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eblessme (请支持安乐死自由化)
看板Buddhism
标题Re: [公告] 佛板新板规:2010.6.25~7.1,试行一周
时间Fri Jun 25 06:03:47 2010
※ 引述《buddhanature (应无所住,而生其心~!)》之铭言:
: ◎ 版旨与经营方向 ◎ 2010/6/25 公告後实施经 chuit、buddhanature 共同协调订定
: 01. 本版旨在交流、讨论、实践佛教教义(佛教、佛学、佛法),范围包括:
: 南传佛教、汉传佛教及秘密佛教,以及三系大藏内容(包含藏外别传)。
: 02. 本版经营方向为回归三藏讨论,允许法义辩论研讨,鼓励实修心得分享,
: 规避无记、相似法、外道咒术、尊佑宿命、堪舆卜术等。
无记是指佛说无记的都不能讨论吗??
相似法是指甚麽??
: ◎ 版规:避免与禁止事项 ◎
: 规范对象包含:文章标题、文章内容、签名档等。
: 采「一罪一罚、累积量刑」原则。
: 01. 张贴灌水文(文章内容未达35字、未达三行)、注音文、火星文,
: 以及具争议性、无法考证之虚妄因果业报文。
所以如果是某一部佛经上的因果业报文 但未经发文者考证可以吗??
: 处分:违者删文并水桶二周。
: 02. 二周内重复发表相同标题或相同内容之文章达到二篇以上者(一文多发)。
是相同标题或相同内容吗
回文不就是相同标题
同标题不同内容也不行吗??
建议文字相是 相同标题且相同内容 或 不同标题但相同内容
: 处分:违者删文并水桶二周。
: 03. 故意制造纠纷,以及针对特定对象(帐号或昵称)以明示、暗示进行人身
: 攻击、谩骂、侮辱、诽谤、挑衅、引战、爆卦。
: 处分:违者删文劣退并水桶六周。
: 04. 本版允许就三乘佛教(南传、汉传、秘密)作经典、传承系统及教义等做
: 比较、差异讨论;然如故意对三乘佛教或其个别信仰者,发表贬抑、威吓、
: 挑拨、诽谤、偏见、歧视及憎恨的言论者。
如果是个别公开修行者的负面新闻能不能贴
如果是个别公开修行者的言论 能不能有负面评论
: 处分:违者删文劣退并水桶六周。
: 05. 贴文或於推文中,公开非经本人同意而公开私人水球、信件、照片或个资。
: 处分:违者删文并水桶四周。
: 06. 发表与版旨无关之文章、商业文、猥亵文,以及违反台湾现行法律条文者。
: 处分:违者删文并水桶四周。
: 07. 非看版管理员身分,发表以「公告」为标题发表文章者,以及回覆公告文者。
: (对於公告有意见,请以推文回覆,勿以整篇文章回覆。)
: 处分:违者删文并水桶四周。
: 08. 未经原作者同意,修改他人文章及推文内容者,导致扭曲真相事实者。
: 处分:违者删文并水桶四周。
: 09. 发表宣扬附佛外道、外道教义之文章及连结者;但若为与佛教教义比较、
: 讨论者,不受此项规范。本版认定之附佛外道名单,请详见公告附件。
那讨论佛理能否举外道例子 如圣经故事之类的
: 处分:违者删文劣退并水桶四周
: 10. 分身条款:因PTT站规并未禁止注册多重帐号,且多重帐号是否为同一位
: 使用者之认定具有争议性,故违规处分只针对「违规帐号」。
: 然如以多重帐号闹版且经版主认定具有闹版事实者,删文劣退,本尊及分身帐号各
: 水桶十二周。
所以说 就算是违规帐号水桶中的分身 只要讨论不违反版规
就可以发言是吗??
: 11. 故意或过失注册与其他版友相似之帐号,或未经同意发表冒名文章及
: 推文者,经该他使用者申诉影响其权利者。
: 处分:违者删文劣退,违规帐号永久水桶。
相似帐号难免吧 应该是利用相似帐号作影响对方权利才要处份吧
: 12. 本版取消「劝告」机制,建请所有版友於发文前详阅本版版规,
: 如发生违规情节,将依版规直接处分。
: 13. 本板规自公告起後试行一周,如板友对条文有任何指导意见,欢迎不吝提出建议。
: 自试行一周结束後,如仍有意见,建请来信向本版所有版主群提出,
: 经版主群共同讨论、取得共识後,且经公告方生效力。
: 对於建议之内容认定碍难成立、执行者,由版主公开回覆并说明其理由。
: 但未经允许,版友不得於公开版面上提出版规意见,违者删文并水桶一周。
: 14. 附则:本版规若有未尽事宜者,得随时增补、修正、删改,并公告之。
: ◎ 检举、申诉及解桶 ◎
: 01. 违规检举:所订各项违规行为中,除涉及特定个人权利,须由权利人自行
: 提出或授权提出外,任何使用者皆得以公开或来信方式,得向本版所有版主
: 群提出检举。检举内容须包含:载明「违规帐号」、「违反版规条目」、「违规
: 文章AID代码」、「违规内容」等四个项目。以上四个项目欠缺任何一项者,
: 恕不受理检举。
: 02. 经认定为违规行为者,版主得依版规予以适当之处分,该处分须附理由且经公告
: 方生效力。对於检举之内容认定不构成违法者,由版主公开回覆并说明
: 其理由。
: 03. 对於处分不服者,得采公开或来信方式,向所有版主群提出申诉。关於涉及特定
: 个人权利之违法行为检举,检举人对於版主所作之认定不服者,亦同。
: 如不服版主二审结果,被检举人或检举人得向组务版,依相关规定程序提出申诉。
: 04. 如水桶到期之违规者,得来信向本版任一位版主申请解除水桶。
谢谢 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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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世间最可悲的一件事;
莫过於人世本来就是可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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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192.68.196
1F:推 solarjeff:顺随世局变迁, case law 是一种好方法 123.240.19.9 06/25 10:22
2F:→ solarjeff:佛陀制戒也是顺随因缘而制 123.240.19.9 06/25 10:22
3F:推 buddhanature:讨论版规请勿再以[公告]回文,谢谢 122.122.119.91 06/25 1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