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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法语] 戒律的名称与作用
时间Thu Oct 13 13:28:38 2011
戒律的名称及作用
济群法师
内容提要:学习戒律,首先要了解这一名称的内涵。为什麽叫戒律?戒与律有什麽不
同?戒律有哪些种类?出家人学戒、持戒,究竟有哪些作用?
关键字:戒律声闻戒菩萨戒
作者简介:释济群,闽南佛学院研究生导师,《闽南佛学》主编,苏州戒幢佛学研究
所所长。
一、戒的名称
戒为三学、六度之首,也是佛法修学的基础项目,内涵广泛而名称众多,如戒、律、
波罗提木叉等。了解戒律的名称,可以説明我们深入认识其中所蕴含的意义。
(一)戒:梵语尸罗,意为清凉。所以名之为清凉,主要是就其作用而言。正如《大乘
义章》所说:“言尸罗者,此名清凉,亦名为戒。三业炎非,焚烧行人,事等如热,戒能
防息,故名清凉。清凉之名,正翻彼也,以能防禁,故为戒。”〔1〕在我们内心,三毒
烈火时时燃烧,不曾少息。由此带来的煎熬、痛苦和热恼,又会引发诸不善行,成为新一
轮痛苦之因,使烈火继续蔓延,所谓“贪脶痴火常炽然”。而戒正是止息热恼的有效途径
,从这个意义上说,具有清凉的内涵。
那麽,戒又是从哪些方面止息热恼呢?首先是远离。烦恼由因缘所生,我们会随顺妄
境而转,也会被内在无明所扰,起贪脶、起爱恨、起种种烦恼。而戒能使我们远离引发热
恼的因缘,以免将心灵导入不良情绪。
其次是依靠戒体所具备的防非止恶的功能。这种力量来自内心,就像铠甲在身,使烦
恼不再有可乘之机,从而获得内心清凉。
此外,戒还能警策身口意三业。《四分含注戒本疏》说:“戒有何义,义训警也。由
警策三业,远离缘非,明其因也。”〔2〕依戒行事,能使我们言行清净,举止如法,远
离扰乱内心安宁的种种恶缘。
当然,戒的作用主要在防,并不能将烦恼彻底铲除。如果仅仅持戒,即使烦恼暂时没
有现行,但种子还在。所以我们还要将心安住於佛法,不断培养内在的自制力。凡夫习气
深重,若非刻意训练,不知不觉就会被串习左右。持戒的过程,是不断觉察、不断和习气
斗争的过程。此应做,便努力去做,精进不懈;此不应做,就尽力避免,秋毫无犯。这样
,才能使戒体得到有效呵护,且不断壮大。
(二)律:梵语毗奈耶、毗尼。《行事钞》说:
初言毗尼(或云毗奈耶,或云毗那耶),此翻为律。即《四分》十八法中,毗尼及律
,二名不并,又《增一》中七种律也,谓七毗尼。或以灭翻,从功能为号,终非正译,故
以律翻之,乃当正义。〔3〕
律具有调伏、灭、离行等内涵。所谓调伏,主要针对眼、耳、鼻、舌、身、意六根,
这是我们接收外部资讯的六个视窗,也是引发贪脶之心的主要管道。稍不留意,就会因所
见所闻将烦恼调动起来。所以,佛教修行要“都摄六根”。当然这并不是把感官强行关闭
起来,装聋作哑。而是要知道,哪些可以接触,哪些不可以接触。
对於初学者来说,远离是极其重要的法宝,不要自视甚高,更不要轻易考验自己的定
力。过去,寺院的山门一关,墙内就是一片净土。但现在还有四通八达的网路和媒体,山
门挡不住的,必须靠自己把握,所谓“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这样,才能使
六根寂静内敛,把外在干扰抵挡在第一条防线外。
律,又像法律一样,是判别我们是否犯戒的准则。在佛教中,善解戒律者称为律师,
和法师、禅师一样,在僧团中有着重要地位。作为律师,既要精通戒律,也要能依律对行
为作出判别,知道犯或不犯,犯轻或犯重。
戒律有开遮持犯。开,就是允许,在特殊情况下,对某些行为可适当放宽。比如酒戒
,虽禁止饮用,但须作药用时,也可开许。所以戒律并不死板,而是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当然,开是有前提和尺度的,不可任意为之。否则的话,戒律就形同虚设了。
相对而言,戒主要是依靠个人自觉,依靠内在约束力来防非止恶。而律除了律己之外
,还是集体共同遵循的法则,既可依此审查行为如法与否,又可通过外在的团体力量进行
约束。如某人犯戒被检举,僧团就要开会裁决,决定罪行轻重及处罚方式。正如《资持记
》所说:
律者,梵云毗尼,华言称律……不出三义:初言律者法也,从教为名,断割重轻,开
遮持犯,非法不定……二言律者分也,谓须商度,据量有在,若律吕分气也……三云律字
安聿,聿者笔也,必审教验情,在笔投断。〔4〕
当戒律合起来说时,就意味着个人自觉和团体力量的双重作用。
(三)波罗提木叉:波罗提木叉为梵语,汉译为别解脱、处处解脱、别别解脱、随顺解
脱等。《大乘法苑义林章》说:“别别防非,名之为别。能防所防,皆得别称。戒即解脱
,解脱恶故。”〔5〕
别解脱有两重含义,《大乘义章》说: “木叉者,此名解脱……戒行名为解脱,有
其两义:一者戒行能免业非,故名解脱;二能得彼解脱之果,故名解脱”。〔6〕若严持
某戒,即能从某种不善行为中解脱出来。持不杀戒,可从杀生恶行中解脱出来;持不盗戒
,可从偷盗恶行中解脱出来。同时,持戒还能使我们成就解脱圣果。声闻的五分法身为戒
、定、慧、解脱、解脱知见。持戒,是迈向解脱的第一步,如果没有戒,就无法进一步得
定发慧。所以,这是基础而关键的一步。
《遗教经》说:“汝等比丘,於我灭後,当尊重珍敬波罗提木叉。如暗遇明,贫人得
宝,当知此则是汝等大师。若我住世,无异此也”。〔7〕这是佛陀入灭前的谆谆教诲,
告诫弟子在失去依怙後,应将戒和法视为导师,才能从黑暗中走向光明,开发自身本具的
功德宝藏。
二、戒的种类
戒的种类很多,既有声闻戒、菩萨戒之分,也有别解脱律仪、静虑律仪(定共戒)、
无漏律仪(道共戒)之分,还有依不同身份所受的七众别解脱戒。
(一)声闻戒、菩萨戒:声闻,是听闻佛陀言教,依四谛教法修道的行者。菩萨,是观
众生苦而不忍独自解脱,发愿上求佛道、下化众生的行者。声闻戒和菩萨戒,便是这两类
行者所受持的戒律,发心基础不同,修行内容也不同。
声闻戒偏向止恶,比如五戒,每一条都告诉我们不该做什麽,反之则是犯戒。比丘戒
也是同样,基本都是告诉我们不得怎样,或怎麽做就会犯罪。
菩萨戒又称三聚净戒,包括摄律仪戒、摄善法戒、饶益有情戒三部分,不仅要止恶,
更要积极行善。其中,摄律仪戒偏於止恶,无恶不止。摄善法戒强调修善,无善不修。饶
益有情戒则是要利益一切众生。
声闻戒所制主要为身语二业。当然,所有行为都和心有关,犯戒也不例外,所以心也
是“具缘成犯”的条件之一。但真正判决是否犯戒或罪行轻重,主要从身、语的表现而言
。也就是说,违犯声闻戒必须在付诸行动之後。如果只是想想而没有行动,是不犯戒的。
而菩萨戒所制为身语意三业,比声闻戒对心行的要求更为严格。不仅身口行为会犯戒
,若怀有贪脶之心,即使没有说,没有做,同样属於犯戒。就声闻戒来说,只要不作恶,
见死不救也不算犯戒。但从菩萨戒来说,见人有难而袖手旁观,没有履行救度众生的职责
,也是犯戒。
所以说,声闻戒和菩萨戒的根本区别,不只是在於戒相,而是在於心。声闻戒是以出
离心为基础,即“我要出离轮回”的愿望。此外,还有胜义出离心,也就是空性慧,这是
出离五欲六尘、出离生死轮回的直接力量,由此,才能断除见思之惑,最终导向解脱。
菩萨戒则是以菩提心为基础,即“我要帮助一切众生出离轮回”的愿望。由发起愿菩
提心,进一步受菩萨戒,修利他行,为行菩提心。进而,辅以空性观修,成就胜义菩提心
。
(二)别解脱律仪、静虑律仪、无漏律仪:别解脱律仪,是欲界的律仪,如五戒、八戒
、沙弥戒、比丘戒等,其戒体通过特定的羯磨作法获得。
静虑律仪,又称定共戒。三乘圣者发色界定,自然成就防非止恶的戒体。只要处在定
中,贪脶痴都不会现行。定共戒是於定中发起,所以是七支顿得,有别於别解脱律仪的七
支渐得。不过,此戒断惑未尽,仍属有漏范畴。
无漏律仪,又称道共戒。唯初果、二果、三果的有学圣者和四果无学圣者才能具备。
圣者安住於空性定时,戒与道俱发,自然具足防非止恶的戒体。空性定不仅是一种定,其
本质是无漏智慧,是以智慧为本的解脱力量。
对於佛弟子来说,只要通过特定仪式,每个人都能得到别解脱戒,但定共戒和道共戒
必须通过禅修才能获得。其中,定共戒是佛教和外道相通的,道共戒唯佛教圣者才能成就
。
(三)七众别解脱戒:七众别解脱戒,若包括近住戒在内,共有八种戒相,分别是比丘
戒、比丘尼戒、正学女戒、沙弥戒、沙弥尼戒、近事戒、近事女戒、近住戒。
其中,正学女是沙弥尼成为比丘尼之前的学法阶段,须学习比丘尼的一切戒行,同时
磨炼心行,坚固道心,这一阶段通常是两年,所受为正学女戒,又称式叉摩那尼戒;近事
和近事女,是亲近三宝的在家男女居士,所受为五戒;近住,是需要短期住在寺院的在家
居士,所受为八关斋戒,接近出家小众的戒律,是佛陀为在家众种下出世解脱之因而慈悲
开设。
别解脱戒虽有八种,戒体只有四类。
1、比丘戒和比丘尼戒,虽戒相不同,但戒体相同。
2、正学女戒、沙弥戒、沙弥尼戒,三者戒体相同。
3、近事男戒、近事女戒,二者戒体相同。
4、近住戒。
因为比丘和比丘尼戒体相同,一旦身份改变,於戒体并无影响。《四分律》记载:
尔时有一比丘,变为女形。诸比丘念言:应灭摈不?佛言:不应灭摈,听即以先受具
足戒年岁和尚阿鮏黎送置比丘尼众中。尔时有一比丘尼,变为男子形。诸比丘尼念言:应
灭摈不?佛言:不应灭摈,听即以先受戒年岁和尚阿鮏黎当安置比丘众中。〔8〕
因生理原因,比丘变为女众後,可作为比丘尼,由先前的戒和尚、阿鮏黎将其安置到
尼众僧团,原有戒腊依然有效。比丘尼变成男众时,处理方法相同。
如果是变为双性人,又该如何对待呢?《四分律》记载:
尔时有一比丘尼,变为男女二形。诸比丘尼念言:应灭摈不?佛言:应灭摈。〔9〕
此处,佛陀明确规定,若是男女二形的双性人,应该驱逐出僧团。因为这类人既不适
合住在男众僧团,也不适合住在女众僧团。而且,这一生理状况会使心性极不稳定,对修
行构成诸多障碍,不宜再以出家身份修道。
(四)其他:《清净道论》所说的根律仪、活命遍净戒、资具依止戒,也是我们应该特
别注意的。根律仪,是对六根的防护。《论》曰:
彼人眼见色已,不取於相,不取细相。因为他的眼根若不防护而住,则为贪、忧、诸
恶、不善法所侵入,故彼防护眼根,作眼根律仪。如是耳闻声已……鼻嗅香已、舌尝味已
、身触所触已,意知法已,不取於相……乃至意根律仪。〔10〕
当六根面对六尘时,要以正念防护六根,不取於相,否则就会随串习攀缘境界,进而
引发贪着、嗔恨等诸不善法。这种防护六根的戒,为根律仪。
活命遍净戒,是关於谋生手段的戒律,也就是说,依此“活命”的方式应遍达於净性
。《论》曰:
舍离由於违犯为活命之因而制定的六种学处(所起的邪命)以及(离弃)由诡诈、虚
谈、现相、脶骂示相、以利求利等恶法所起的邪命,为活命遍净戒。〔11〕
出家人要远离邪命,奉行清净如法的生活,这样才能与修道相应,与解脱相应。关於
正当的谋生手段,比丘戒及其他经论中有不少说明。
资具依止戒,是关於出家人衣食等生活用品的戒律。《论》曰:
如理抉择,受用衣服,仅为防护寒热,防护虻、蚊、风、炎、爬行类之触,仅为遮蔽
羞部。如理抉择,受用团食,不为嬉戏,不为骄慢,不为装饰,不为庄严,仅为此身住续
维持,为止害,为助梵行……如理抉择,受用医药资具,仅为防护生病恼受,而至究竟无
苦而已。〔12〕
色身须假衣食存活。但我们要知道,受用这一切仅仅是为了延续生命,用以修道,而
不是贪图享乐,所以要少欲知足,以免产生贪着。
三、戒律的作用
(一)基本的行为准则
戒律,是佛弟子的基本行为准则。就像公民要遵守法律一样,作为佛弟子,也要以戒
为师,依戒行事。可以说,戒律就相当於佛教的公民守则。
佛教有七众弟子,根据他们的身份及修学方式,佛陀分别施设了不同的戒律。其中,
在家二众要遵守五戒或八戒。出家众则须根据所受戒体的不同,遵守相应的戒律和威仪,
如沙弥十戒、比丘二百五十戒、比丘尼三百四十八戒。
戒律中,不仅对不能做的事有一定之规(止持),还规定了必须做的部分,也就是作
持,如布萨、安居、自恣、忏悔、说净等。如果不做,同样属於犯戒。
(二)健康的生活方式
戒律,还是佛弟子的生活方式。尤其是对出家人,戒律几乎囊括了生活的方方面面,
是具体而鲜活的。但人们往往忽略这一点,一味将戒律神圣化。神圣到将其束之高阁,除
初一、十五隆重地诵一下之外,并不关心戒律究竟讲些什麽,究竟用来做些什麽。事实上
,戒律就是帮助我们建立一套与修道相应的行为及生活方式。这种生活,具有简单、道德
两大特点。
1、简单:为了和修行相应,佛陀要求弟子过一种少欲知足的简朴生活。
在僧团成立之初,弟子请示佛陀:我们应该穿什麽、吃什麽、住在哪里、生病後怎麽
办?佛陀对他们说:我们应该穿粪扫衣,把别人扔掉的布捡来清洗後缝成衣服;我们应该
常乞食,信众布施什麽就吃什麽;我们应该在树下坐,于水边林下随意而居;我们生病了
,只需把别人吃剩的草药熬过再吃。
这是佛陀最初为追随者提供的生活方式,又称“行四依”。随着僧众日渐增多,很难
让所有人接受如此简陋的生活。根据大众需要,佛陀又有了更多开许,但仍是以简单为原
则,与四依法的精神仍是一脉相承的。
此外,佛教中还有头陀行。头陀是梵语,意为去除尘垢。作为头陀行者,应遵守十二
种生活方式,分别是:
第一、居阿兰若,住在远离喧闹城市的山林寂静处。
第二、常行乞食,以乞食为生,对食物不加挑剔,不生好恶想。
第三、次第乞食,在乞食中依次而乞,没有贫富分别,不作任何选择。
第四、受一食法,一天只吃一顿。
第五、节量食,饮食适量有度,不因日食一餐而暴饮暴食。
第六、中後不得饮浆,中午以後除清水外不喝任何饮料。
第七、着敝衲衣,也就是粪扫衣,以废弃布料缝制。
第八、但三衣,除三衣外不储存更多衣物。
第九、塚间住,住於墓地,以念死无常为修道增上缘。
第十、树下止,在树下禅修、悟道。
第十一、露地住,在旷野中休息。
第十二、但坐不卧,不躺卧休息,以精进道业,又称“不倒单”。
虽然佛陀并不要求所有出家人都过头陀生活,但多次对此表示赞叹。《增一阿含经》
说:
其有叹说诸头陀行者,则为叹说我已。所以然者,我恒叹说诸头陀行,其有毁辱诸头
陀行者,则为毁辱我已……此头陀行在世者。我法亦当久在於世。〔13〕
《杂阿含经》中,也记载了佛陀对迦叶尊者的礼遇和赞叹:
世尊知诸比丘心之所念,告摩诃迦叶:善来迦叶,於此半座……尔时,世尊复欲警悟
诸比丘,复以尊者摩诃迦叶同己所得殊胜广大功德为现众故,告诸比丘:我离欲恶不善法
,有觉有观……彼迦叶比丘亦复如是,乃至漏尽智具足住,若日、若夜、若日夜。〔14〕
凡夫心是有粘性的,拥有越多,就越容易产生贪着,也就离解脱越远。所以,除简单
的物质生活外,佛陀还要求弟子们保持单纯的人际关系。原始僧团的管理非常松散,没有
严谨的行政组织,僧众都依据戒律生活,享有充分自由。一旦出现问题,便由僧团开会裁
决。但这种松散的管理只适用于高素质团体,对道德要求极高。如果整体素质不够,就必
须依靠外在力量进行约束,否则就会无法无天,道仪不存。
此外,佛陀还要求弟子们经常改变住处,云游四方,这也是从修道角度而言。长居一
处,往往会发展出许多人际关系,并对此地产生眷恋。久而久之,甚至把出家生活当成是
过日子,进而产生种种需求。
人的需求从哪里来?这些需求有没有必然性?其实,这些都是不一定的。在我们感觉
中,似乎必须依赖什麽才能过日子,但这种感觉只是我们自己建立的,并非生活所必须。
现代人拥有的很多物质,如电灯、电视、电话、电脑等,古人都没有,但他们照样在过日
子,照样可以吟诗作画,逍遥自在。但今天的人如果没有这些,就会觉得处处不便,甚至
坐立不安。这种烦恼来自哪里?其实并不在电灯、电话的本身,而是因为我们建立并习惯
了某种需要。一旦需要得不到满足,痛苦就随之而来了。
人所以会建立这麽多需要,就是因为不了解自己,不知道什麽才是生命的真正所需,
於是在妄心驱使下不断攀缘。当外在诱惑和攀缘心相应时,就会形成需要。如果继续重复
这一需要,就会逐渐形成依赖,并由此建立执着,进而产生贪、脶、我执等一系列妄想。
需求越多,依赖就越多,不满足也会越多。当我们有一种需求时,只会有一种不满足
;有两种需求时,就会有两种不满足;有一百种需求时,则会有一百种不满足。同样的收
入,有一种需求的人觉得绰绰有余,但有一百种的需求人却觉得缺少很多。生命本来是自
足的,没有任何需求时,当下所呈现的,就是满足而非不满足的状态。所有的不满足,都
来自我们建立的需求之上。
所以,佛陀特别为弟子们制定生活规范,并形成法律性条文。通过这种简单的生活,
帮助我们简化内心,将心安住於道业,安住于正法。
2、道德:别解脱戒是以“诸恶莫作”为重点。所以,出家人的所作所为都应建立在
止恶的前提上,尤其是谋生手段,须以正命为生。与正命相对的是邪命,即不正当的谋生
手段。那麽,什麽是出家人必须远离的非法谋生手段呢?《大智度论》列举了九种。其中
四种出自卷三,分别是:
第一、下口食:“有出家人合药、种谷、植树等不净活命者,是名下口食。”〔15〕
在印度,出家人皆以乞食为生,若为个人生存而种地、行医,也属邪命范畴。那麽中国丛
林为什麽提倡“一日不作,一日不食”呢?主要是不同的社会环境和传统民俗使然。
第二、仰口食:“有出家人观视星宿、日月、风雨、雷电、霹雳不净活命者。是名仰
口食。”〔16〕为了个人生存,以察看风水、星相、天气之类谋取衣食。
第三、方口食:“有出家人曲媚豪势、通使四方、巧言多求不净活命者。是名方口食
。”〔17〕为了个人生存,巴结权贵,对有财有势者阿谀奉承,溜须拍马,以此获得供养
。
第四、维口食:“有出家人学种种咒术、卜筮吉凶,如是等种种不净活命者,是名维
口食。”〔18〕为了个人生存,以咒术、卜筮、算卦之类谋取衣食。
上述四点都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为了个人生存。另外还有五种邪命,出自《大智度论
》十九卷:
第一、“为利养故,诈现异相奇特。”〔19〕为了得到供养,故意显现得与众不同,
并热衷於怪力乱神,以此蛊惑人心。
第二、“为利养故,自说功德。”〔20〕为了得到供养,炫耀自己的功德或修行境界
,甚至编造不实之词。
第三、“为利养故,占相吉凶为人说。”〔21〕为了得到利养,为人算卦占卜,预测
吉凶。
第四、“为利养故,高声现威,令人畏敬。”〔22〕为了得到供养,表现得正气凛然
,使人心生敬畏。
第五、“为利养故,称说所得供养,以动人心。”〔23〕为了得到供养,宣说别人如
何捐款,以此引发对方的供养心。
对出家人来说,以上九点属於非法谋生手段。无论出家、在家,谋生都是人生的重要
内容。远离邪命,才可能有道德的生活,才可能和修行相应。这对今天的人尤具警策之义
。现在的某些行为,虽然不在以上几项之内,但性质却是相同的,都不符合戒律精神,是
我们需要特别注意的。
3、真、善、美:戒律的生活,还是真、善、美的生活。
所谓真,就是真实的生活。由依戒修行而能得定发慧,从而接近真理,接近诸法实相
。反之,则是由妄想形成的、虚幻不实的生活。
所谓善,就是道德的生活。从起心动念到行住坐卧,从谋生手段到处世方式,皆符合
道德标准。不会为了满足私欲而影响他人,更不会为了个人利益而欺骗造假、偷税漏税,
从而危害大众。
所谓美,就是庄严的生活。对凡夫来说,吃饭穿衣也成为张扬欲望的方式,不惜一掷
千金乃至万金,而吃饭穿衣的本意反而不重要了,所有行为都被不良习气左右。戒律的生
活,是要求我们将每个行为赋予解脱的内涵。这就需要对这些行为重新审视,通过观想,
使一举一动成为修行的组成部分。就外在表现来看,就是庄严、优雅而健康。可以说,是
行为的艺术,生活的艺术。
(三)评判是非的标准:戒律是佛法两大内涵之一。
法是在观念上帮助我们获得正见,从教理角度建立评判标准。而戒律是在行动上帮助
我们调伏身心,从具体事相建立行为规范,使我们明确,什麽是应该做的,什麽是不应该
做的。所以,它也是评判是非的标准。
在持戒过程中,行为是否如法,是否犯戒,必须了解这条戒的犯缘。比如,有些戒要
符合五个条件才算违犯,否则就不算犯戒,或是犯轻戒。这些条件,或是从犯戒动机考察
,或是从行为结果考察,或是从侵犯物件考察。有了评判标准,才能抉择它的犯与不犯,
犯轻与犯重。
僧团对僧众具有保护、奖励、监督、处罚的作用。在这个团体中,某人是否犯戒,是
否应该进行相应处理,都应依戒行事。作为主事者,必须精通戒律,才能依法评判是非,
依法作出处罚。如果轻罪重判,可能会影响行人的道心;重罪轻判乃至不判,则会使行人
失去约束,影响团体的长久和谐。
(四)处理事务的依据:戒律共有134种羯磨,几乎囊括僧团所有事务的处理,使每件
事都能有法可依。懂得戒律,才有能力依法承办各种僧事,如剃度、布萨、安居、自恣、
受戒、忏罪、分房、分亡人物等。
如果有人发心出家,僧团要为之举行剃度仪式,之後是沙弥教育,进而还要获得比丘
资格,依止善知识学习。在僧团共同生活中,有半月半月诵戒,使僧人根据戒条进行批评
和自我批评,从而保有清净僧格。此外,每年还要举行安居。通过三个月的定期潜修,在
自恣大会上对僧格进行全面检讨,然後就可以受岁,代表清净僧龄又增长了一岁。所有这
些,律中都有特定羯磨来承办。除集体共行的内容外,出家人的穿衣吃饭、生老病死包括
遗产分配等,律中也有明文规定。
由此可见,如果没有学过戒律,几乎就不懂得出家生活,也就更不懂得怎样才能如法
处理僧事。而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若不能依法办事,自然会把世俗的行事方式带入僧团,
顺着人情和感觉处理事务,那样和法是不相应的。
(五)解脱菩提的基础:戒是正顺解脱之本,也是无上菩提之本。在三士道(下士、中
士、上士)和五乘(人、天、声闻、缘觉、菩萨)的修行中,戒律都是绕不开的共同基础
。下士道要持戒,上士道也要持戒;人天乘要持戒,菩萨乘同样要持戒。不仅如此,在佛
教各个重要修行项目中,戒都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1、三无漏学,即戒、定、慧,以戒为首,由持戒而能得定发慧。
2、三福业,为施类福、戒类福、修类福,由持戒而能积累福报,增长资粮。
3、四不坏信,为佛、法、僧、戒,深信三宝及戒不坏,初果圣人方能成就此信。
4、五分法身,为戒、定、慧、解脱、解脱知见,同样以戒为首。
5、六念,为念佛、念法、念僧、念天、念戒、念施。念戒行有大势力,能除一切不
善恶法,从而精进持戒。
6、六波罗蜜,为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是菩萨道行者的修学项目
,由受持三聚净戒,使身心清净,自利利他。
7、七圣财,为信、戒、惭、愧、多闻、施舍、智慧,是见道圣人成就的七种功德法
财。
8、七佛通诫偈,即许多佛子熟悉的“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
。
9、八正道,为正见、正思惟、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其中,正
语、正业、正命三项都属於持戒范畴。
唯有认识到戒律的内涵和作用,我们才会自觉受持戒律。许多人之所以觉得持戒辛苦
,或是对戒律不以为然,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因为认识不足造成的。不知道为什麽要持戒
,不知道持戒对改善生命的意义,也不知道自己能从持戒中获得什麽。如果认识不到佛陀
制戒的精神,认识不到佛陀呵护弟子的悲心,只是为了持戒而持戒,只是按照戒条机械行
持,自然会觉得辛苦。
这种辛苦又会带来两种极端:一是继续辛苦下去,但因教条主义,未能感受到持戒带
来的清凉,也未能将持戒和修习定慧结合起来,反因行持刻板而脱离现实,使他人对学戒
产生畏惧。这些人虽然有道心,但修行效果未必理想;还有一种,则是因为辛苦而放弃,
觉得戒律只能存在于书本,并无现实意义,这也是目前多数人的现状。须知,没有戒律为
基础,佛法的一切修行都无从生起。
若能真正认识到持戒的意义,持戒就会成为人们的自觉选择。因为持戒不是为了向佛
陀交差,不是为了做给任何人看,而是为了得到究竟的自在,得到彻底的自由。相对这些
利益来说,暂时的约束又算得了什麽?
转载自:厦门南普陀闽南佛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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