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ddhism 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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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同时不侵占版面 以及不让板友们两个板之间跑来跑去 讨论与偏见处置相关(重点:一般性的处置方针 而非专门针对单一判决的讨论) 请在文章板以下推文 == 回应上面的推文 我针对怀疑是偏见言论一般是 首先 有接到检举我才会处理这类言论 (因为这类言论本身就很不好评判) 另外 除非太过明显的状况(像是 藏传和尚都是同性恋 或者 和尚都有剃光头 之类) 我可能会自己处置 不然一般就是请板友解释 == 当然里面可能对引用的文章可能会有一些意见 但是基本上不要太过夸张 像是使用更明显带有偏见的部落格 将之视为文献进行参考 基本上就算我个人不见得认可 也会保留大家讨论的权力。 == 其实如果我没有误解本版的开版原意 本版应该不是专门用来争论的 希望大家不要对本板有着奇异的期待 感谢(合十 -- There are three kinds of lies: lies, damned lies, and statistics. --Mark Twain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28.92 ※ 编辑: flamerecca 来自: 140.112.28.92 (10/29 22:36)
1F:推 thismy:你既认定汉传不吃素,那很自然就会当作嫌疑来处理。 10/29 22:38
2F:→ thismy:改次换个看法不同的版主,汉传没吃素又成为了偏见`~~ 10/29 22:39
3F:→ thismy:版主的个人观点,岂可以用版规介入? 10/29 22:39
4F:→ thismy:这样完全失之客观及公正。 10/29 22:41
5F:推 happytiger:感谢版主的采用,但实际上这是thismy大的建议,不敢居功 10/29 22:51
6F:→ happytiger:我来说一下我的意见,法律上的判决讲求字意上的精确 10/29 22:52
7F:→ happytiger:虽然大家传统会不待思考就想到汉传是吃素的不会有非议 10/29 22:54
8F:→ happytiger:但实际上而言如同版主所言,汉传佛教的组成并非仅由比丘 10/29 22:59
9F:→ happytiger:,及比丘尼,还有居士,更何况就史实来说就汉传佛教来说 10/29 23:03
10F:→ happytiger:吃素也是梁武帝之後才推行的,如果说汉传佛教吃素是偏见 10/29 23:05
11F:推 happytiger:那汉传佛教不吃素也是偏见,因为都并没有正确描素真实情 10/29 23:09
12F:→ happytiger:况,说偏见是严重了一点,但版主不也给机会让你修正他对 10/29 23:11
13F:→ happytiger:你这句话的偏见,再者这是经由检举信由版主受理,换句话 10/29 23:14
14F:→ happytiger:说,检举人正在看板主的行为,如果版主受理,又如同法官要 10/29 23:17
15F:→ happytiger:要传唤被告人听他的陈词,再来审酌告诉人是否有道理, 10/29 23:19
16F:→ happytiger:如同此理,此事因为认定有问题,请b大出来陈词,理论来说 10/29 23:21
17F:推 thismy:两方各有理论及说辞的争议题,岂能随便就当作偏见嫌疑。 10/29 23:26
18F:→ thismy:而我现在倒然认为吃素是梁武帝兴趣的,原本佛教并无吃素。 10/29 23:26
19F:→ happytiger:要说服板大不浸水桶是轻而易举的事,总结论来说,传统上 10/29 23:27
20F:→ thismy:难不成版规要限制我的这种观点吗?我是否也是嫌疑犯了? 10/29 23:27
21F:→ thismy:happytiger,当时推文下,版友们都提出了汉传吃素的根据~ 10/29 23:27
22F:→ thismy:版主看了也知道这说法是有根据,仍坚持当作偏见嫌疑? 10/29 23:28
23F:→ thismy:若我没有做解释,我就是偏见?~~~啊勒....我的言论又没错! 10/29 23:28
24F:→ happytiger:汉传佛教吃素用语不精确,确实是有不足之处 10/29 23:29
25F:→ happytiger:结论是b大被水桶了? 10/29 23:31
26F:→ buddhanature:插话一下,请thismy补足检举四要素後回信一下,谢谢 10/29 23:33
27F:推 thismy:结论是不解释就水桶..对一个没偏见的言论这样处理? 10/29 23:33
28F:→ buddhanature:老人我先告假,祝讨论愉快~ 10/29 23:33
29F:→ thismy:buddhanature 我正爬文啊 F 版主说佛陀不吃素的那篇没找到 10/29 23:34
30F:→ buddhanature:@@ 那容老人我明日再处理了~阿弥陀佛~ 10/29 23:35
31F:推 happytiger:你已说这是很争论的问题,故可知一定有人认为是偏见 10/29 23:36
32F:推 thismy:很争论的,根本没一定的答案,岂能把一方当作偏见? 10/29 23:37
33F:→ happytiger:有人认为不是偏见,这又是个人主客观的问题 10/29 23:37
34F:→ thismy:所以岂能由板规介入把一方当作嫌疑`~为何不是检举方来解释 10/29 23:38
35F:→ thismy:版务几时可以来决定对错真理了 10/29 23:39
36F:推 happytiger:可能检举方的解释打动了版主,故版主希望被检举方能解释 10/29 23:40
37F:→ happytiger:但当版主接受检举方的说法,认为被检举方为偏见无可厚非 10/29 23:42
38F:→ happytiger:重点是,版主不是被希望被检举方出面说明吗? 10/29 23:43
39F:推 thismy:这种争议话题,哪有说谁的口才比较好 谁能打动就不是偏见的 10/29 23:44
40F:→ thismy:这根本没有答案,佛版一定要选一边判定是否偏见? 10/29 23:44
41F:→ thismy:佛版几时为大家决定真理了......... 10/29 23:45
42F:→ happytiger:在法院上,不出面答辩,却在法院外面说我是无辜的,请问t 10/29 23:45
43F:→ thismy:拜托,会上法庭的,都是具有一定指控标准的`~ 10/29 23:46
44F:→ happytiger:大,法院会判定他胜诉吗? 10/29 23:46
45F:→ thismy:若我说一个人,你很有气质`~~他告我暗示他很丑`~控得上吗 10/29 23:46
46F:→ happytiger:ok,我意指b大不说明,板大判浸水桶,这是标准流程 10/29 23:49
47F:推 thismy:我认为汉传有吃素传统,这具有什麽指控标准?我侮辱了谁~~ 10/29 23:49
48F:→ thismy:我同意这标准流程~~~ 10/29 23:49
49F:→ thismy:但这流程是他真的是偏见时才成立`~他不是偏见 怎麽水桶呢 10/29 23:50
50F:→ happytiger:按照你举的例子,如果你不出面说明,你一定会败诉,这是一 10/29 23:50
51F:→ thismy:现在板主是要求一个不是偏见的言论,来要求解释 否则水桶~~ 10/29 23:50
52F:→ happytiger:定的. 10/29 23:51
53F:→ happytiger:重点是出面答辩,而不是偏见,就如同我说所,要举例反驳 10/29 23:53
54F:→ thismy:happytiger,PTT 与现实法庭不同~~ 10/29 23:53
55F:→ thismy:若我在PTT检举有人说「你很有气质」,版主并不会鸟我。 10/29 23:53
56F:→ thismy:原因在於,ptt 的版主会先判断这检举是否成立,但法庭不会 10/29 23:53
57F:→ happytiger:板大的偏见是很简单的一件事.如此罢了 10/29 23:53
58F:→ thismy:而今很明显 版主已判定这是偏见,才会让他检举通过要求解释 10/29 23:54
59F:→ thismy:版主并不会对一个不具偏见的言论要求解释.... 10/29 23:56
60F:→ thismy:b 版主也说过若有人检举不是偏见,则犯了恣意检举.... 10/29 23:56
61F:→ happytiger:法院虽然不同ptt,但道理是相同的,还有法院会接受,但一 10/29 23:56
62F:→ happytiger:败诉,正面词是要告甚麽,如此而已 10/29 23:57
63F:→ happytiger:就如同我所说偏见,你认为这不是偏见,在版主先前的认知 10/29 23:59
64F:推 thismy:是吗? 但你说我会败诉..... 10/30 00:00
65F:→ happytiger:是偏见,这是个人认知的问题,而版主任为是偏见也po他的 10/30 00:01
66F:推 onewalker:若b大因"汉传佛教有吃素的传统"这样的"偏见"而被水桶 10/30 00:01
67F:→ thismy:汉传吃素 是负面词吗? 10/30 00:01
68F:→ onewalker:真是大大的笑话 10/30 00:01
69F:→ happytiger:道理,他也不也给你机会让你修正他的偏见吗? 大家不是就 10/30 00:02
70F:推 thismy:把"汉传佛教有吃素的传统" 当作偏见,早就是大笑话了~~ 10/30 00:03
71F:→ happytiger:可以沟通讨论吗? 如果不上场答辩,你期待法官会盼你胜诉 10/30 00:04
72F:→ thismy:版友们早在推文下修正他观念了,他坚持不解释就违规..... 10/30 00:04
73F:→ thismy:你真的认为 f 大不知道汉传吃素是梁武帝发起的吗? 10/30 00:05
74F:推 onewalker:法规需被解释适用 板规中"偏见"既然和歧视、憎恨等负面 10/30 00:05
75F:→ thismy:而且这根本没得修正的`~因为这是争议题~~两边都有说法`~ 10/30 00:05
76F:→ happytiger:我不见说过了吗!汉传佛教有吃素的传统不是精确的描素 10/30 00:05
77F:→ thismy:这时,你把一方当作偏见,等於是判定某一方是真理了~~~ 10/30 00:06
78F:→ onewalker:字眼连在一起 偏见显然也要朝有没诋毁的方向去看 10/30 00:06
79F:→ happytiger:有人认为有失偏颇,也无可厚非 10/30 00:06
80F:→ onewalker:试问b网友果有诋毁、憎恨某些宗派的动机吗? 10/30 00:06
81F:→ thismy:汉传佛教有吃素传统~~~到底是谁哪个团体 宗派不敬了? 10/30 00:06
82F:→ thismy:就算汉传真的没有吃素传统,我认为这只是 错误说法 10/30 00:07
83F:→ thismy:错误说法 不等於 偏见~~~! 10/30 00:07
84F:→ onewalker:不够精确就是偏见、就要被水桶? 10/30 00:07
85F:→ happytiger:世界必非如此的二分法,你忘了还有中间选民的存在 10/30 00:08
86F:→ thismy:现在竟然启动 不解释就放弃答辩 判决成立? 10/30 00:08
87F:→ thismy:正因没有二分法 没有一定的对错 所以不能判定某一方是偏见 10/30 00:09
88F:→ onewalker:我前面问板主是否b网友不解释 就等於"汉传有吃素的传统" 10/30 00:09
89F:→ thismy:若真是没有一定的答案 干嘛要人解释,否则水桶 10/30 00:10
90F:→ onewalker:是偏见 板主说到时候再说 =_=# 10/30 00:10
91F:→ happytiger:一个一个来,我一个人要回2个,有点慢 10/30 00:10
92F:→ thismy:我的论点很简单, 把没有偏见的东西当作偏见嫌疑本就不对~ 10/30 00:10
93F:→ thismy:就算检举人能证明b 大说的是错的,b 大也不该水桶 10/30 00:11
94F:→ thismy:看法错误就水桶,那多少新警察要阵亡? 10/30 00:12
95F:→ happytiger:我先回t大的,虽然我也认为这也仅仅是错误说法,用偏见太 10/30 00:12
96F:→ happytiger:沉重,但因为不正确的叙述词,让有些人认为这是严重的指 10/30 00:14
97F:推 thismy:因为版主声明 不解释等同放弃 对偏见嫌疑的答辩 10/30 00:14
98F:→ thismy:到时版主会以他的认知来判决 10/30 00:15
99F:→ thismy:(而他的认知 这应已是偏见 否则他早就驳回了) 10/30 00:16
100F:→ happytiger:控,并认为这是偏见也无可厚非,就如同你认为不应该不是 10/30 00:16
101F:→ happytiger:就如同你认为他不是偏见,都是对这句话做出的解释 10/30 00:19
102F:→ happytiger:只是有人认为严重,有人认为不严重,严重形成偏见,不严重 10/30 00:20
103F:→ happytiger:就是错误解试. 10/30 00:21
104F:推 thismy:因此你也认同,这没有一定的答案是吧? 10/30 00:21
105F:→ thismy:也因此才有讨论啊,但版主竟然接受有人检举是偏见 ..... 10/30 00:21
106F:→ happytiger:我到认为可以这样解读,因为他对认定这件事是有迟疑的 10/30 00:22
107F:→ thismy:板主具有板务授权,管理方是不应介入辩论的对错 判定偏见~ 10/30 00:22
108F:→ happytiger:所以没有直接水桶,请求解释 10/30 00:23
109F:推 thismy:我的重点是 他先入为主当作偏见嫌疑,要求别人答辩~~ 10/30 00:24
110F:→ thismy:这种东西,本来就该直接驳回的~~ 10/30 00:25
111F:→ happytiger:偏见跟非偏见本来就不是共识,一开始的认定或许会有偏差 10/30 00:25
112F:→ thismy:我退一步说好了`就算不答辩又怎样~证明了汉传吃素论是错的 10/30 00:25
113F:→ thismy:不答辩等同,承认了汉传吃素论不成立,所以水桶?`~~ 10/30 00:26
114F:→ thismy:不管怎麽做,就算检举方的立场是对的,都不能水桶`~ 10/30 00:26
115F:→ thismy:错误说法 ≠ 偏见 10/30 00:27
116F:→ thismy:如果有人说「白人都信佛教」 算偏见还是错误说法? 10/30 00:28
117F:→ thismy:「白人都信佛」这言论也会违规水桶? 10/30 00:29
118F:推 happytiger:错误说法 ≠ 偏见 这要因人而异吧,这种说法因人而异 10/30 00:29
119F:→ thismy:对我而言,白人都信佛教 与汉传吃素 是一样的逻辑`~ 10/30 00:29
120F:→ thismy:那麽白人信佛教是对白人的偏见罗?(信佛教是很侮辱人?) 10/30 00:31
121F:→ happytiger:对你是如此,对其他人或是如此,如果这句话描述不正确 10/30 00:31
122F:→ thismy:来简单点吧,不然一直转圈圈~~~~白人都信佛教 偏见否? 10/30 00:32
123F:→ happytiger:你就不要怪有心人扩大解释 10/30 00:33
124F:→ thismy:版主不该是有心人 ,我们不谈有心人~~~ 10/30 00:34
125F:→ happytiger:对我而言这不是问题的问题,但这仅仅是我的论述 10/30 00:34
126F:→ thismy:白人都信佛教 偏见否? 直接表明论点比较快~~ 10/30 00:35
127F:→ thismy:嗯`~~我的假设是.... 10/30 00:35
128F:→ thismy:白人都信佛教,因为这不是对白人的偏见 无不敬 无贬意`~ 10/30 00:35
129F:→ thismy:「白人都性泛滥」 这具有贬意,有看不起的想法 算偏见`~ 10/30 00:36
130F:→ thismy:以上两句说明,你同意吗? 10/30 00:36
131F:→ thismy:你能分别出 「白人都信佛教」「白人都性泛滥」的差别吗 10/30 00:37
132F:推 happytiger:後面我同意,前面那一句基督教人会暴怒喔,这样你懂了吗? 10/30 00:38
133F:→ happytiger:因为人有千千万万心,对我们是中性议题,就未必是如此 10/30 00:39
134F:推 thismy:那我换一句 「白人都吃素」. 10/30 00:39
135F:→ thismy:现在的问题就是,版主成为了不中性..不中立~要判定某方偏见 10/30 00:41
136F:→ thismy:有心人把一个不成问题的中性问题来检举 版主该驳回还是? 10/30 00:41
137F:→ happytiger:就其他人未必是如此,版主让b大解释对此议题偏见,偏见就 10/30 00:42
138F:→ happytiger:可以转化为非偏见,这就是版主的养成计画,不是啦 10/30 00:43
139F:→ happytiger:说的好,但我相信版主做这个判决时认为是中立的,非中立 10/30 00:46
140F:→ happytiger:我相信版主判决不下来,但版主的判决虽然我也认为不合理 10/30 00:47
141F:→ happytiger:,但当他说明他的判决原因我可以认同为何他会做出如此判 10/30 00:49
142F:推 thismy:我想问的是,若b 大无法答辩,结果是怎样? 10/30 00:51
143F:→ thismy:若不答辩,结果是不水桶,那这要求解释就是多余的。 10/30 00:52
144F:→ thismy:若不答辩,结果是水桶, 错误说法 → 水桶? 10/30 00:52
145F:→ happytiger:决,换句话说,板大的判决是认为不违反自身中立所做的判 10/30 00:53
146F:→ happytiger:决 10/30 00:53
147F:→ thismy:算了 反正小组长也是支持版主的~~~版主权力大至此~~ 10/30 00:54
148F:→ thismy:下次选板主,我会更小心了~~ 10/30 00:54
149F:→ thismy:无端端把不是偏见的言论,当成嫌疑要求答辩 ... 10/30 00:56
150F:→ thismy:我真想看看 B 大不答辩4~,版主待如何,当作偏见水桶?呵~~~ 10/30 00:56
151F:→ happytiger:给b大答辩,就是b大给板大说服他质疑的地方,至於不答辩 10/30 00:57
152F:→ happytiger:直接水桶是行政流程,就如同法官搞不清事情,一定要双方 10/30 00:59
153F:推 thismy:happytiger 你打字不快喔` 10/30 00:59
154F:→ thismy:当作偏见,才会不答辩,直接水桶`~~ 10/30 01:00
155F:→ happytiger:来说明清楚,法官才有机会搞清事实,一方不说明,自然判另 10/30 01:00
156F:→ thismy:若非偏见,不答辩也不该水桶`~~~ 10/30 01:00
157F:→ happytiger:一方输,是很合理的事 10/30 01:01
158F:→ thismy:不答辩,等同检举人说的是对的,so 汉传吃素论是错的~~ 10/30 01:01
159F:→ thismy:汉传吃素论是错的 所以有水桶? 10/30 01:01
160F:→ thismy:你要理解我的逻辑,就算不答辩,只证明这说法不对`~~ 10/30 01:01
161F:→ thismy:说法不对 = 水桶? 10/30 01:02
162F:→ happytiger:确实不快,而且还要接你的凌厉的问话,还要想一下 10/30 01:02
163F:→ thismy:夸张之至,我管板从来没这样干涉别人的言论,判定谁对谁错~ 10/30 01:02
164F:→ thismy:凌厉的问话非针对你,你也无需介意``` 10/30 01:03
165F:→ thismy:谁的话对 谁的话错 轮不到板主来插手 这只是讨论 10/30 01:04
166F:→ happytiger:既然认为是偏见为何不直接水桶,还要答辩,换句话说板大 10/30 01:04
167F:→ thismy:两方彼此间并没有谩骂 语气也无不佳 也无暗示侮辱 不敬辞 10/30 01:04
168F:→ thismy:所以一切不对的陈述,错误的观念说法 都是偏见了? 10/30 01:05
169F:→ happytiger:用偏见一词,可是心理却还是有所迟疑吧,否则干嘛这麽做 10/30 01:05
170F:→ thismy:汉传吃素是偏见,google 一下都知道不是了... 10/30 01:06
171F:→ happytiger:有机会再聊˙ 我明天还要上班.抱歉啦 10/30 01:06
172F:→ thismy:happytiger 你还不睡吗 反正我觉得上诉没用了~讲再多也无益 10/30 01:07
173F:→ thismy:只是,我从此对这板主改观了。 10/30 01:07
174F:→ happytiger:或许吧,但犯错改过是人必然的结果,说这种话其实太伤了 10/30 01:09
175F:推 thismy:观念是一时的,也许下一次的处理又改观一次呢... 10/30 01:10
176F:→ thismy:我的感觉只有 强硬 两字..... 10/30 01:10
177F:→ happytiger:先闪了 t大 10/30 01:10
178F:→ thismy:拜! 10/30 01:10
感谢推文内诸位板友的回应 我对大家意见的回应如下: 1.首先 此地虽不是正式法院 但是我认为 作法还是遵照法理 亦即 在定罪之前没有人是有罪的 但是嫌疑者需要亲自释疑 也就是 即便我公告要求板友解释 也是一个对嫌疑者的适当处理 而非要确定已经犯案之後才公告要求解释 (虽然我知道thismy板友对要求释疑不等於惩罚这件事情很具有疑虑 但是我确实认为如此 要是thismy板友有印象 很久已前另一个案子时我就是抱持这种观念了) 2.或许我在私信跟之前的文章之中 会透露出我对某一些事情的观点 但是我认为这不影响我目前判案的公正性 你问我有人推文说汉传并没有吃素传统 被检举 我会不会水桶他? 有机会,在检举人说服我这并非常识 且因此我请被检举人释疑之後 他还不出面 那就有机会。 除非我认为这并非偏见的判断 根本到达常识 而非争议性问题 (举例 白人是因为皮肤白所以叫白人 这基本上我认为明显不是偏见 我会与检举板友通信讨论 这应该不能算是偏见 当然也有可能之後反而我被说服 这是一个需要释疑的理论) 当然白黑人这一些例子与本板无关 应该是会被与板旨无关的理由删文 3.板友询问 此板规"偏见"一词 是否仅仅代表 於明示暗示具有攻击性的偏见 而非较为广义的偏见 我认为这是不对的 因为即便是没有攻击性的认知 也常常导致实际上被指涉团体的伤害。 这是需要避免的一个问题,我认为也是因此板规才会多加偏见一词 否则具攻击性言论本身已经违反板规 多加一个形容词不是画蛇添足吗? 4. 为了诸多担心的板友释疑 虽说我於各文章中重申很多次 但是或许大家没有注意 再度说明一次 错误的言论本身不会被水桶 因为错误不等同偏见 偏见的定义指的是不给别人以公正的考查便贸然作出判断。 这种判断没有任何证据,只凭先入为主的成见而然。(摘自维基) 因此错误不构成偏见 但是没有证据的判断 正是偏见这个词(英文prejudice,源自「prejudge」,预先判断,而非判断错误) 原本的定义。 因此板友所询问 认为没有此传统只是梁武帝一时兴起 这起码是有个文本根据的 当然不至於到偏见 即便你确实犯错。 ※ 编辑: flamerecca 来自: 140.112.28.92 (10/30 08:31)
179F:推 thismy:对於一个历来争论已久的课题...... 10/30 08:40
180F:→ thismy:我不觉得板主应该介入决定某一方是否真理 是否偏见 10/30 08:40
181F:→ thismy:尤其版主希望检举人以口才说服 有时甚至反而说服另一论点 10/30 08:42
182F:→ thismy:若今天有人发表了汉传没有吃素 他无法说服你 他就是偏见 10/30 08:43
183F:→ thismy:而我见识多 有理有证的说服你 我就不是偏见... 10/30 08:43
184F:→ thismy:一样的言论 不同的结果..... 是不是偏见难道看不出麽? 10/30 08:44
185F:推 thismy:当板主应该严格的把自我感情及观念 与板务切割~~ 10/30 08:46
186F:→ thismy:在一个完全中立的板主处理下,不会把两方各有高下的辩论 10/30 08:47
187F:→ thismy:取一方来当作偏见嫌疑~~ 10/30 08:47
188F:→ thismy:同样今天板主认为汉传无吃素是偏见,我也会认为失之偏颇.. 10/30 08:48
189F:→ flamerecca:并没有跟口才有关 乃是有或没有材料 10/30 08:48
190F:→ flamerecca:今天所有的材料都是别人提出的 那我怎麽知道此版友是? 10/30 08:48
191F:→ thismy:板友们已在该文推文下 ,提供你材料与根据了~~ 10/30 08:49
192F:→ flamerecca:但是都不是budalearning 10/30 08:49
193F:→ thismy:他的论点没有问题....你却质疑而要求材料? 10/30 08:49
194F:→ thismy:你先说 论点有没问题,论点有目题才会有这要求~~ 10/30 08:50
195F:→ flamerecca:我没有您这麽聪明 已经知道他的论点没有问题 10/30 08:50
196F:→ flamerecca:我不清楚他的论点有没有问题。 10/30 08:50
197F:→ thismy:正因此如此,你应先向检举人 要求举证~~~ 而非自证无罪~~ 10/30 08:50
198F:→ thismy:你已倾向自己的论点了~~~~扪心自问 10/30 08:51
199F:→ flamerecca:扪心自问的话 我目前正在翻信箱找当初说有素食传统的信 10/30 08:52
200F:推 meblessme:所以说罢免比较好啊!反正都是主观看法 10/30 09:04
201F:→ meblessme: 根本不会交集,直接翻底牌还比较乾脆 10/30 09:05
202F:→ meblessme: 板主有裁罚的自由,板众也有决定 10/30 09:06
203F:推 thismy:一件多错误判决不足以构成罢免~~多次错误的判决才构成罢免 10/30 09:22
204F:→ thismy:我只是觉得板主不当, 但却看不出有心胡闹..... 10/30 09:24
205F:推 meblessme:除了本能以外 10/30 10:33
206F:推 smilesakura:其实就算是举法院为例 f板主跟thismy大的论点显然还 10/30 20:59
207F:→ smilesakura:是没有聚焦 因为这次有所质疑的人(至少如我自己) 10/30 20:59
208F:→ smilesakura:质疑的不是「进入法院後的正式要求被告进法院解释」 10/30 21:01
209F:→ smilesakura:而是「为什麽这样子的案件会进入法院?」 10/30 21:02
210F:推 smilesakura:在现实生活里 我们并不是只要提告 案件就一定会进入 10/30 21:05
211F:→ smilesakura:法院 10/30 21:05
212F:→ smilesakura:就像前面文章中th大曾提过的: 10/30 21:08
213F:→ smilesakura:检举汉传吃素言论,竟然不成为恣意检举,这我倒很意外 10/30 21:08
214F:推 thismy:对 「为什麽这样子的案件会进入法院?」 10/30 21:20
215F:推 meblessme:那f板大吃荤为什麽能作为汉传没有吃素传统的例证?? 10/31 04:44
216F:→ flamerecca:楼上言下之意是 我不是汉传佛教徒吗? 10/31 06:17
217F:→ flamerecca:那请问smilesakura知道 要怎样的条件可以进入法院吗? 10/31 06:19
218F:推 meblessme:您个人吃荤难道不算是个人经验吗? 10/31 07:17
219F:推 smilesakura:那请问 f板主大人 你认为什麽样的案件可以进法院? 10/31 08:55
220F:→ smilesakura:今天随便一个人 来信向你检举任一某友说其言论有偏见 10/31 08:56
221F:→ smilesakura:你就都会接受其检举 公告被检举的板友进行答辩吗? 10/31 08:56
222F:→ smilesakura:显然答案应该不会是肯定的嘛(还是你要改口说你是如此) 10/31 08:58
223F:→ smilesakura:请问这次检举b大者在检举信中是备足了多少充分理由 10/31 08:59
224F:→ smilesakura:让板主认为在"汉传佛教吃素与否"此项可讨论空间 没个 10/31 09:00
225F:→ smilesakura:定论的议题上 可以接受其中一方指称另一方为偏见的检 10/31 09:02
226F:→ smilesakura:举 用此种方式加入了这还继续在讨论的议题? 10/31 09:03
227F:推 thismy:我也是汉传佛教徒啊,但我并不以我的看法来判定版友观点~~~ 10/31 09:16
228F:→ thismy:若我如此做,灵学版将有不少宗派被我排拒板外...... 10/31 09:16
229F:→ flamerecca:smilesakura大还是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10/31 11:51
230F:→ flamerecca:还有我是说不能当作证据吧 要是今天我只有拿这个讲 10/31 11:57
231F:→ flamerecca:当然是很不好的XD 10/31 11:57
232F:推 meblessme:心证的依据不算证据吗? 10/31 12:14
233F:→ flamerecca:不算。 10/31 13:33
234F:→ flamerecca:法官认定一个案子能不能起诉成功跟证据无关 10/31 13:33
235F:推 thismy:反正现在板主权力很大,小组长说一切尺度在板主心中... 10/31 14:39
236F:→ thismy:这告诉我们.....选到客观、不牵涉已见的管理者是很重要的 10/31 14:39
237F:推 smilesakura:不懂 法律的案件之多 总不是要我在这边推文穷尽所有 10/31 21:01
238F:→ smilesakura:案例吧?^^ 还是你是要我随便举一个例子告诉你确有其事 10/31 21:01
239F:→ smilesakura:我念司法系的学姊先前要以暴力伤害跟外遇提起离婚官司 10/31 21:02
240F:→ smilesakura:时 在案件进入法院之前 她必须要备足验伤单跟她先生 10/31 21:02
241F:→ smilesakura:确实外遇的充分证据 整个案件才使得进入法院正式审理 10/31 21:02
242F:→ smilesakura:要求双方(提告者与被告者)进入法院进行答辩等过程 10/31 21:02
243F:→ smilesakura:坦白说 我以为「不是随便提告就得以进入法院」是种常 10/31 21:02
244F:→ smilesakura:识 若所有的提告都不用经过审查证据就可进入法庭 10/31 21:03
245F:→ smilesakura:我们的法律体系需要耗费多少成本在一些实则不需到法院 10/31 21:03
246F:→ smilesakura:进行答辩的案件上头? 10/31 21:03
「没有任何根据」「有一些根据」「有让事实绝对确立的证据」 那一个是可以进入审理程序的要求? 你以为要进入审理程序 要先准备足以胜诉的证据这麽苛求欧 只能说您真厉害
247F:→ smilesakura:你若不相信我这些话 NTU不是有法律系吗 你大可以去 10/31 21:03
248F:→ smilesakura:请教他们本人此番话的真伪 问他们是否今天随便想提告 10/31 21:03
249F:→ smilesakura:都不用备妥证据跟理由就皆可进入法院正式审理 10/31 21:04
250F:→ smilesakura:另外你若真有兴趣 大可以去相关单位调查台湾一年有多 10/31 21:04
251F:→ smilesakura:少件私人纠纷 而真正式上法院的有多少比例 最後你会 10/31 21:04
252F:→ smilesakura:发现一个我早提出的问题:「请问到底是备足多少证据跟 10/31 21:04
253F:→ smilesakura:理由?」这是关键之所在 执法者若连让证据说话的基本 10/31 21:04
254F:→ smilesakura:素养都没有 今天律师法官相关工作社会大众就不会予 10/31 21:05
255F:→ smilesakura:其高评价 认为这是一个高门槛有难度的工作 10/31 21:05
256F:→ smilesakura:所以 还是老话一句 请问这次的检举信是备足多少证据 10/31 21:05
257F:→ smilesakura:跟理由? 其实从 f板主後面还公告说以後相关检举信必须 10/31 21:05
258F:→ smilesakura:补足被检举者确实有偏见可能之证据时 心思灵巧一点的 10/31 21:05
259F:→ smilesakura:人大概也知道背後有何内情了 10/31 21:05
smilesakura 我真的很佩服你 一个单纯看到 → thismy:正因此如此,你应先向检举人 要求举证~~~ 而非自证无罪~~ 10/30 08:50 因此所作的修改 也可以被你说成这样 你要不要多说点内情的故事 我其实蛮想知道的
260F:推 smilesakura:另外给thismy大 管理者的智慧真的是极之重要 我很佩 10/31 21:36
261F:→ smilesakura:服你 灵学板的讨论范围之广 是我从来就看在眼里的 10/31 21:37
262F:→ smilesakura:你可以用开放的态度 去包容许许多多的言论 不以板主 10/31 21:37
※ 编辑: flamerecca 来自: 140.112.28.92 (10/31 21:39)
263F:→ smilesakura:之权来干涉许多讨论 这需要一定程度的修养 你办到了 10/31 21:38
※ 编辑: flamerecca 来自: 140.112.28.92 (10/31 21:43)
264F:推 happytiger:因为一切事物都在变动中,版主也在改变处理办法. 10/31 21:45
265F:推 smilesakura:Thismy那句推文不就是说了检举者需要先举证提出证据吗 10/31 21:47
266F:→ smilesakura:若这次事件该检举信与您都确实符合此说法 若原先的情 10/31 21:47
267F:→ smilesakura:形就是如此 请问您为何还需再公告补充此点呢? 10/31 21:47
268F:→ flamerecca:因为怕之後有人胡搞阿 10/31 21:48
269F:→ smilesakura:若本来的事件就是按此标准来 板众是有何空间"胡搞" 10/31 21:49
270F:→ flamerecca:本来的事件是照这个规则 但是你们不相信阿~ 10/31 21:50
271F:→ flamerecca:你们可以质疑偏见的定义 板主的权限 10/31 21:50
272F:→ flamerecca:就是没有人愿意提出能看的证据 10/31 21:50
273F:→ flamerecca:我蒐集到的能看的证据们 一个还是我自己之後去找来的 10/31 21:51
274F:→ smilesakura:我们是不相信而且已定论 还是在询问你到底有多少证据 10/31 21:51
275F:→ flamerecca:其他的是在警告板主不要谤法的信件中过来的 10/31 21:51
276F:→ flamerecca:你们已经定论了吧 不然你的灵巧点是哪来的? 10/31 21:51
277F:→ flamerecca:我讲几次我只是怀疑此为偏见 有人看进去吗? 10/31 21:52
278F:→ flamerecca:是不是大家推文还是"怎麽可以直接将之视为偏见呢..." 10/31 21:52
279F:→ flamerecca:法官决定提诉与否有心证以及常识的部份 你没听说阿~ 10/31 21:53
280F:→ flamerecca:那叫你讲出法官如何决定提诉的操作性定义 讲不出来 10/31 21:54
281F:→ flamerecca:一味一味的怀疑板主的权限 10/31 21:54
282F:→ flamerecca:小组长都看不过去说我有此权限了 然後变成我利用小组长 10/31 21:54
283F:→ flamerecca:大家倒是都很会讲阿~ 10/31 21:54
284F:推 smilesakura:给happy大 我绝对同意你提到的”变动” 一个管理者 10/31 21:55
285F:→ smilesakura:遇到事情後 适度省思做调整的变动是值得赞许跟鼓励的 10/31 21:56
286F:→ smilesakura:我其实很高兴公告里终於在该项条文增列要求补足证据的 10/31 21:56
287F:→ smilesakura:要求 可有所变动就请坦然的承认 不然强硬的说没有 10/31 21:56
288F:→ smilesakura:还真让旁边人雾里看花呢 唉 赞许也不知从何给起 10/31 21:56
289F:→ flamerecca:规则有所变动 但是当初检举信有补充内容过来。 10/31 21:57
290F:→ flamerecca:happy大 我觉得这是个很好的范例 10/31 21:57
291F:→ flamerecca:可以佐证推文讨论有多麽的困难 马上就跳针 10/31 21:57
292F:推 smilesakura:我跳针? 还是谁跳针? 我的说法一直就很明确未曾改变 10/31 21:59
293F:→ smilesakura:"请问到底具备多少证据跟理由" 10/31 21:59
294F:→ smilesakura:我一直都强调证据非常的重要 请问是哪里跳针? 10/31 22:00
295F:→ flamerecca:当初我觉得足够的理由跟证据。 10/31 22:00
296F:→ flamerecca:我之前就有推过这一句话了XDDDD 10/31 22:00
297F:→ flamerecca:那今天又得陪你重复一次 是不是跳针? 10/31 22:01
298F:→ smilesakura:"你觉得足够的证据跟理由" 是多少? 哪些内容? 10/31 22:01
299F:→ smilesakura:很抱歉 那是你觉得跳针 我可没同感 10/31 22:02
300F:→ flamerecca:你是要我拿出来给你评断? 请问你凭什麽? 10/31 22:02
301F:→ flamerecca:要是你出来选板主我就交给你阿XDDDDDD 10/31 22:02
302F:→ flamerecca:小组长都没有你这个板友跋扈 10/31 22:03
303F:→ flamerecca:质疑别人利用权限 自己竟然要求听都没听过的权限 10/31 22:03
304F:推 happytiger:推文看确实是比较不方便,但确是不占板面公开的讨论 10/31 22:04
305F:→ flamerecca:移植到humservice也是不占空间的讨论 10/31 22:04
306F:→ happytiger:f大 我来跟smile大讲 10/31 22:05
307F:→ flamerecca:而且相信我 本版从来没有这麽大的面子 去组务板讨论会 10/31 22:05
308F:→ flamerecca:丢脸 10/31 22:05
309F:→ happytiger:是没错,组务板其实不好的原因,thismy有说了 10/31 22:06
310F:→ flamerecca:请 10/31 22:06
311F:→ flamerecca:thismy真正觉得不好的原因 其实是他组务板讲得原因吧 10/31 22:07
312F:→ happytiger:首先我先问一下smile大一下,汉传佛教吃素是对还是不对 10/31 22:08
313F:推 smilesakura:F 板大应该有所不知 在批踢踢某些板面 动辄数百人的 10/31 22:08
314F:→ smilesakura:大板 的确在有所争议的案件上面 板主会在隐藏检举者 10/31 22:08
315F:→ smilesakura:身分的情形(好保护检举者) 下 提出检举信的内容 10/31 22:08
316F:→ smilesakura:这次的案件行走至今 有多少人曾经或推文或写文提醒证 10/31 22:09
317F:→ smilesakura:据重要性 以及汉传吃素论与否是个具争议性的问题 请 10/31 22:09
318F:→ smilesakura:板主在处理过程中慎思 今天我的立场还是一致 倒落得 10/31 22:09
319F:→ smilesakura:人家在公开板面骂我跋扈 我无话可说 10/31 22:09
320F:→ flamerecca:是跋扈阿 你认为板主要求板友提供证明是不可以的 10/31 22:10
321F:→ flamerecca:然後你认为板友要求板主提供证据是合理的 10/31 22:10
322F:→ flamerecca:你说你是不是比板主权力还大了? 10/31 22:10
323F:→ flamerecca:我甚至都还没有下任何的"处置"欧 10/31 22:11
324F:推 smilesakura:给happy大 在汉传吃素与否论上 我没有既定的看法 10/31 22:11
325F:→ smilesakura:自然没有对与不对的之分 说实在话 今天如果反过来 10/31 22:12
326F:→ smilesakura:是另一方为检举者还引发这一连串的事件 我照样会跳 10/31 22:12
327F:→ smilesakura:出来说话 纯为我个人的良心 10/31 22:12
328F:推 happytiger:置底推文开起,thismy大在组务板所说就不是问题 10/31 22:13
329F:→ flamerecca:但是我管理会出问题阿XD" 10/31 22:14
330F:→ happytiger:没错,对与不对都是错误,但有人检举说汉传吃素不是传统 10/31 22:15
331F:→ happytiger:,因为这与真实情况不合,请位一下你会怎麽办 10/31 22:18
332F:→ happytiger:因为他确实与真实情况不合,因为我们的刻板印象并非正确 10/31 22:19
333F:→ happytiger:而居士是可吃非素,居士是不是也是佛教的组成之一 10/31 22:20
334F:推 smilesakura:若在我已经知道这讨论根本就还没定论 双方都具有可 10/31 22:22
335F:→ smilesakura:讨论空间 且没有已经涉及私人攻击性的言论的情况下 10/31 22:22
336F:→ smilesakura:我会回信跟检举者说明这是一个很值得讨论的问题 另 10/31 22:23
337F:→ smilesakura:一方与检举方事实上都有理由 而板面上的讨论也还在 10/31 22:23
338F:→ happytiger:如果检举方立论正确说他是偏见,版主是不是只好请被检举 10/31 22:23
339F:→ smilesakura:持续中 我身为板主不会用权力干涉这样的讨论持续 10/31 22:23
340F:→ flamerecca:请smilesakura板友不要空口白话 板主还有空位 10/31 22:24
341F:→ flamerecca:要不要当板主? 10/31 22:24
342F:→ happytiger:方,出面陈词,并了结这件事 10/31 22:25
343F:推 smilesakura:Happy大很抱歉 我前面既已说这是一个没有定论的议题 10/31 22:26
344F:→ smilesakura:自然就不会有「立论正确另一方是偏见」的情形 10/31 22:26
345F:→ smilesakura:事实上我顶多会作私下的调解 去信让双方得知我的立场 10/31 22:27
346F:→ flamerecca:所以smilesakura要不要当板主呢? 10/31 22:27
347F:→ happytiger:你的做法很正确,但版主也只是请对方出面陈词,方法有所 10/31 22:27
348F:→ happytiger:不同,但结果是相同. 10/31 22:28
349F:→ smilesakura:happy大 又或者有人质疑我在此事件的立场 10/31 22:28
350F:→ smilesakura:可以去查从素食与否论的讨论开始时 我从几何时去介入 10/31 22:29
351F:→ smilesakura:那一连串的对话 我是在什麽情况之下不再潜水 10/31 22:30
352F:→ happytiger:我想说的事,如果版主真是如你所说,那就直接水,何须陈词 10/31 22:30
353F:→ smilesakura:我说了 若是板主 本人不会公然介入这项争论对错之择 10/31 22:31
354F:→ smilesakura:私底下去信只是想跟双方沟通 但绝对不像公告具有法令 10/31 22:31
355F:→ smilesakura:强制性 b大随时有自由不回我的信件 10/31 22:32
356F:→ flamerecca:happy板友 我相信依照smile板友的说法 他一定可以作 10/31 22:32
357F:→ flamerecca:一个更好的板主阿XDDD 10/31 22:32
358F:→ happytiger:这让我想到一个故事,以前有一个人被通缉,但全京城的人 10/31 22:32
359F:→ flamerecca:问第三次了 那smile板友要不要当板主? 10/31 22:33
360F:→ happytiger:都知道他是无辜的,没有人愿意抓,到处躲藏,但有一位官员 10/31 22:34
361F:→ happytiger:把他抓到,直接宣判他无罪释放,板大的做法就是这个味道 10/31 22:35
362F:→ flamerecca:happy板友你看 推文是多麽令人容易忽略 10/31 22:36
363F:→ flamerecca:我问了三次请smile板友出来当板主 他都没有看到 10/31 22:37
364F:→ happytiger:f大,你就多担担吧.要是我我才不干呢 10/31 22:37
365F:→ flamerecca:我只是想让他清楚一点了解 他这套为何实际行不通 10/31 22:38
366F:推 smilesakura: (从某人以跋扈一词骂我开始 我只希望对方情绪回稳 10/31 22:38
367F:→ flamerecca:此版是可以po检举文的 你回信请他多担待 10/31 22:38
368F:→ flamerecca:他大可把你的回信贴到板上请大家公评 10/31 22:39
369F:→ smilesakura:而不想在针对对方情绪上头的发言给予回应) 10/31 22:39
370F:→ flamerecca:重新顺便检举一下XD 10/31 22:39
371F:→ flamerecca:不会阿 我情绪难得是这几日最好的时刻 10/31 22:39
372F:→ flamerecca:有人要帮我分忧解劳我哪会不开心? 10/31 22:40
373F:推 happytiger:各位息事宁人吧,才刚结束,不要又开始了,以和为贵,以忍 10/31 22:41
374F:→ flamerecca:至於说你跋扈 要是你当板主有板友像你这样要求 10/31 22:42
375F:→ happytiger:为精进 10/31 22:42
376F:→ flamerecca:你自己会不会觉得他跋扈 就等你当板主时我看看了 10/31 22:42
377F:→ flamerecca:happy板友 我是很认真的欧 毕竟汉传板也很需要我阿 10/31 22:43
378F:推 hallcom:f版主发心处理版务真的是菩萨行,随喜赞叹 10/31 22:44
379F:→ flamerecca:感谢hallcom板友的肯定 但是两人承担这份量真的太重 10/31 22:45
380F:→ flamerecca:幸好这一周汉传板没有任何检举文 不然後果难以想像 10/31 22:45
381F:推 smilesakura: (本人这几日心情都非常好 包括此刻XD 更别提本人 10/31 22:46
382F:→ smilesakura:向来努力维持不让情绪扰动使得自己口出恶言伤人的原 10/31 22:46
383F:→ smilesakura:则 而静静地看脱出佛陀教法的恶言恶行 是我的习惯) 10/31 22:46
384F:→ flamerecca:说得很好 那请问是否愿意出来当板主? 10/31 22:47
385F:推 smilesakura: (不知对方情绪何时会回稳? ) 10/31 22:49
386F:推 thismy:「不然你来当板主啊」这绝对是种情绪性用词 ..... 10/31 22:49
387F:→ thismy:重点根本就不是哪一边才是偏见`~~~ 10/31 22:50
388F:→ smilesakura:给happy大 若您还有想与我讨论的内容 本人会很感谢 10/31 22:50
389F:→ thismy:版主说你只是怀疑此为偏见 重点是你连怀疑都不该~~~~ 10/31 22:50
390F:→ thismy:一个没有定謯的争议课程,你不应「尝试去判断」哪方偏见 10/31 22:50
391F:→ smilesakura:您愿意寄信给我 此种善举我必当言谢 恕本人不继续在 10/31 22:51
392F:→ thismy:一个没有定论的争议课程,你不应「尝试去判断」哪方偏见 10/31 22:51
393F:→ smilesakura:此处与你讨论 免得我不回应的人以为我在回应他 10/31 22:51
394F:推 happytiger:组务板不能推文反而不方便,不过就静待投票结果 10/31 22:52
395F:→ thismy:板主凭什麽尝试去判断汉传吃素是否偏见? 10/31 22:52
396F:→ flamerecca:thismy 我已经推荐了 静待小组长回应 10/31 22:53
397F:→ flamerecca:相信这位新板主可以满足你的要求 10/31 22:53
398F:→ smilesakura:最後很感恩happy大的风度 <(___ ___)> 10/31 22:53
399F:→ thismy:啊?smilesakura 也愿意当板主了? 10/31 22:53
400F:→ smilesakura:给thismy大 你有看到我在某人骂我跋扈而且继续言之後 10/31 22:54
401F:→ smilesakura:还有在回应他吗= = 我以为自己在回应happy大耶 10/31 22:55
402F:→ thismy:若smilesakura没答应当板主 你却去推荐他当 这是情绪化行为 10/31 22:55
403F:→ flamerecca:是否是情绪 是否有接受 一切小组长定夺 10/31 22:56
404F:→ thismy:你说你这几天心情好到不行 我怎麽看出你已情绪波动? 10/31 22:56
405F:→ flamerecca:板主跟板友都没有置喙的权力 10/31 22:56
406F:推 happytiger:哪里,哪里,彼此彼此. 10/31 22:56
407F:→ thismy:有何好定夺的,smilesakura有答应当板主吗?这岂非笑话 10/31 22:56
408F:→ thismy:「不然你去当板主啊」 不会又来放这大绝吧`~ 10/31 22:57
409F:推 smilesakura:坦白说我现在的确在萤幕前大笑 快乐如也算是种波动 10/31 22:57
410F:→ smilesakura:那我现在的确情绪在波动中 :) 10/31 22:57
411F:→ flamerecca:可惜 文章数不够 令我为之扼腕 10/31 22:59
412F:→ flamerecca:我也确实波动很大 这几天因为一直被人质疑 心情低落 10/31 23:01
413F:→ flamerecca:本来想有人自愿分忧解劳非常开心 结果资格不符 10/31 23:01
414F:→ flamerecca:实在是很可惜的一件事情 10/31 23:01
415F:→ flamerecca:是说这几天经过我觉得 会酸人会指桑骂槐的板主也很不错 10/31 23:02
416F:→ flamerecca:可以在某些状况之下达成一种平衡 也是一种治板方针 10/31 23:03
417F:→ flamerecca:thismy 我请他当板主的理由上面说过了:让他自己知道 10/31 23:07
418F:→ flamerecca:为何行不通 依照你的经验 你认为这作法行得通吗 10/31 23:07
419F:推 thismy:我真是服了你`~flamerecca 我不想让你情绪崩溃而失望当板主 10/31 23:10
420F:→ thismy:但你现在拿组务版开玩笑也太过了~~当板主必须当事人同意` 10/31 23:11
421F:→ thismy:你竟然把「不然你来当版主啊」实践化 行动化 我第一次看到 10/31 23:11
422F:推 thismy:flamerecca 你请人分忧是应该的 但理念不同的人只会造成分 10/31 23:14
423F:→ thismy:歧更大 管理更不便~~~~你没道理找个理念与你不同的人阿 10/31 23:15
424F:推 happytiger:为什麽大家都这们认真呢? 笑笑不就过了 10/31 23:16
425F:→ thismy:我看你建议小组长把申请版主的那闹剧文删了 对你比较好... 10/31 23:16
426F:→ flamerecca:我也不是很清楚为何他们这麽认真 小组长都退了 10/31 23:16
427F:→ thismy:H 大,我争论我的立场及观点,但没尝试要让板主失控.... 10/31 23:17
428F:→ flamerecca:你已经做了一般人都会崩溃的事情了 要我数给你听吗? 10/31 23:17
429F:→ thismy:写信吧 你就说我也同意删我的文 那太扯了`~~ 10/31 23:17
430F:→ thismy:F 大 我是在扞卫我与板上的权益,我没尝试要击跨你 10/31 23:18
431F:→ flamerecca:但是你作的事情基本上相同阿XD 10/31 23:19
432F:→ flamerecca:小组板17篇文章 本版10篇 不计算推文 10/31 23:20
433F:→ flamerecca:不断重复一模一样论点 甚至要公开私信 10/31 23:20
434F:→ thismy:你有没有反过来想过,你强制转移、尝试判断汉撌吃素偏见.. 10/31 23:20
435F:→ thismy:这样的做法,不也是很让板友们不能接受,才会产生争论`~ 10/31 23:21
436F:→ flamerecca:并且直接暗示小组长变成我箝制言论的工具 10/31 23:21
437F:→ thismy:但争论,必定有争论的交叉,辩论甚至像战文`~~~ 10/31 23:21
438F:→ thismy:我觉得你拿组务当挡箭牌,那应实是你行为给我带来的观感 10/31 23:22
439F:→ thismy:并非我故意要气你 闹你的说辞`~~ 10/31 23:22
440F:→ flamerecca:小组长做出的判决 我重复提一次 就变成玩组务规则游戏 10/31 23:22
441F:→ flamerecca:我觉得要是其他人早都被你战到自己辞退了不是? 10/31 23:23
442F:→ thismy:不断重复一模一样论点 是因为你逃避`~~你至今还没回答为何 10/31 23:23
443F:→ flamerecca:你自己想想 换成是你被这样对待 你是不是早辞了? 10/31 23:23
444F:→ thismy:「六篇版务文,四篇是你贴的,结果你判定我们占据版面」 10/31 23:24
445F:→ thismy:我告诉你,我多年来没有一次把情绪用在板主权限上~~ 10/31 23:24
446F:→ flamerecca:难道我是自言自语自己自爽一直贴吗XDD 10/31 23:25
447F:→ flamerecca:你幻想我为了让板上不讨论 所以自己多贴几篇自己说洗版 10/31 23:25
448F:→ flamerecca:你自己看看那六篇 摸摸良心告诉我真的是这样? 10/31 23:26
449F:→ thismy:我顶多就是与板友在板上辩论课题,从不把个人感情扯版务~~ 10/31 23:26
450F:→ thismy:哪六篇 我看看 10/31 23:26
451F:→ flamerecca:我要假造我也不会做的这麽粗糙好不好? 10/31 23:26
452F:→ flamerecca:你自己说六篇板务文 哪六篇你要问我? 10/31 23:27
453F:→ thismy:flamerecca 你要我摸着良心回答,那我告诉你吧 10/31 23:27
454F:→ thismy:「我认为你并不是这麽夸张的板主,也很尽责..绝非故意闹」 10/31 23:28
455F:→ flamerecca:结果我自己竟然找不到哪个我锁文的讨论串 是我自己文章 10/31 23:29
456F:→ thismy:「但人有时会不小心犯错,但你坚不认错,导致後果不堪」 10/31 23:29
457F:→ flamerecca:超过半数的 被你骗了一次(叹气 10/31 23:29
458F:→ thismy:「弄错判决,根本不是什麽丢的事,我甚至曾经判决他人之後 10/31 23:30
459F:→ flamerecca:请找出整串六篇我的文章四篇的文章串吧 不然我不想跟 10/31 23:30
460F:→ flamerecca:说谎者沟通了 10/31 23:30
461F:→ thismy:没人反对的情况下,自己发现水桶过重,而自我禁水桶」 10/31 23:31
462F:→ flamerecca:重新说一次 请找出整串六篇我的文章四篇的文章串 10/31 23:31
463F:→ flamerecca:不然你的推文就是说谎了 10/31 23:31
464F:推 buddhanature:thismy板友,如果你对板务有看法或建议,请你来信。 10/31 23:32
465F:→ buddhanature:如果你对板主判决有意见,请你提出检举。 10/31 23:32
466F:推 thismy:不必来信了,我不觉得你们听得进,F 大都觉得我针对他`~ 10/31 23:33
467F:→ thismy:板主不应尝试去分辩争议课程哪一方是对是错 10/31 23:34
468F:→ flamerecca:→ thismy:「六篇版务文,四篇是你贴的 到底是哪六篇? 10/31 23:34
469F:→ buddhanature:如你认定f板主判决错误请依合法程序提出,勿在推文中 10/31 23:34
470F:→ thismy:板主不应禁止板友讨论上层的管理及处置,而强制转移或私信 10/31 23:34
471F:→ buddhanature:用暗示方式或对立方式来讨论~ 10/31 23:34
472F:→ flamerecca:我讲过几次我没有尝试分辨 我请其中一方提出根据 10/31 23:34
473F:→ thismy:这两点你们都听不进了,私信又有何用~~ 10/31 23:35
474F:→ flamerecca:因为另外一方已经提出我满意的根据 10/31 23:35
475F:→ thismy:你干嘛请其中一方提出根据?不就要判断他是否偏见吗? 10/31 23:35
476F:→ flamerecca:另外有关执行讨论 端看本板板友意志 不是我们能置喙 10/31 23:36
477F:→ thismy:这种争议课题,是比口才的吗?`~~若我找不到比他有力的根据 10/31 23:36
478F:→ flamerecca:因为另一方已经提出根据 10/31 23:36
479F:→ thismy:我的论点就是偏见了吗? 10/31 23:36
480F:→ flamerecca:如果有提出根据就不叫偏见 那何须比口才? 10/31 23:36
481F:→ buddhanature:如果你已认定板主无法听进去你的建议,推文有何用处? 10/31 23:37
482F:→ flamerecca:我可从没有说要比较才会出现 有没有根据才是重点 10/31 23:37
483F:→ thismy:或那我找比他有力的根据,他的论点算不算偏见?~~~ 10/31 23:37
484F:→ flamerecca:不算 因为他还是属於"有"根据 不因为你的比他更强力 10/31 23:37
485F:→ flamerecca:他的根据就会消失 10/31 23:37
486F:→ flamerecca:我剪贴维基不知道第几次 但是显见你没有看进去 10/31 23:38
487F:→ thismy:你以为我没看吗 我看的应该比你贴的还要多次 10/31 23:38
488F:→ buddhanature:六祖法宝坛经:若见他人非,自非却是左。他非我不非, 10/31 23:38
489F:→ flamerecca:你只是自以为我怎麽想 然後拼命打一个稻草人 10/31 23:38
490F:→ thismy:这种争议课题 永远没有标准答案 不管谁提出检举 都应驳回 10/31 23:39
491F:→ buddhanature:我非自有过;但自却非心,打除烦恼破。先睡了,慢聊 10/31 23:39
492F:→ flamerecca:所以才会变成即使小组长说我没问题 你反而若有所失 10/31 23:39
493F:→ thismy:请不要这时叫我去找小组长申诉,现在权力在你们手上。 10/31 23:39
494F:→ thismy:刚说完,果然又看到小组长之说`~~~一直拿出小组长`~ 10/31 23:40
495F:→ flamerecca:我没有叫你去找小组长申诉..你的幻想哪里来的? 10/31 23:40
496F:推 buddhanature:板主自有板主个别独立的人格思考模式与判决。晚安~ 10/31 23:40
497F:→ flamerecca:要是你真的觉得我没有问题 你应该在小组长驳回之後 10/31 23:41
498F:→ flamerecca:为我感到高兴 怎麽反而还若有所失? 10/31 23:41
499F:→ thismy:你天天「小组长判我胜」小组长说我没问题」「小组长驳回申 10/31 23:41
500F:→ thismy:你说的「要是你真的觉得我没有问题」是指哪个东西 10/31 23:42
501F:→ flamerecca:thismy:「我认为你并不是这麽夸张的板主,也很尽责 10/31 23:42
502F:→ flamerecca:那为何我摆脱被罢免危险 你反而若有所失? 10/31 23:42
503F:→ flamerecca:还不准别人提这件事情 10/31 23:43
504F:→ thismy:我怎样对你不被罢免若有所失了?我不准别人提什麽事了? 10/31 23:43
505F:→ flamerecca:然後到现在我也没有看见你说的六篇/四篇我的 是那一串 10/31 23:43
506F:→ flamerecca:不准别人提小组长驳回其他检举 一提就[你看又来了] 10/31 23:44
507F:→ thismy:认为你尽责,认为不表示你不会犯错.....你一定要我选一边吗 10/31 23:44
508F:→ flamerecca:你当然有说我这次判错的自由 我完全不否认 10/31 23:45
509F:→ thismy:对呀,你提小组长驳回有什麽用....又不是在谈板主有没权力 10/31 23:45
510F:→ flamerecca:但是我跟你辩解多少东西 你却明显充耳未闻 10/31 23:45
511F:→ thismy:权力 与 权利 差很多 10/31 23:45
512F:→ thismy:在合法授权的情之下,我门有各种做法,有温馨、有开明、有 10/31 23:46
513F:→ thismy:明主、有强便、有专制,不要抓好游戏规则,那一点也不难 10/31 23:46
514F:→ thismy:我们要讨论的就是,板主在合法授权的情况下,该怎麽保持言 10/31 23:47
515F:→ thismy:论自由,而不是板主有没权这麽做~~~~ 10/31 23:47
516F:→ flamerecca:我讲到都快哭出来了....这不是早都讨论过了吗 10/31 23:47
517F:→ flamerecca:我说所以我请他解释 我还没有听过请人解释是违反自由 10/31 23:48
518F:→ thismy:我也是讲 到要哭了 你也听懂~~一直谈什麽小组长驳回 胜诉等 10/31 23:48
519F:→ flamerecca:我有没有说过上面这句话? 10/31 23:48
520F:→ thismy:你尝试去判断汉传素食是偏见就不对了 10/31 23:48
521F:→ flamerecca:谈胜诉是起码有个东西你知道你判断错了 10/31 23:48
522F:→ thismy:我只能说,庆幸你还算理性,才没判水桶`~~若换一个板主呢? 10/31 23:49
523F:→ flamerecca:→ flamerecca:我讲过几次我没有尝试分辨 我请其中一 10/31 23:49
524F:→ flamerecca:天阿我都要哭出来了 同一篇耶 10/31 23:49
525F:→ thismy:我谈的其实就是「板主的那个行为」罢了`~ 10/31 23:50
526F:→ flamerecca:flamerecca:我讲过几次我没有尝试分辨 10/31 23:50
527F:→ flamerecca:所以你要讲哪个行为? 10/31 23:50
528F:→ flamerecca:thismy:你尝试去判断汉传素食是偏见就不对了 10/31 23:50
529F:→ thismy:对了,你说的六篇文 请在板上按/ 键入makiew 10/31 23:51
530F:→ flamerecca:我真的觉得你不是故意 可是一次次过去我越来越难相信 10/31 23:52
531F:→ thismy:若还是只剩四篇我也不懂为何了 我相信你不会删文 10/31 23:52
532F:→ flamerecca:第一篇是篇公告.......................... 10/31 23:52
533F:→ flamerecca:第六篇则是移动公告............................. 10/31 23:53
534F:→ thismy:F 板主,请他人提出不是偏见的根据 就是尝式判断是否偏见了 10/31 23:53
535F:→ flamerecca:好.............我相信你没有说谎的意图了............ 10/31 23:53
536F:→ thismy:所以「没有什麽占据版面的问题」 10/31 23:54
537F:→ flamerecca:请budalearning板友自行撰文解释 这种观念从何而来。 10/31 23:54
538F:→ flamerecca:我有说"请证实你的观念并非偏见"吗? 10/31 23:54
539F:→ thismy:前提的 你是因为有人检举他是偏见 才要他解释 10/31 23:56
540F:→ flamerecca:解释甚麽? "观念从何而来" 10/31 23:56
541F:→ thismy:「你言论被检举为偏见 请你自行撰文解释 这种观念从何而来 10/31 23:56
542F:推 happytiger:t大,在我的认知上我是不同意这句话的 10/31 23:57
543F:→ flamerecca:这跟"观念并非偏见" 差异非常之多欧 10/31 23:57
544F:→ thismy:你会问观念从何而来,就是因为他「被检举为偏见 你受理」 10/31 23:57
545F:→ thismy:哪句 10/31 23:57
546F:→ flamerecca:所以我有受理的理由阿...天阿 我隐约有印象这话题也讲 10/31 23:58
547F:→ thismy:我这麽说好了 他若解释不出根据 你怎麽判~~! 10/31 23:58
548F:→ flamerecca:过了... 10/31 23:58
549F:→ happytiger:我指这句话 请他人提出不是偏见的根据 就是尝式判断... 10/31 23:58
550F:→ flamerecca:甚麽叫解释不出根据? 10/31 23:58
551F:→ flamerecca:是讲不出根据 还是根据很差劲? 10/31 23:58
552F:→ flamerecca:讲不出根据我只能说这显见是你的幻觉或者偏见 10/31 23:59
553F:→ flamerecca:根据明显很差劲我就说这不算偏见 但是你的证据太差劲了 10/31 23:59
554F:→ thismy:意思是 他没给你证据~~~ 10/31 23:59
555F:→ thismy:你会判是偏见吗? 11/01 00:00
556F:→ thismy:H ,身为五官,不打算判断虚实,何必请人举证~~ 11/01 00:00
557F:→ flamerecca:看状况 现在不就是他没给 我也没判的最好例子吗? 11/01 00:01
558F:→ thismy:我想你们观念很乱 直接说结果吧 没解释 是否水桶~~ 11/01 00:01
559F:→ thismy:他没给解释 你也不判水桶 当初的要求解释是否多余? 11/01 00:01
560F:→ thismy:这种东西根本就不是偏见,应直接驳回了 11/01 00:01
561F:→ flamerecca:现在结果已经出炉 我觉得你问结果很............... 11/01 00:02
562F:→ thismy:还来个要求解释,「不管他解不解释」结果都是驳回..徒劳 11/01 00:02
563F:→ flamerecca:天...................................... 11/01 00:02
564F:→ flamerecca:那是因为别人帮他解释完毕了... 11/01 00:02
565F:→ thismy:简单,接到检举时,你就该判断是否足以进入司法~~~ 11/01 00:03
566F:→ flamerecca:如果你是这麽喜欢驳回别人检举的人 那我也没办法... 11/01 00:03
567F:→ thismy:那我再退一步说,若没有板友为他置底解释,是否判为偏见~~~ 11/01 00:03
568F:→ flamerecca:我的判断就是YES阿 只是你质疑我的判断 11/01 00:04
569F:→ flamerecca:你说没有任何解释吗? 那我还能怎麽判? 11/01 00:04
570F:→ flamerecca:对你而言你认为这是常识 我认为有争议阿 11/01 00:04
571F:→ thismy:你干嘛判 不管解不解释都不是偏见 这是各有说法的话题啊 11/01 00:05
572F:→ flamerecca:你就不认为自己把这当作显见常识是一种强烈主观吗 11/01 00:05
573F:→ thismy:什麽常识?我把汉传素食当作常识?你错了`~ 11/01 00:06
574F:→ flamerecca:争议话题就一定双方均不是偏见 这我不认可 11/01 00:06
575F:→ flamerecca:许多偏见现在还是争议良久 11/01 00:06
576F:→ thismy:我是把 汉传素食是争议话题 当作常识~~~ 11/01 00:06
577F:→ flamerecca:争议话题就一定双方均不是偏见 这我不认可 11/01 00:06
578F:→ flamerecca:许多偏见现在还是争议良久 11/01 00:06
579F:→ thismy:你就是尝试去把争议话题 决定哪一方是偏见 才会出问题 11/01 00:07
580F:→ thismy:争议话题就一定双方均不是偏见 关於这个.. 11/01 00:08
581F:→ flamerecca:flamerecca:我讲过几次我没有尝试分辨 11/01 00:08
582F:→ thismy:真理上当然不是 但我们在处理双方 因此两边说法都不当偏见 11/01 00:08
583F:→ flamerecca:开个玩笑 凑满重复贴上12次有没有奖励? 11/01 00:08
584F:→ thismy:我问你,你知不知道汉传素食是很争议的~~~ 11/01 00:09
585F:→ flamerecca:你因此不作任何质疑 这跟直接认定双方均非偏见相同 11/01 00:09
586F:→ flamerecca:flamerecca:争议话题就一定双方均不是偏见 这我不认可 11/01 00:09
587F:→ thismy:对於争议话题,让他的观点进入司法,你左右怎麽判都是输的` 11/01 00:11
588F:→ thismy:你没办法判他偏见`~~因此要求解都是多余的`~ 11/01 00:12
589F:→ flamerecca:flamerecca:争议话题就一定双方均不是偏见 这我不认可 11/01 00:12
590F:推 thismy:你在跳针吗? 11/01 00:13
591F:→ thismy:→ thismy:真理上当然不是 但我们在处理双方 因此两边说法 11/01 00:14
592F:→ thismy:都不当偏见 11/01 00:08 11/01 00:14
593F:→ flamerecca:因为你的话可以这样就回答 是你跳针了 11/01 00:14
594F:→ thismy:你到底有没看文 11/01 00:14
595F:→ flamerecca:→ flamerecca:你因此不作任何质疑 这跟直接认定双方 11/01 00:14
596F:→ thismy:你直接说吧 争议话题必有一方是偏见 是这样吗 11/01 00:14
597F:→ flamerecca:均非偏见相同 11/01 00:09 11/01 00:15
598F:→ flamerecca:没有必定 但也没有必定不存在偏见一方 端看举证 11/01 00:15
599F:→ thismy:你直接说吧 争议话题必有一方是偏见 是这样吗 11/01 00:15
600F:→ flamerecca:→ flamerecca:没有必定 但也没有必定不存在偏见一方 11/01 00:16
601F:→ thismy:奇了 同样的论点 一人有举证 有人没举证 结果...... 11/01 00:16
602F:→ thismy:说一样的话,一人是偏见 一人不是偏见.... 11/01 00:16
603F:→ thismy:请问在板上讨论推文,也规定要佐证才可发言? 11/01 00:16
604F:→ flamerecca:结果先举证一方检举成功 後举证一方没有被视为偏见 11/01 00:16
605F:→ flamerecca:很合理阿XDDDDDDDDDDDD 11/01 00:17
606F:→ thismy:那有没有 先举证一方检举成功 後举证一方被视为偏见的可能 11/01 00:17
607F:→ flamerecca:有接到检举我才会处理这类言论 本文第一页 11/01 00:18
608F:→ flamerecca:有举证就不会被视为偏见 11/01 00:18
609F:→ flamerecca:除非你举证等同没有举证(ex:举证为3x3=9) 11/01 00:19
610F:→ flamerecca:我觉得剪贴回应真是太有趣了 可以明显看出谁跳针了 11/01 00:20
611F:推 thismy:是你跳针 11/01 00:20
612F:→ flamerecca:那我怎麽可以针对你每句问句都找到解答呢?XDDDDDDD 11/01 00:20
613F:→ flamerecca:需要把你过去问过的纪录都贴上来让你亲眼看看吗 11/01 00:21
614F:→ thismy:你以是否举证来是否决定偏见,已是在尝试判断是否偏见了 11/01 00:21
615F:→ thismy:你以为你答到重点了吗 11/01 00:21
616F:→ flamerecca:flamerecca:我讲过几次我没有尝试分辨 11/01 00:21
617F:→ flamerecca:超级重点 11/01 00:21
618F:→ flamerecca:我简直想不到更好的回答 11/01 00:22
619F:→ thismy:你没要判断是不是偏见,那检举偏见早就直接打回枪了`~ 11/01 00:22
620F:→ thismy:我的这句话,大概讲的比你重复还要多次~~~ 11/01 00:22
621F:→ flamerecca:你可以计数XD 我想看看你讲几次 11/01 00:23
622F:→ thismy:你没打算分辨,这案件根本不会进入司法`~~ 11/01 00:23
623F:→ flamerecca:是说一般是说讲的比较多次跳针比较严重不是?XD 11/01 00:23
624F:→ thismy:你打算以他举证以否,来判定是否偏见 难道不是? 11/01 00:23
625F:→ thismy:不然你叫人举证干嘛` 你都不判定是否偏见了`~ 11/01 00:24
626F:→ flamerecca:如果你说是否水桶 那就是 11/01 00:24
627F:→ flamerecca:不然这板规设立作啥? 11/01 00:24
628F:→ thismy:那水桶理由? 说明一下~~ 11/01 00:24
629F:→ flamerecca:但是我不预先判定这观念 因为这样就是偏见了 11/01 00:24
630F:→ thismy:水桶理由 是发表偏见言论对吧`~ 你还说不是判定是否偏见` 11/01 00:24
631F:→ flamerecca:进入司法程序之後不出庭 案子成立是程序而非法官判断 11/01 00:25
632F:→ thismy:你是不是预先不重要 你让他进入司法以判定是否偏见..... 11/01 00:25
633F:→ flamerecca:程序判定他偏见了 不代表我得这样想 11/01 00:26
634F:→ thismy:少打官腔 他没解释 你就认为他发表偏见言论 就水桶阿~~ 11/01 00:26
635F:→ flamerecca:不然你讲一个他不进入司法的理由 11/01 00:26
636F:→ thismy:这还不是尝试判定 只不过你的判定方式是是否举证罴了`~~ 11/01 00:26
637F:→ flamerecca:→ flamerecca:程序判定他偏见了 不代表我得这样想 11/01 00:27
638F:→ thismy:争议话题,本就不该进入司法来判断 以任何方式判断是否偏见 11/01 00:27
639F:→ flamerecca:难道杀人嫌疑犯不出庭被判 就代表法官自作主张认为他杀 11/01 00:27
640F:→ flamerecca:了? 11/01 00:27
641F:→ thismy:程序判定? 拜托别打官腔~~~ 11/01 00:28
642F:→ flamerecca:这不是官腔阿~ 一直都是程序 11/01 00:28
643F:→ thismy:我问你 杀人嫌疑犯入庭 法庭是否尝试判定他是否杀人? 11/01 00:28
644F:→ flamerecca:是阿 11/01 00:28
645F:→ thismy:你把不应进入司法的东西丢进去审判,再来说什麽程序 天 11/01 00:29
646F:→ flamerecca:→ flamerecca:不然你讲一个他不进入司法的理由 11/01 00:29
647F:→ thismy:那 把汉传吃素言论入庭 版务是否尝试判定他是否偏见? 11/01 00:29
648F:→ flamerecca:又是因为是争议话题? 11/01 00:30
649F:→ thismy:要我答几次 我早贴了`~~~ 11/01 00:30
650F:→ thismy:争议话题,本就不该进入司法来判断 以任何方式判断是否偏见 11/01 00:30
651F:→ flamerecca:争议话题我也回答了 如果你说是争议双方就不是偏见 11/01 00:30
652F:→ thismy:对 11/01 00:30
653F:→ flamerecca:我不认可 11/01 00:30
654F:→ flamerecca:唉 11/01 00:31
655F:→ thismy:你尝试为争议话题给个定位?开什麽玩笑~~ 11/01 00:31
656F:→ flamerecca:你到底凭什麽要求我一定要不将任何争议话提进入司法? 11/01 00:31
657F:→ thismy:版务要能接受两种不同的声音在板上公开自由发表 11/01 00:31
658F:→ flamerecca:→ flamerecca:flamerecca:我讲过几次我没有尝试分辨 11/01 00:32
659F:→ thismy:凭争议话题 不应有定论 版务不应以任何方式去判定何者偏见` 11/01 00:32
660F:→ flamerecca:我不接受任何"两种不同的声音"都得"公开自由发表" 11/01 00:33
661F:→ flamerecca:依你的意思 只要是两造说法就不得审核 11/01 00:33
662F:→ thismy:杀人嫌疑犯入庭 法庭是否尝试判定他是否杀人? 你答:是 11/01 00:33
663F:→ thismy:那 把汉传吃素言论入庭 版务是否尝试判定他是否偏见? 11/01 00:33
664F:→ flamerecca:"版务不应以任何方式去判定何者偏见" 可以 凭藉举证 11/01 00:33
665F:→ flamerecca:是阿 11/01 00:33
666F:→ flamerecca:你要玩文字游戏很好 我看看你要玩到哪时 11/01 00:34
667F:→ thismy:我的意思 只要是两造说法都不相高下(意即争论已久) 11/01 00:34
668F:→ flamerecca:刚刚有人才口口声声说没有要弄疯板主 11/01 00:34
669F:→ thismy:你才玩文字游戏`~~ 你在做判定的事,却一直贴出否认判定 11/01 00:35
670F:→ flamerecca:黑人有没有比较智障可是吵了有几百年欧 11/01 00:35
671F:→ thismy:若你觉得我反对你的立场,就是要弄疯你,那你已失理智~~ 11/01 00:35
672F:→ flamerecca:所以你认定这是一个争论 双方均没有偏见? 11/01 00:35
673F:→ thismy:智障具有贬意`攻击性~~ 吃素无贬意`~ 11/01 00:36
674F:→ flamerecca:我认为三天连续推文 然後跑去组务板吵了18篇 11/01 00:36
675F:→ thismy:你来举一个没有贬意,却又争论已久的案件吧~~~~~ 11/01 00:36
676F:→ flamerecca:我之前一定有说过 偏见定义跟攻击性无关 11/01 00:36
677F:→ thismy:你来举一个没有贬意,却又争论已久的案件吧~~~~~ 11/01 00:36
678F:→ flamerecca:中国人都很会中国功夫 <-- 这从李小龙时代开始 11/01 00:37
679F:→ thismy:既然无关 你试举一个来看 是否判入司法~~! 11/01 00:37
680F:→ thismy:OK 11/01 00:37
681F:→ flamerecca:你说这是不是一种偏见? 11/01 00:37
682F:→ thismy:若有板友在功夫版发表 中国人都很会中国功夫 被检举.... 11/01 00:37
683F:→ thismy:功夫版版主判入司法,要求解释,否则当作偏见水桶 就好笑了 11/01 00:38
684F:→ flamerecca:偏见不是一个到处都有的板规阿XDDD 11/01 00:38
685F:→ thismy:功夫板板主只会说 鬼扯 但不会以司法去判他`~~ 11/01 00:39
686F:→ thismy:你认为说 中国人都很会中国功夫 应水桶吗 11/01 00:40
687F:→ flamerecca:那你去八卦板问这个挂 我等看看你会不会被水桶 11/01 00:40
688F:→ flamerecca:拿别版板规讨论本版处置... 11/01 00:41
689F:→ flamerecca:唉XD" 11/01 00:41
690F:→ thismy:八卦版若水桶我,一定不是因为偏见,而是没有八卦~`~ 11/01 00:41
691F:→ flamerecca:欧 11/01 00:41
692F:→ thismy:那你尽管举一个佛教中 无贬意的所谓偏见 看是否应水桶~~~ 11/01 00:41
693F:→ flamerecca:所以讲半天你还是不愿意嘛XD" 11/01 00:41
694F:→ thismy:不愿意什麽`~ 11/01 00:42
695F:→ flamerecca:佛教徒都割过包皮 11/01 00:42
696F:→ flamerecca:你觉得於佛版发这个言论要不要水桶? 11/01 00:42
697F:→ thismy:OK ,佛教徒都割过包皮 板友: 哇 鬼扯 谁告诉你的..... 11/01 00:42
698F:→ flamerecca:所以你觉得不应该水桶? 即使有人检举? 11/01 00:43
699F:→ thismy:佛教徒都害过包皮 ,可惜不是争议性话题....一面倒的废话`~ 11/01 00:43
700F:→ flamerecca:那我要怎麽回应检举人? 他说得不是偏见拉... 11/01 00:43
701F:→ flamerecca:笑死我了XDDDDDDDDDD 11/01 00:44
702F:→ flamerecca:其实本版很多人都割过 所以他说得很对阿...这样? 11/01 00:44
703F:→ thismy:我说了 可惜不是争议性话题 不具有 板主不应判定的前提 11/01 00:44
704F:→ thismy:我到底几时说不应水桶了 你慢慢笑吧`~~谁别人笑谁`~ 11/01 00:44
705F:→ thismy:要我贴三次吗:可惜不是争议性话题 不具板主不应判定的前提 11/01 00:45
706F:→ flamerecca:所以这话题没有争议性? 也就是你认可了? 11/01 00:45
707F:→ thismy:佛教徒都割过包皮 哪来的争议 你都说你要笑死了`~~~ 11/01 00:46
708F:→ flamerecca:所以你认为佛教徒都割包皮是非争议性话题XD" 11/01 00:47
709F:推 thismy:对 11/01 00:48
710F:→ flamerecca:算了 我换个议题:佛教里面没有灵魂 11/01 00:48
711F:→ flamerecca:这样你也认为出来说是不应该接受检举的 11/01 00:49
712F:→ flamerecca:就因为这是长久争议? 佛教徒都没有灵魂? 11/01 00:49
713F:推 thismy:佛教里面没有灵魂 在佛教界是否长久争议? 11/01 00:50
714F:→ thismy:若是,两种说法 都不应被控上法庭~~~~ 11/01 00:50
715F:→ flamerecca:蛮长久的吧 有关灵魂是否等同阿赖耶识 11/01 00:50
716F:→ thismy:若不是,就可控上法庭,鬼扯的一方水桶`~ 11/01 00:51
717F:→ thismy:那麽 两方的人,不管哪一方,他的说法都不应被判入法庭 11/01 00:51
718F:→ flamerecca:所以你允许本版有人说佛教徒是一群没灵魂的人 11/01 00:51
719F:→ flamerecca:不应该判决XD 11/01 00:51
720F:→ thismy:除非有对某一人或团体 不敬、侮辱、攻性等负面言辞 11/01 00:51
721F:→ thismy:我允许本板有人讨论两种说法`~ 11/01 00:52
722F:→ thismy:若你认为不允许的话...那麽汉传吃素论也不被允许讨论了 11/01 00:53
723F:→ flamerecca:所以你允许本版有人说佛教徒是一群没灵魂的人...... 11/01 00:53
724F:→ flamerecca:好了 今天就这样了.................................. 11/01 00:54
725F:→ thismy:注意用辞,若有人这麽说,那就是佛教认为人没有灵魂 11/01 00:54
726F:→ thismy:并不是 佛教认为「佛教徒」是没有灵魂的人 听来就差很多 11/01 00:55
727F:→ thismy:若他认为,以佛教观点,人是没有灵魂的,我绝对不禁~~ 11/01 00:55
728F:→ thismy:还是说你不认同,你想禁?`~~ 11/01 00:55
729F:→ thismy:「佛教徒是一群没灵魂的人」好像在说你没灵魂但我有 有问题 11/01 00:56
730F:→ flamerecca:我不认同 我想看他的根据 没有根据就禁 11/01 00:57
731F:→ thismy:「佛教认为人没有灵魂」这种说法,两边都有得讨论,干嘛禁! 11/01 00:57
732F:→ flamerecca:没有根据哪来的讨论? "我记得"? 11/01 00:59
733F:→ flamerecca:原来你可以接受无根据的讨论.....我输了 11/01 00:59
734F:→ flamerecca:我懂为何大家说我箝制言论自由了 11/01 00:59
735F:推 thismy:当讨论後来,自然会有人问他根据,比比谁有逻 比谁论点强~~ 11/01 01:00
736F:→ flamerecca:欧 11/01 01:00
737F:→ thismy:到时根据就出来了`~~进入司法,要求根据?第一次看到!!! 11/01 01:00
738F:→ flamerecca:不好意思 我觉得这不适合本版 11/01 01:01
739F:→ thismy:那你明白我的意思了... 11/01 01:01
740F:→ flamerecca:我懂阿 等大家开始吵就ok了 11/01 01:02
741F:→ flamerecca:我不接受 抱歉 11/01 01:02
742F:→ thismy:那麽就已沟通到了~~我想你也可以去睡了``碍妨你睡眠 抱歉 11/01 01:02
743F:→ flamerecca:我觉得我可以提供投票 我很好奇本版多数板友怎麽想 11/01 01:03
744F:→ thismy:嗯,投票是最好的做法,因为这个版是他们在用~~~ 11/01 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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