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lamerecca (werewolf)
看板Buddhism
标题Re: [讨论] 版规第十条
时间Fri Aug 27 09:58:29 2010
※ 引述《thismy (陷入无尽的孤独)》之铭言:
: 10. 分身条款:因PTT站规并未禁止注册多重帐号,且多重帐号是否为同一位
: 使用者之认定具有争议性,故违规处分只针对「违规帐号」。
: 然如以多重帐号闹版且经版主认定具有闹版事实者,删文劣退,本尊及分身帐号
: 各水桶十二周。
: 当初 chuit 开出这条 相同ip 分身违规 不受影响的 版规,
: 目的何在我就不多揣测了......
: 如今竟然版规可提出讨论,那麽我想讨论这点。
: 多重帐号是否为同一位?基本上ptt 不主张共用分身帐号。
: 至於之前某人提过某一楼层宿舍,所有ip 一样的说法....
: 其实那也只有前面的数字相同罢了。
: 实际上,违规了被水桶,但却又能用分身上来发言,这到底有桶跟没桶有何不同??
: 意思就是,我有很多id ,我违规後,那水桶判了,我仍能发言罗?
: 这样是否妥当?..........这点我想应该考虑废除....
我引用ptt站规解释一下
根据站规第六条
二、其他违规行为:
(四)重复於本站注册帐号,且过度占用资源或不当者。
亦即 从这条规定看起来 ptt并不允许重复注册帐号
我会公告後将这段文字修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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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在本版版主以及检举者是否有能力判断多重帐号
因为相同ip确实不可以视为分身的绝对证据
(我也跟某些人使用过相同的ip)
而 不同的ip也不能视为 并非分身的绝对证据
所以这到後来 应该都是要交给站方处理
因为他们可以看更多的资料来评断多重注册
本版能力上 能作到的事情 确实只有将违规帐号水桶
即便接收到板友检举这个帐号有其他分身
也不能仅凭这一面之词去水桶这些"分身帐号"
因为版主确实没有能力准确判断这件事情的正确性 也没有资格判断
(这资格应该要属於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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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re are three kinds of lies: lies, damned lies, and statistics.
--Mark Tw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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