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kkdc (yk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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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现观] 正式的观=止观双运,止观双运的界限 (60)
时间Sat Jul 22 18:30:57 2023
: 补充:佛典三藏说的有漏、无漏
: 摘自:《宗义宝鬘》洛桑却佩格西教授 法炬法师口译 释见谛法师编辑
: 毗婆沙宗的有、无漏观
: 1.就所缘与相应心所任何一者而言,凡是能增长漏(烦恼)的法,就是有漏法的定义
: 例如:五蕴。
补充:止观当中,观属於智慧,佛法智慧的学习,例如有《摄类学》等佛法概论
转自:仓忠仁波切部落格
http://blog.yam.com/tsadong
又如,了解「此是存在而且不是常」,那麽就是已经了解无常。
当然,也是需要了解「常」、「无常」等等的定义。
因为能清楚的了解定义,才能于有为法上破除是常,也建立无常。因为自己对於其中
的理路(观)有清楚的思惟方向,所以能很确定的回答。
又如:是瓶子,一定是无常吗?是的。这也是比较简单的。
但是,进一步再说「是瓶子,一定是蕴体」,有些人就会怀疑:瓶子为何是蕴体?瓶
子是外在的法,蕴体是内在的法,瓶子怎麽会是蕴体?
这就是因为没有正确的了解定义、理路,如果了解「蕴体」的定义及分类,就能决定
瓶子是蕴体。
为什麽瓶子是「蕴体」?因为瓶子是色法。
所有的有为法包括於「五蕴」之中。「五蕴」是色蕴、受蕴、想蕴、行蕴、识蕴。「
蕴」是「聚合」之义;由很多因缘聚合而有的体,就是「蕴体」之义。既然是因缘聚合而
有,当然一定是有为法。
「蕴体」分为:「色法」、「心法」。
「色法」都是属於「色蕴」。
「色蕴」分为:外在的、内在的。
可见的颜色及形状,是属於外在的色法;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等,是属於
内在的色法。总而言之,是色法一定是「色蕴」。
「心法」(觉知)分为:「心王」、「心所」。
所有的「心王」都是属於「识蕴」。
再者,「受蕴」、「想蕴」,因为众生主要的心所是「受心所」、「想心所」,有想
一定会有受,有受一定会有想,二者是相应。
除了「受心所」、「想心所」二者以外,其余的心所(例如遍行心所当中的作意、触
、思等遍行心所)皆是包括於「行蕴」,如无明、贪、瞋、痴、智慧、慈悲心等等心所。
又,「行蕴」也包括「不相应行法」,如无常、所作性等等都是属於「行蕴」,因为
无常、所作性等等,不是色法也不是心法。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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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三大寺的学习当中,如《摄类学》、《心类学》是佛法概论,如万法分类表
佛法的学习,对於基础的五蕴等佛法概论,要有认识,在学习止观时才有正确的观。
[2] <摄类>:止观--例如,观察五蕴与十二入处的关系
五蕴当中的色蕴,有十一种分类,匹配於十二入处当中内六处(六根)的眼根至身根
等五根,以及外六处的声处至触处等五色尘,加上法处当中的法处所摄色(如无表色)。
五蕴当中受想行识四蕴的觉知(心),包括有心王与心所,识蕴是心王,有六种分类
,包括眼识心王至意识心王等六种识心王,匹配於十二入处当中内六处(六根)的意根,
受蕴、想蕴、行蕴的心所法以及不相应行,匹配於十二入处当中的法处。
又,五蕴与十二入处的关系当中,五蕴摄一切有为法,十二入处摄一切有为法与无为
法,无为法划归十二入处当中的法处,所以十二入处摄一切法(一切有为法与无为法)。
(注:《杂阿含319经》:「佛:...一切者,谓十二入处。若复说言此非一切,沙门
瞿昙所说一切,我今舍,别立余一切者,彼但有言说,问已不知,增其疑惑,所以者何?
非其境界故(不是正确的认知,属颠倒知)。」又,观--十二入处与十八界范畴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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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ykkdc (61.71.8.219 台湾), 07/22/2023 18:57:33
1F:→ kissung : 南无阿弥陀佛 07/22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