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850258 (0318)
看板Buddhism
标题[心得] 文章皆已自删,回家忏悔
时间Wed Nov 24 00:51:15 2010
初次来到贵宝板看文章,就看到个人认为可以热烈讨论的议题
无奈各种歧视与偏见混杂其中,
想要犁清的问题无法引起大家讨论,反而引起很多人发瞋恨心
对此深深感到遗憾,为避免更多人发瞋恨心,砍文以示忏悔。
我个人的立场是觉得要打从心里真正尊重同性恋
而一个真正有修持的人,原本就不应该分什麽恋,有恋就是妄想执着
看到大家热烈讨论同性性行为,我也想来了解一下问题
原本我也认为同性恋的同性性行为颇具争议,
在看了很多人的文章之後,我更了解同性性行为的争议之处
但是在我想要进一步询问时,好像就踩到某些人的敏感神经...
各种侮辱..羶腥色的言语...瞋恨的言语都出现在推文里
我希望大家能理性讨论,只是讨论而已啊
很多人却对这种讨论也冠上恶名
深深觉得BBS是个吵架、讥损别人的地方,无奈这在佛教板也无法改变。
还是很感谢很多板友的中肯推文,真的有回答到我的疑问
至於因为我的文章起瞋恨心的人,我知道再多的沟通都无济於事
很抱歉我没有智慧,在这种地方发表不恰当的言论引起无端对立。
我有罪,业障深重。
最後以「众生平等」、「爱语布施」作为佛教徒网友的精神标语,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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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1.21.92.60
1F:推 budalearning:这篇是爱语布施......? 11/24 00:59
2F:→ budalearning:G大多揣摩一下吧 佛版大多数人是刀子嘴豆腐心 11/24 01:02
3F:→ budalearning:而且如何运用言语表达自己的立场 也是需要练习的 11/24 01:04
4F:→ budalearning:不用太在意表面上的吵架讥损 就当作是一种自我练习 11/24 01:05
5F:推 kennykou:因为您的文章已经有预设立场,你看不到大家护法 劝进的心 11/24 07:33
6F:推 kennykou:实在可惜。 11/24 07:38
7F:→ dorje:说明戒律也被说成歧视,那本身就是逆向歧视. 11/24 08:05
8F:→ dorje:以尊重为藉口不断回避戒律写明的事,对不中听的言论抹黑. 11/24 08:07
9F:→ dorje:偷换概念和诡辩,不顾逻辑, 那不能沟通是理所当然的. 11/24 08:08
10F:推 bitlife:爱语是要以和软语说有义利之言,缺少後者就变绮语 11/24 08:27
11F:→ bitlife:我个人认为双方各针对其中一点去思考一下,都能获益 11/24 08:31
12F:→ bitlife:其中一方应思考和软语,另一方应思考对方言语中的义利 11/24 08:32
13F:→ bitlife:那麽就共同增上了,佛法伟大奥妙就在这里 11/24 08:32
14F:→ bitlife:若一方一直去看为何对方不肯理解己方言语利义 11/24 08:33
15F:→ bitlife:另一方一直去看为何对方都讲不和软语(恶口),那麽就共同 11/24 08:34
16F:→ bitlife:造业了. 这就成了世间法 11/24 08:34
17F:→ bitlife:同一件事只从不同观点去思惟,就成了智慧或烦恼的差异 11/24 08:35
18F:→ bitlife:因此事件本身即使在名言中也没有自相(事件本身一定是如何) 11/24 08:36
19F:→ bitlife:这符合中观应成的最高空性见解 11/24 08:36
20F:推 Anteros:我有看到g大删文前的修文发言,您嗔怒心的确发很大, 11/24 09:09
21F:→ Anteros:本想回应,劝请您息怒,但您改完又删文了。应是好事。 11/24 09:10
22F:推 plwbook:我很感叹,诸位护教者竟没有人谴责poohkoala的歧视语气 11/24 09:26
23F:→ plwbook:同样基於护教之心,讲出的言论也有是非之分,而不是有护教 11/24 09:29
24F:→ plwbook:之心,言论就正确吧(对不起又发言,我真的言尽於此了。) 11/24 09:31
25F:推 kennykou:p大所言,除了他对某特定人士的愤怒外,大体上言论是 11/24 09:51
26F:→ kennykou:合乎经论的(我所知的),至於你要说他的发心, 11/24 09:51
27F:→ kennykou:说真的,我只看到劝进的部份。 11/24 09:53
28F:推 kennykou:除此争议,所有论者都是持平在讨论 没发嗔怒心,没跳针 11/24 09:57
29F:→ kennykou:何故会引来如此观感??? 11/24 09:57
30F:推 plwbook:偏见歧视本就是隐而不显的东西,尤其是和经论相结合时 11/24 10:04
31F:→ kennykou:pl大你这就是预设立场,你内心笃定,要别人怎麽证明没有? 11/24 10:27
32F:→ kennykou:要用爱语包装义利,但最後吃掉佛经上的糖衣後把佛经吐掉 11/24 10:28
33F:→ kennykou:接着就"昭慧法师"帮我背书! 我没有邪淫 11/24 10:29
34F:推 plwbook:你认为我有预设立场,正如我也认为你有预设立场 11/24 10:30
35F:→ kennykou:失败的直斥看起来很凶,但失败的爱语,却是犯戒的绮语。 11/24 10:31
36F:→ kennykou:那就回到经书上啊。 你可以举证告诉我,没有邪淫 11/24 10:32
37F:→ plwbook:我从未提及昭慧法师,但你的心中己经把我和她联成一个概念 11/24 10:32
38F:→ kennykou:大家可以讨论,不用跳针。 11/24 10:33
39F:→ kennykou:我没说你,我说那个转载文。 11/24 10:33
40F:→ plwbook:我也从没有反对经上关於邪淫的说法 11/24 10:35
41F:→ kennykou:但你反对的是 提出经论证实有邪淫这种行为 11/24 10:36
42F:→ kennykou:否则何来"没有人 谴责poohkoala的歧视" 11/24 10:37
43F:→ plwbook:不,我反对的是,一提到同性恋,就把话题转到同性性交 11/24 10:37
44F:→ plwbook:如果就性向讨论性向,就性交讨论性交,我又何必反对? 11/24 10:39
45F:→ kennykou:噗 这个 性不性交与戒律 又可以开一讨论串 11/24 10:40
46F:→ kennykou:到此我只能说...佛法是心法。 这部份可以再讨论研究。 11/24 10:41
47F:→ kennykou:谢谢您,以此因缘可以再向板上的大德请法。 11/24 10:42
48F:→ plwbook:我想说的是,同志是可以不性交的,也可以努力减轻慾望 11/24 10:46
49F:→ plwbook:性的方向摆在那里,往这个方向施加多少慾望,则是另一回事 11/24 10:51
50F:→ plwbook:除非完全等於零,性向才不存在,但完全等於零有几人做到? 11/24 10:56
51F:→ dorje:....从 #1Cvro-XQ 一开始聚焦点就是同性恋性行为吧... ? 11/24 11:10
52F:→ plwbook:戒律反而没什麽好讨论,毕竟都已经明定了不是吗? 11/24 11:10
53F:→ dorje:反正如果没犯戒的话,你爱怎麽恋怎麽恋,还有什麽好说的.....? 11/24 11:11
54F:→ dorje:本来戒律的确没什麽好讨论, 但也许"邪淫"听来刺耳吧, 有人 11/24 11:13
55F:→ dorje:不断扯 "探讨本意" 来开脱. 11/24 11:14
56F:→ plwbook:一开始那篇文章的第一段是讲同性恋,第二段才是性行为吧 11/24 11:16
57F:→ plwbook:而且的确出现"问的问题是同性恋,同答者讲的却是同性性交" 11/24 11:22
58F:→ plwbook:这种牛头不对马嘴的奇怪现象,只是删文後已不在板上了 11/24 11:24
59F:→ dorje:我只是说明话题一开始就有,并不是有人把话题从同性恋带到同 11/24 11:25
60F:→ dorje:性性交. 11/24 11:25
61F:推 plwbook:对不起让你误会,我所反对的不是针对你的推文 11/24 11:36
62F:→ plwbook:事过境迁,祝每个人都好。说了两遍言尽於此,不会再犯了。 11/24 1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