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rehrt (人生几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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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165] 「假善心捐款」慈善基金会遭诈骗10万元
时间Tue Jan 2 23:54:04 2007
http://www.cib.gov.tw/crime/crime02_2.aspx?no=308
发稿时间 2007/1/2 上午 09:11:16
标题 「假善心捐款」慈善基金会遭诈骗10万元
歹徒设局「假善心捐款」,某慈善基金会遭诈骗10万元
诈骗歹徒以信用卡捐款方式,在银行填写捐款单後将 5万元以刷卡方式捐
助「○基金会」,该基金会承办人经清查後确认有一笔 5万元捐款入帐,
并且已经开立收据寄给捐款人,次日後却接获这位捐款人胡先生表示:「
原本只打算捐5000元,因不小心写成 5万元」请求将多汇进的 4万5000元
退还至「胡家翔」帐户内,基金会承办人因开出的收据是 5万元,若要退
还 4万5000元,将与实际捐款帐目不符,因此就请这位捐款人「胡家翔」
将原收据寄回基金会,并将捐款 5万元以汇款方式如数退还,请胡先生另
办一次捐款,换句话说,就是将这次的捐款取销。
未料却在 5日後,基金会接到信用卡银行通知:「这笔 5万元捐款,是歹
徒持用他人信用卡盗刷的捐款,经持卡人向银行要求後,必须将这 5万元
还给信用卡的持卡人」,使该基金会白白损失 5万元。事後基金会请求银
行调阅刷卡人资料,银行却以「保密条款」中明订「不得泄露持卡人资料
」为由遭到拒绝。由於「○基金会」在规范捐款条件时,并未要求「持卡
人」与「捐款人」必须是同一人,致使歹徒找到此一漏洞设局诈骗,由捐
款错误退回 5万,继而发生盗刷信用卡 5万元,总计损失10万元。
本案提醒慈善团体对於信用卡捐款务必建立明确自保机制,尽可能要求「
持卡人」与「捐款人」必须是同一人,否则就必须明确掌握捐款人资料,
以备万一发生信用卡盗刷时,保有责任追查与厘清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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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基构也成了诈骗眼中的鸭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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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40.202.9
1F:推 imbemarion:骗慈善机构真是没良心 01/03 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