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psilin (知识天的图书馆员)
看板Buddhism
标题三净肉与部派歧见杂谈_09善见律的个人色彩
时间Mon Jan 17 04:12:50 2011
相对於其它部派律典,
善见律在净肉原则的记载上,
不仅有了许多的“改造”,甚至还有「创见」。
这个现象,对於一部佛教的部派律典而言,是相当诡异的。
因为佛教律典,无不宣称是当年释尊所制、所教,
而且部派律典,几乎都是几百年来部派传承的结果。
任何一部部派佛典、律典,
都是该部派,从最初师弟口耳相传,到後来文字记载的传承结果。
尤其是作为规范该部派僧团生活作息的律典,
更应该经过整个部派的长期实践,
等於是该部派对释尊所传佛法的真实性、可行性的最终结论。
因此,尽管在佛典与律典的文字、细节上,
各佛教部派之间经常有些出入或差异,
但大致上还是存在着某种共通性。
《善见律》在净肉原则上,能有如此创见,
真令人怀疑其作为部派佛典的真实性。
《善见律》,全名《善见律毘婆沙》,又名《一切善见律毘婆沙》。
作者中世纪南印僧人觉音(确切生卒年不甚详,有争议)。
尽管有学者认为,汉传《善见律毘婆沙》只有原本的一半,
而且其中仍有部份篇幅混杂了《四分律》的内容,
但巴利版的《善见律》,却几乎就是南传律藏的精华。
诚如众知,今日全部的南传巴利佛典,几乎都是「铜鍱部」之传承,
其根源乃是「上座律系」的「圣上座部」。
正巧,今日铜鍱部所宗的所谓「巴利圣典」,
偏偏就是由觉音编纂翻译而成。
诚如众知,释尊绝不无因制戒。
任何戒条的制定或开遮,都必然存在着真实存在过的历史事件。
在关於「净肉」戒的记载上:
大部分的部派律典,
都将此戒归因於「师子将军买肉供僧」事件;
(例如四分律、五分律、十诵律等)
少部份的部派律典,
则将此戒归因於「有比丘要求施主当面杀生取肉供养」
(例如摩诃僧只律)
这两个事件,虽然前因後果不尽相同,
但谈的都是僧人托钵乞食,或接受信众供养时,
如何处理肉食的问题。
然而,唯独只有觉音的《善见律》,
将此净肉戒归因於「提婆达多破和合僧」事件。
例如《善见律毘婆沙‧卷13》。
「佛闻调达乞五法。欲破和合僧。
……
头陀乞食、舍粪扫衣、半月树下、不食鱼肉。
佛言。除三疑不食。
(接着开始谈诸项净肉原则)
……
调达乞五法。世尊不与。
调达欢喜自念言。
我今定得破和合僧。」
觉音的《善见律》在谈净肉问题时,
其上文与下文,完全紧扣着「提婆达多破和合僧」事件。
此外,在前述引用中,觉音只谈「净肉」,
完全没有谈「提婆达多五法」的其它四法,
摆明是针对提婆达多所提倡的「尽形寿不食鱼肉」而来。
如此具有「针对性」的安排,
不可说背後完全没有作者的用心与目的存在。
姑且不论《善见律》的内容是否合乎佛法。
无论是在制戒的因缘上,
或是在净肉原则的标准上,
《善见律》均明显与其它部派律典有不小的出入;
不仅没有其它部派律典认为关键的内容,
而且还增加了其它部派律典所没有的内容。
一减一增之间,都证明了:
《善见律》是具有高度个人色彩的着作,
而非单纯部派集结的集体着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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