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ismy (陷入无尽的孤独)
看板Buddhism
标题[讨论] 关於 makiew 的言辞
时间Mon Oct 25 11:32:46 2010
关於 makiew 的言辞,应不构成攻击版主的要素。
→ makiew:请您举证该版友的确有偏见,否则就是您对版友有偏见。 10/25 10:32
请版主举证罢了。
→ makiew:我是以您版友的身份向您版主的身份检举的。 10/25 10:33
→ makiew:版友flamerecca在推文中偏见指责某版友偏见,特检举之。 10/25 10:33
→ makiew:请版主flamerecca详加调查,以维版规公信。 10/25 10:34
以上是要检举版主,莫非要检举版主也是违规的?
就算版主无违规,组务版最多也只是「检举驳回」,不会认为「挑衅版主」而判水桶。
推 makiew:版规并无避嫌规定,请版主莫无中生有。 10/25 10:36
→ makiew:为符合版规,本人会即刻寄信给您,补足程序。 10/25 10:37
这段也是在谈检举事项啊。
所谓攻击是什麽?就是以言辞攻击「你这混蛋」。
而打算检举并非在攻击啊。
故,对makie水桶这判决还请多甄酌甄酌。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3.82.95.1
1F:推 smilesakura:推 10/25 11:33
2F:推 Crazyfire:认同thismy大的建议 10/25 11:34
※ 编辑: thismy 来自: 203.82.95.1 (10/25 11:37)
3F:推 meblessme: 推 10/25 11:36
4F:→ meblessme: DWCC 10/25 11:38
5F:→ meblessme: 那篇也没有很严重啊! 10/25 11:38
6F:推 hallcom:其实站在版主立场可以理解为什麽会被判挑衅,但也是建议再 10/25 11:44
7F:→ hallcom:斟酌,版主也辛苦了,加油 10/25 11:45
8F:→ thismy:管理者是比较辛苦的 使用者是有权提出异议 (但未必通过啦) 10/25 11:48
9F:→ hallcom:当然我的意思不是说没站在版主立场想的人就不能体谅别人。 10/25 11:49
10F:推 smilesakura:而且更重要的是 [不能认同]不等於过程中没站在对方的 10/25 11:51
11F:→ smilesakura:立场去替他想过 10/25 11:52
12F:→ smilesakura:有时候只是 我们同时同理了多个人的立场 10/25 11:52
13F:→ smilesakura:并在其中做出自己的判断 10/25 11:52
14F:→ smilesakura:最後发现自己认同何者 不认同何者 10/25 11:54
15F:推 budalearning:我也这样认同 希望版主好好考虑 10/25 1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