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lamerecca (werewolf)
看板Buddhism
标题Re: [讨论] 关於 makiew 的言辞
时间Mon Oct 25 23:02:41 2010
※ 引述《thismy (陷入无尽的孤独)》之铭言:
: ※ 引述《flamerecca (werewolf)》之铭言:
: : 请thismy板友详细看我的公告文
: : 我从没有说他攻击板主
: : 我说他"挑衅"板主
: : 虽说平时说话可以比较随性 但是涉及规定的时候 用词还是要精确一些比较好。
: 版规节录:
: 无故在此佛法板攻击板务人员(含任一板主、或组务人员以上),视同藐视公权力,
: 板主得加重该板友水桶期至十周,累犯一年,恶性重大者,永久禁言。 私下来信
: 板主群信箱建言,则不受此限。
: 我会写「攻击版主」是因为「攻击版主」才算违规。
: 依版规,「挑衅版主水桶十周」并不在版规范围里,你不能把挑衅版主当作击版主来处决。
我已经解释了 根据上下文判定
这里的攻击我认为不仅仅是人身攻击
: : 检举板主没有违规
: : 但是对我而言 於板上公开宣称要检举板主本人
: 版主再交适合的管理人员来判决,何来的不签合规定了?
: 在版上声明要检举版主,是因为对版务处理不满而欲检举,并非挑衅。
: 若在版上写要检举某人就是挑衅,
: 那麽之前在推文中公开宣称要检举我的版友,是否也构成了挑衅?
: 为何当时板友们公开要检举对方,却没有被判挑衅而水桶?
公开检举特定板友不算挑衅
但是我已经说了去跟另一位板主检举 还是坚持要对着我检举
我认为这就是挑衅。
: : 并且不理会我说这件事情不符规定的说法
: : (事实上 现在组务板根据小组长的发言
: : 已经可以看出我本人是不需且无权受理水桶我自己这件事情的
: : 我会转信给budalearning板主处理)
: : 我认为已经是一种对板主的挑衅行为 不知道你是否同意这件事情?
: 不同意。
: 向你检举板主并没有不附合规定,只是不能由你自己判自己以避嫌罢了。
: 依小组长的说法,这个检举将由b版主来判决,因此检举版主何来的不符合规定了?
: 如果要检举,当然是先找版主,版主再交适合的管理人员来判决。
: 因为依版规版友必须向flamerecca或Uchiha任一版主提出检举。
: 现在Uchiha已离职,
: 找flamerecca 检举自然成了唯一选择,也符合规定,若找别人检举才是不符合规定。
: 版主再交适合的管理人员来判决,何来的不签合规定了?
你的意见跟小组长不合 那只好去小组板讨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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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iterate is human, to recurse is divine.
-- L. Peter Deuts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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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28.92
1F:推 thismy:向你检举之後,若真的不符规定,你就水桶别人吗? 10/25 23:04
2F:→ thismy:小组长与我的看法相同:即: 10/25 23:05
3F:→ thismy:[版主再交适合的管理人员来判决] 你不正做这种事吗 10/25 23:05
4F:推 smilesakura:以看待一个板主的角度来看 我真的对这一连串处理的 10/25 23:05
5F:→ thismy:宗不就是在把这件事交由B版主判决吗? 小组长不也这麽说吗 10/25 23:06
6F:→ smilesakura:行为跟态度感到很失望 刚那篇文章您就算砍了 10/25 23:06
7F:→ smilesakura:也对真正事理正义没有任何帮助 10/25 2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