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lamerecca (werewolf)
看板Buddhism
标题[公告] 有关thismy板友-争论性议题板规建议
时间Tue Nov 2 15:41:12 2010
对於thismy板友所提出的板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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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於争论已久的争议话题,同时不具有贬意、侮辱性、攻击性等负面意义,
那就不需板主「插手进入检举司法 要求一方提出根据证明不是偏见 否则水桶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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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句话说 以後本版出现争论性话题
只要提不出对方具有贬意、侮辱性、攻击性
板主就不再受理任何检举。
请各位板友於此公告底下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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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iterate is human, to recurse is divine.
-- L. Peter Deuts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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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28.92
1F:推 meblessme:那您主动侦办时需要提出证据吗? 11/02 15:49
2F:→ flamerecca:不大懂你的意思 此板规只有缩减我的权力而已 11/02 15:52
3F:→ flamerecca:我於此板规没有主动侦办甚麽的权力 11/02 15:52
4F:推 meblessme:所以只要没有其他人检举,两位板主就不主动侦办? 11/02 15:56
5F:→ flamerecca:对争论性议题的话 是的 11/02 16:08
6F:推 thismy:把「板主就不再受理任何检举」改成.. 11/02 16:52
7F:→ thismy:「板主就不再受理检举是偏见」 不是任何检举 是偏见检举 11/02 16:53
8F:→ thismy:其他的检举,仍然可以检举 如洗板 无关版旨等等 11/02 16:54
9F:推 thismy:f 版主 其实板主是有主动侦办的权力 因为你也是使用者 11/02 17:37
10F:→ thismy:只是侦办的标准要比照用者相同的标准.... 11/02 17:38
11F:→ thismy:我本身的做法是 就当作THISMY 自己去向板主检举 11/02 17:39
12F:→ thismy:因此 板主有没有主动去侦办 是自由的 板友不应强制~ 11/02 17:40
13F:→ thismy:若板友自己觉得该检举就该自己来检举,不是骂板主怎不处理 11/02 17:40
14F:→ thismy:其实我建议的这版规 只是缩小对争议话题的法办标准罢了 11/02 17:42
15F:→ flamerecca:感谢你对板主的指导。 11/02 19:06
16F:→ beyondband45:不认同。 11/02 20:46
17F:→ beyondband45:我倒是想建议板主新增一条板规...。「一星期内连续犯 11/02 21:05
18F:→ beyondband45:五次推错文章者,水桶6星期。」 11/02 21:06
19F:推 hopolono:连续推错文真的该水桶 11/02 21:58
20F:推 thismy:连续推错文超烂的,而且不是偶而..... 11/02 23:49
21F:→ thismy: 烦 (连续打错字 要水桶吗) 11/02 23:50
22F:→ beyondband45:t大你建议要水桶吗? 11/03 04:19
23F:推 thismy:呵 若是我并不会去水桶 因为是手误..... 11/03 04:37
24F:→ thismy:但这是各人做法 要桶也无不可 但要设定标准 避免误杀~ 11/03 04:40
25F:→ thismy:像你说的 一周连续五次推错文 那就是个标准 11/03 04:41
26F:→ thismy:若真手误那麽多次频率 造成他人不便 那也是该反省了 11/03 04:41
27F:→ meblessme:真的很不好意思阿 11/03 05:08
28F:→ beyondband45:希望m大能体恤你的推错文可能会造成阅读者的不便和雾 11/03 06:36
29F:→ beyondband45:煞煞。板主群可以考虑新增此板规。 11/03 06:37
30F:推 meblessme:我了解 11/03 06:53
31F:→ thismy:其实一边看文章一边按x 怎麽按到下一篇 我有点不解耶 11/03 13:59
32F:→ thismy:M 大你是不是误以为推文一定得先退出,对着标题按呀? 11/03 13:59
不好意思 我後来想想发现一件很严重的事情
所以这代表以後处理偏见的检举时
检举者必须要
自己提出证据
证明这个偏见
没有相关的争执,
所以并非争论已久的争议话题吗?
※ 编辑: flamerecca 来自: 140.112.28.92 (11/03 16:02)
33F:→ thismy:我提出我的看法,但希望你不要觉得我又是企图指导你 11/03 17:22
34F:→ thismy:我的建议是 争不争议,大家各自说,没个标准..... 11/03 17:23
35F:→ thismy:可以拿「是否曾在板上长期争论且无定论的月经文」当作标准 11/03 17:25
36F:推 meblessme:明明就是在文章里推得也会跑到下一篇去 很诡异 11/03 17:25
37F:→ thismy:当然这是临时想的,可以再做调整~~ 11/03 17:27
38F:→ thismy:或....先行例出争议课题,其实没有贬意的争议课题根本不多` 11/03 17:27
39F:→ thismy:象显密战文 像无上密 像大乘是否佛说 都含有攻击及贬意性 11/03 17:28
40F:→ thismy:真正没有贬意及攻击意图的,还真没有几个....素荤是其一.. 11/03 17:29
41F:推 thismy:若真觉得麻烦,那就板主自由心证最省事.....我是这样 11/03 17:37
42F:→ flamerecca:所以我要标明一些主题 这些主题是不能被检举为偏见的.. 11/03 17:45
43F:→ flamerecca:先不讲麻烦不麻烦 这根本就很好笑...... 11/03 17:45
44F:推 thismy:之前也标明大乘是佛说 岂非也好笑 大乘是佛说也要标明? 11/03 19:13
45F:→ flamerecca:好笑不在标明本身 11/03 1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