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rehrt (人生几何)
站内Bunco
标题[165] 收到台湾大哥大催收电话费信函,刑警妻险被骗!
时间Mon Nov 27 12:27:45 2006
http://www.cib.gov.tw/crime/crime02_2.aspx?no=296
发稿时间 2006/11/17 上午 10:15:57
标题 收到台湾大哥大催收电话费信函,刑警妻险被骗!
台北县警察局周姓侦查佐妻子,日前接到一张署名「台湾大哥大」所发出
的「债权让与通知书」,周妻依信函上所留电话与一位自称「丁主任」联络
後,在前往邮局汇款前,向其先生询问何以欠费未缴,经查证始发觉这是一
封伪造信函,好险有向警察老公查证,否则将白白送给诈骗歹徒1万5799元。
周太太是在95年10月 4日收到一封署名「台湾大哥大」所发出的「债权让
与通知书」通知书内载明因积欠电话费,已将债权转移给「汇诚第一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并委托由「元诚国际资产管理公司」追讨欠费,并留下一通
自称「丁主任」的联络电话。
周太太於联络「丁主任」後,准备将所欠电话费汇入歹徒指定帐户之际,
向其先生(北县警局周侦查佐)追问何以会多办一支台哥大电话,且未交费
,周侦查佐一开始否认有办电话,并进而追问之下,始发觉为一场骗局,幸
未汇款。
本案歹徒假冒「汇诚第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元诚国际资产管理公司
」及「台湾大哥大电信公司」(经查此 3家公司均为合法登记公司),以积
欠电话费,并经委托追讨的方式,事先取得寄发地址及姓名之个人资料後,
发出催收电话费信函,由於索费并不多(15799元),当事人可能轻忽查证
而汇款被骗。
「165防诈骗专线」呼吁民众当接获无法判定真伪之信件,请拨「165反诈
欺专线」进行判读查证。而在未证实资料来源前,切勿汇款或转帐。以免受
骗上当。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14.215.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