作者theater (theater)
看板Bunco
标题[其它] 一场车祸,对方说没关系,却换来赔偿金 !!
时间Mon May 4 18:30:16 2009
★ 注 意 : 希 望 大 家 小 心 谨 慎 ........
林小姐是在骑车中途不小心撞上突然冲出来的人 ...
这则车祸,对方表示没有关系,人没有什麽大碍,拍拍屁股就走了 ...
林小姐以为没事,但其实对方已经将车牌号码与驾驶人与车辆的特徵记下...
持验伤单报警并告上法院说她「肇事逃逸」
林小姐冤枉的收到通知单,被撞的人要求赔偿 30 万现金 ...
也提不出任何证据证明自己当时已经和解… 最後因为对方纠缠不清...
为了息事宁人省麻烦,也不想报警留下案底,以10 万元私下和解 ...
这是真实案例
因为许多人对於这方面的法律常识并不清楚
也想说撞到的人没有大碍,殊不知这是诈骗案件,制造假车祸...
◆ 遇到这类情况,请大家务必记住 --
1. 不管是否要和解或报警,都最好有第三者在场作证明
2. 若对方坚持没关系,也务必要报警处理或者是立和解书 (请对方出示证明并签字)
3. 如果对方嫌麻烦而紧急离开,务必记下特徵或车牌号码,到警局备案(这是重点,为了证明自己没有肇逃)
不然当收到验伤单影本跟通知书时,要找证据证明自己没有错,就来不及了 ……
●● 希 望 各 位 小 心 谨 慎 !!!
请大家用力的转寄出去吧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5.224.132.177
1F:推 jelly0324:大推这篇~ 05/04 22:26
2F:推 iloveclever:推~ 05/05 01:43
3F:推 xiahsoul7694:推+1 05/05 09:12
4F:推 yuu0826:我记得和解书效力有限喔!最好的方法是先写提告书 再写彻 05/05 19:02
5F:→ yuu0826: 告书 这样才有十足效力 以前再补习班上法律的老师说的 05/05 19:02
6F:→ cowboya350:好文~推~可以让我引用到部落格吗? 05/08 09:50
7F:→ cowboya350:下次有状况要先用手机录影起来喔 05/08 0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