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nr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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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被骗?共犯? 提供2帐户给诈骗集团 妇人送办
时间Sat Apr 26 10:33:58 2008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426/17/y0ba.html
被骗?共犯? 提供2帐户给诈骗集团 妇人送办
日前桃园县龟山乡接获民众报案遭诈骗,警方追查帐户後,发现帐户为一名李姓妇人所有
,便请妇人到案说明;妇人供称,见某报纸刊登「邮银簿来借不用利息」的广告,随即打
电话与不知名男子相约见面,将2帐户租借给男子後,就失去联系。
4月3日,台北市吴姓市民被诈骗新台币1万余元汇入该帐户入,桃园县戴姓县民被诈骗
4000元汇入该帐户,龟山警方局回龙派出所续接本案,找到帐户申请人通知到案说明。
警讯中李女供称,对於帐户被利用一事完全不知情。她与男子会面後,对方就要求以新台
币5000元,租借一家银行帐户及金融卡3天;於是妇人出租两家银行帐户,所得新台币1万
元。
她表示,3日该男子并无归还,再次打电话联系该男子时电话已经打不通,李女自己表示
应该被诈骗集团使用该帐户,事後有向银行申请挂失,但是为时已晚,银行帐户已被列为
警示户。
回龙警方认为,李女避重就轻,供词互相矛盾,何以任意将金融存摺与金融卡交付给陌生
人,怀疑内情不单纯,目前依法将李女函送法办,交由检察官审理;同时也呼吁民众切勿
贪小便宜,而有贩售帐户情形,而成为诈骗集团的共犯,民众发现可疑,请立刻向警方报
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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