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ol810 (随缘)
看板Buddhism
标题[分享] 藏传佛教中观哲学 (3)
时间Tue Mar 31 21:27:34 2009
藏传佛教中观哲学(Dependent-Arising and Emptiness)
Elizabeth Napper着/刘宇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
第六章 宗喀巴与现代诠释者:过尤派
从宗喀巴的观点来看,中观诠释所出现的过尤之弊远比不及之失来得更广泛。这包括
指中观旨在攻击一切“分别”(conceptuality, kalpana)、一切世俗法,乃至於虽没有
明白说中观尽破世俗法,却说中观没有自己的观点、体系或论旨,而只依赖其他宗义体系
去表述世间法。上述这串观点很大程度上是一丘之貉,但为着论说上的清晰方便起见,下
文尽量分开来讨论。
第一节 “分别”是“所破事”
T.R.V.Murti 及 Christian Lindtner 提出举凡“分别”,皆属中观所破之观点。此
二氏皆把“无明”(avidya)等同於“分别”及“见”(drsti),例如 Murti 称:“分
别是最极致的无明。”(中观旨在尽破一切“见”之提法将在下文深入讨论)本节的讨论
将会把焦点放在“分别”问题上,因为宗喀巴把这两个课题分开来处理。Peter Fenner
在一个颇复杂的论述中提出:中观抉择如何熄灭“分别”,并论证这些分析企图揭发思想
中的逻辑矛盾。
把“分别”等同“无明”,因而需要除掉或破斥一切“分别”,这一构思并非仅来自
龙树及月称论着中的篇章,更是源於以下的事实:首先是对空性的现量亲证被描述为不落
二边的认知,完全摆脱“分别”;其次是“佛”,即完满觉悟的众生,据称是完全不落“
分别”的。上述两点为佛教内不同传统所广泛接受,即使宗喀巴对此亦不表异议。宗喀巴
有异议的,不见得只是他个人在标新立异.因为这也是先前第一章所述桑耶论诤的首要课
题。称“一切思维分别皆属不妥,乾脆终止有关的活动”,这种结论也是据前述观点引申
出来的,因而停止“分别”思维便成为达至解脱与否的指标。这就是宗喀巴口中所说的汉
僧“大乘和尚”之立场。尽管据说,“大乘和尚”後来在桑耶论诤中败在莲花戒
(Kamalashila)手上。但类似的观点在现代仍常再三浮现。Ben-Ami Scharfstein 称:
因为所有这些分析自我的思想,皆一如世界本身般如斯麻烦,所以最好就是停止
思想。杂多将会因而结束。并融合为一,而我们就可安住在非时间性的福悦境界内。
Scharfstein 的提法,正好就是宗喀巴所奋力反对的观点。对宗喀巴来说,“无分别
”(non-conceptuality,avikalpa)肯定无法成就解脱。否则紧随这“无分别”境界而
提出的情况,例如昏迷、昏睡等岂不都可荒谬地达至解脱?更有甚者,单凭不作思维分别
实亦不堪亲证空性;反之,空性必须运用分别思择方可入门亲证之。宗喀巴引用莲花戒的
《菩萨集论》(藏:byang chub sems dpa'i sde shod,梵:bodhisattvapit aka)及《
三摩地王经》(藏:ting nge'dzin rgyal po,梵:samadhiraja)为经证去支持他的立论
。他在《广论》“毗钵舍那”品中就是以这个课题开始其探讨,并在其论述的尾声讨论如
何作“慧观”时,再度回到这个课题上,并对这议题的错误立论进行抨击。
探讨为何“思维”(或更严谨准确地说,是指“分别思择”)是必须时,有两个基本侧
面要注意。第一,就如何去设想根除“无明”的进程来说,非但不是只求无思无想,而是
积极地亲证相反於无明虚妄所计执者。“无明”不仅只是欠缺知识,且更是一种特有的“
妄分别”,“无明”必须要借着亲证其反面才能被除掉。据此,宗喀巴指出,认为单凭不
作思维分别便可清除对“自性有”的分别妄执,这实无异於以为单凭不思不想便已消灭了
“黑漆山洞中有妖怪”之观念,在此应做的,其实反而应是提灯进入山洞去检证有否妖怪
,这也就是说,惟有运用慧观作观照,才是遣荡“无明昏暗”所真正需要的行动。
宗喀巴所用的中观典据,确实明白点名提及并批判“仅凭终止分别思维就可以取得成
长”之想法。尽管所援引的,是被後来的疏释家们定性为“自立量中观”,而不是“应成
中观”的晚期印度中观师莲花戒。他指出:惟有借“见”证法性,而不是仅凭“无思无想
”,方可积极地去除“妄分别”。类似的论点亦可见之於早期的中观论着,例如提婆《四
百论》第十四品第25颂称:
识为流转之种子,所缘为其力用界,当於所缘见无我,流转之种方止灭。
在宗喀巴的体系中,单凭“无思无想”并不能达至亲证空性,所以就引出本课题的第
二个侧面:在当下,只有思维才是我们体证空性的惟一途径。其中一种划分现象的方法是
把它分类为”显法”(藏:mngongyur,梵:abhimukhi)及“隐法”(藏:lkog gyur,
梵:paroksa)。“显法”是可被现量所当下亲证者,例如色、声、香、味等。“隐法”则
是指必须依待於正理过程,才能以概念间接地被认知者。对现象所作的“显法”及“隐法
”划分是穷尽的,意即任何存在的现象必定非此即彼,二者必居其一,而“空性”则属於
“隐法”一类(见下文“空性的状态”一节,讨论现象内所蕴涵的空性)。“空性”虽然
不是“显法”;因为如果空性是“显法”,则理应每人皆可在当下觉知到它,但实情显非
如此。反之“空性”是“隐法”,乃“无分别识”(ordinary non-conceptual
consciousness)所不能达者。因而,“分别”及“正理”才是我们借以初步迫近空性的
惟一管道。无可否认,在龙树、月称等论着,乃至在佛陀的经集内,似乎也在拒绝一切“
分别”。对於这些篇章段落,宗喀巴的回应是:一如必须“加简别”地去理解对“有”的
破斥般,这里的“有”其实是专指“自性有”。同样地,也必须加简别地去理解对“分别
”的破斥。要被破斥的,当然是“自性有”之“分别”,但却不是一切“分别”。只有一
种“分别”,即惟有特定的“妄分别”才需要被破斥。宗喀巴从月称的《提婆<四百论>
释》第十六品第23颂的一段文句中取得典据,颂称:“缚为分别见,彼是此所破”,夹注
把“分别”加简别为“分别者,谓增益非真自性之义”。
就这样,宗喀巴回避了全盘否定而保住了“分别”,同时亦保住了经典及正理的功用
,去支援灵性上的成长,也因而维护了善念与恶念,即有德与无德之间的有效分野。就亲
证所缘的“殊相法”来说,宗喀巴不会质疑“无分别”比“分别”更具价值,因而他诠释
的中观不会侵凌经量部宗义所说的:不论所缘是“世间”(藏:'jig rten pa,梵:
laukika)或“出世间”(藏:'jig rten las 'das pa,梵:1oklttara)法,现量总可
因其丰富及具体活现而优先於“分别”。当然,这并不是表示“无分别”在本质上(per
se)就是更好,因为一些所缘境(例如“空性”),除非首先透过概念作证知,否则无从
被理解。我们一定要同时理解“分别智”及“无分别智”两者各自的功能与限制,才能运
用“分别”达至更深的“无分别”。
对宗喀巴来说,成佛要至“无分别”境界是一回事,然而这并不表示“分别”不堪於
胜任该目标,他还引《迦叶问品》(藏:'od srung gi le'u'i mdo,梵:
kasyaparivarta)为典据去说明这一观点:
迦叶,譬如两树为风振触便有火生,其火生已还焚两树。
迦叶,如是观察生圣慧根,圣慧生已烧彼观察。
在修道的诸较深层次上,“分别”(即“正抉择慧”)是维持慧境的燃料。无论如何,
“分别智”是使智慧可能生起的燃料。在证入最深层次之前,必须区别开不同等级类别的
“分别”,进而努力以“正分别”为据去对治“妄分别”。
第二节 中观抉择所破斥的世俗有
中观抉择并非旨在尽毁世俗有,这一点是宗喀巴《广论》“毗钵舍那”(慧观)品开
卷篇章的焦点所在。在前述第四章已多有所论,故在这仅作点到即止的交代。大部分的问
题还是出在这传统内,把心灵境界与存在论上之事实(ontological fact)混为一谈之观
点:在现量“空性”时,一切世俗法--即万法,惟“空性”例外--皆隐退不彰。然而
,难道这就是表示全无世俗法吗?对宗喀巴来说,答案是否定的,他立论的线索可追溯自
龙树及月称。龙树及月称二人皆屡次否认他们是为断灭见张目。他们借以自辩不是断见者
时所依的理据,即在於他们接纳世俗有。例如龙树在《宝行王正论》中称:
如此因果生,若见不执无,已信世真实。
月称也在其《显句论》内长篇大论地解释中观如何有别於断灭见,并下结论称:
中观师与无见者非有相等。中观论师许世俗有,彼等无见者不许。
“诸法是世俗地存在”到底是什麽意思?这一点较少有清楚交代。佛教“不毁一切世
间世俗法”之事实,可见之於佛陀的名句:“我接受世所接受,亦拒绝世所拒绝者。”而
佛护及月称的龙树《中论》疏释,即《<中论>释》及《显句论》二者皆有引述该颂文,
同样在《宝行王正论》,亦有提及类似的句子。
宗喀巴对陈那、法称因明量论的喜好,使他发展出一个复杂的体系,据“量”(藏:
tshad ma,梵:pramana)去确立世俗有。就这一点来说,宗喀巴立场推进得比印度中观论
着上所明示的立论,乃至於非格鲁派的西藏中观师所可接受的程度还要远。当然,从宗喀
巴的角度来说,他还是自视为紧随其印度前辈的精神,所以他大量引述月称为典据去支持
他的论证。
宗喀巴论证的要素如下:世俗有的安立有三个准则,(1) “世俗有”是依“名言识(
conventional consciousness)现量增上而呈现”(renowned);(2) “世俗有”不违“名
言量”(conventional valid cognition);(3) “世俗有”亦不违“胜义量”(ultimate
valid cognition),即世俗有不是“自性有”,故不被(胜义)正理抉择所害。第一个准
则根本就是刚才佛陀的话之前半段“我接受世所接受”。宗喀巴把“现量增上呈现”
(worldly renown)视为”名言识”。他描述“名言识”为“非抉择识”(non-analytical
consciousness),这是指其“谓任於法,唯如所显随顺而转,不更观察其所现义”。当然
,这倒不是说“现量增上呈现”是毫无思择成分可言,而且也为未悉佛义的文盲者及曾受
过良好教育的人所共许。“现量增上呈现”所惟一不包括的只是那“对究竟存在真实进行
思择分析”的意识。因此,尽管对未经修持及教育所洗礼的人来说,佛教教义(如地道及
诸业因果等)显然不属“共许”的范围,但实际上它确属“现量增上呈现”内。
宗喀巴“世俗有”的三个准则中的第二项反映前述佛陀名句的後半段,即“我拒绝世
所拒绝者”。与“名言量”相违的事物即使在俗谛层面也不能存在。例如若错把绳条误作
为蛇,或误把海市蜃楼视为水,随伴而起的“世间识”(worldly consciousness),即
“名言量”,能分判蛇、水皆为妄误,因而在这种情景中,蛇、水在世俗谛层面也不存在
。宗喀巴的三个准则中的第三项与现在讨论的问题关系不算密切,尽管它非常重要。而且
,它也被中观作为工具去破斥其他系统所确立的“自性有”。“自性有”固然不堪中观正
理的抉择,即使在俗谛的层面它也是不存在的。
宗喀巴察觉到以下事实:即使世间法存有的安立,系於不与“名言量”相违,但仍然
存在一个问题,月称是否接受“量”?宗喀巴直接点出月称论着在这个问题上的棘手篇章
。宗喀巴的结论是,月称所破的是如陈那一类因明家的特定立论:诸根识是所缘“自相”
(藏:rang mtshan,梵:svalaksana)的“量”据。宗喀巴论证道,月称的思想认为,就
应诸根识而呈现的所缘自相来说,诸根识并非其“量”据,因为诸根识被自相的“似现”
所蒙骗:“所缘”是无自相的(“自相有”是全无的),但却似现为有自相。
宗喀巴称,如果月称只图尽破“世间识”的“量”之存在,则他不会提出这样的论点
:“不欺狂识世见为量”及“故由如是四量安立世间通达诸义”。月称并随即论列现、比
、教、喻四量。宗喀巴因而下结论称,对月称来说,只要以世俗层次的有效性,而不是以
“自性有”来理解“量”时,“量”是需被接纳的,他随即引述月称《显句论》:
此等皆是观待假立,若有“能量”,乃有“所量义”,
若有“所量义”,乃有“能量”,能量、所量非有自性。
故宗喀巴维护世俗法在俗谛层面有效存在的安立根据。世俗地存在者(如桌、椅等事
物)与子虚乌有的事物(如翳眼患者所见的毛发)之间的分野,是建基在能认知的“名言
识”之可靠性上。宗喀巴引月称《人中论》第六品24到25颂:
许妄见有二,根明有过根。诸有过根识,望善根识倒,诸无损六根,所取世共证
,就世为谛实,余就世立倒。
因而,在俗谛的国度内维持对与错、真与假的区分是可能的。
当然,尽管可有效地安立世俗法,但它们倒不是如我们据“自性有”妄分别去设想它
们时那样“实在”(substantia1)。就它们似现为(自性)有,但却另有实相(无自性)来
说,世俗法是“如幻”,然而无论如何,它们仍是存在。在此所援引的例子强调这种区分
。宗喀巴引月称《提婆<四百论>释》:
若此观察破一切生,显示有为皆无生者,尔时彼等不应如幻,应以石女儿等而为
量度,然恐违犯无缘起过,故不顺彼喻,令如幻等,不违缘起。
既“如幻”地看待世俗法,又仍然安立其有效,这种理解容许佛陀所授四谛、诸业因
果、觉悟之道等教法维持其有效性。宗喀巴诠释中观时,其所强调的是俗谛层面的有效安
立。尽管他在印度中观论着内援引篇章为他自己的诠释罗列典据,但显而易见的是,他仍
然转移了多位中观大师论着的重点。例如宗喀巴用来证明龙树没有破斥世间法的其中一个
论证是“第二十四品观四谛”及“第二十六品观十二因缘”,前者显示一切力用、业作及
诸如四圣谛等佛教教法皆得成於无自性,後者则是教授十二支缘起的生与灭。二十七品中
有二十五品是在破自性有。宗喀巴的解释是:第二十四品强调“得成世俗有”,这一点必
须推广至其余所有篇章,即使在看似要尽破一切的篇章当中,也应视之为蕴涵这种观点。
宗喀巴从二十七品当中挑出一品之观点,并把它放在主导的位置上,现在无自性世俗有的
“得成”竟成了焦点,一切都以它为核心,以它为标准。
这也许可被视为扭曲《中论》本意,当然,也同样可被视为反映着智性及宗教氛围的
转变。龙树的论述本是针对那些视周遭事物为实有的人而来的,从龙树的观点来看,他们
是执持着所妄增益的实体性,因此龙树用的是遣荡的口吻。但宗喀巴的论述所要针对的却
刚好是相反的人,他们认为身旁的一切皆毫无真实可言,所以宗喀巴才需要转移重心去恢
复现象应有的角色。
第三节 中观无“见”
几乎所有西方作者在论及中观时,都会采取两个立场:(1) 中观是无“见”(藏:
1ta ba,梵:drsti),或其变奏:中观攻击一切“见”;(2) 中观无系统或无“所立宗
”(藏:dam bca',梵:pratijna),或其变调:攻击一切系统及宗义。在西方文献内,
这两类立场常是连成一体的。例如 Chris Gudmunsen 称:
事实上,一般而言,中观的特质是:他们批判一切可能的哲学见解及理论,但却
不建立任何自己的宗见。甚至连“否决一切见”本身也不被坚持为“正确”。
所以这两个议题很难分开讨论,特别当论者们不引用梵文或藏文时尤其如此,因为二
者所用的英语译词看似重叠---“理论”一词同样用於“见”及“系统”。不过,由於
这两个概念其实来自两组非常不同的中观文献之段落,故下文将尽可能视之为两个议题来
作分别讨论。首先要谈的,是“中观无‘见’”的观点。的确有颇具说服力的引文可支持
这种立论。例如龙树《中论》第十三品第8颂称“大圣说空法,为离诸见故,若复见有空
,诸佛所不化”,及龙树在《中论》二十七品第30颂的“结识”稽首体敬瞿昙佛时称“怜
悯说是法,悉断一切见”。根据这些段落,很多学者认为中观是反对一切见。Douglas
Daye 称:“中观师既否定其他宗义,则为免於陷身矛盾,也得否定自宗有需被维护之‘
见’。”B.K.Matilal 则循 T.R.V.Murti 之说,否认中观仅破邪见,认为中观是尽破任
何一切“见”:
空性说事实上是要评破一切见、一切哲学体系。但我的质询是,这种理论不但可
能会被其对手作危险的错误诠释,且亦被其所谓支持者误解,从而得出中观是要尽破一切
见、一切哲学的结论。如果要说这还有什麽意义,则是这套理论揭示出没有任何一套形上
学系统能合乎逻辑地(或辩证地)被证明为绝对有效。
这导致 Matilal 及例如 Etienne Lamotte 等其他人下结论称中观是“不可知论”(
agnosticism)。Matilal 说:
即使嫌重复罗嗦也需要强调,事实上是空义不只拒绝现象世界,更是要对现象采
取一不承担的态度,并拒绝接受任何视现象界具终极有效性的理论。
很多论者们都质疑这种对一切“见”的空洞排斥或起码拒绝主张任何“见”之诠释,
因为这种结论看来似乎不大是龙树写《中论》所想达到的效果。Richard Jones 说:
若要点出龙树不厌其烦地从事的工作背後之特质,实可看看他如何评断无“见”
:为离诸见故,若复见有空,诸佛所不化(第十三品第8颂)。其实他从《中论》第l颂始
,已有很多对“见”的常识定义。
如 L.Stafford Betty 称:“即使说‘不’,也是在表达一种观点,同时也是在相信
该观点。故那是在持有特定观点。”Alex Wayman 认为,事实上龙树确实坚持例如缘起见
等一类正见(藏:yang dag pa'i lta ba,梵:samyag-drsti)。Wayman 的论点很大程
度上就是宗喀巴处理有关问题时所采取的进路。显然地,尽管中观声称是要破一切见,它
确是有自己的见解;并且再者,在一些段落内,中观用的是较为正面的表达方式。《心经
》称:“菩萨应正随观(pas)彼五蕴自性空。”而月称《入中论》第六品第165颂称:“
若见我、我所皆空,诸瑜伽师得解脱。”在月称《提婆<四白论>释》中,他说得更明白
:
彻底根除执着是达至涅盘的原因,除了无自性外,再没有其他宗义能担当根绝执
着的原因。
宗喀巴拒绝视中观旨在破尽分别及俗谛之诠释时,所根据的其中一个理由是“维持正
见的活动力”,因为“若尔,应无正见导赴涅盘,於中观等论勤闻思等一切无果”。
故,从这一观点来看,那些看似一揽子地尽破一切见的段落,必须在具体脉络及据一
定方式加简别後才可被理解。Seyfort Ruegg 在谈及“中观发一切见”之说时,发现在运
用梵文术语方面存在差别,他区分了“观”空(字面就是 seeing emptiness,
sunyatadarsana)及“见”空(字面是 viewing emptiness,sunyatadrsti)。前者是正
面的用法,Ruegg 把“观”(darsana)翻译为“哲学理论”(philosophical theory)
;後者是负面的用法,Ruegg 把“见”(drsti)译为“玄思见”(speculative view)
或“独断见”(dogmatic opinion),故该组合词的意思被定为“把空性实体化(
hypostatizes)的玄思见”。而前述“观”(darsana)及“见”(drsti)两个梵文字皆
派生自动词“见”(to see,梵:drs,藏:lta)。与这两个梵文字对等的藏文译词却只
有一个,即 lta ba,因此在藏文文献中,不可能作出此区分。没有这种区分,看来却反
而成为一个重要关键。使宗喀巴以更为正面的态度去看待“见”一词。
无论如何,宗喀巴对那些可疑段落所做的诠释,与 Ruegg 的评估及梵文术语的分疏
(在此是据梵文检定藏文)皆能吻合。例如龙树《中论》有颂云:“大圣说空法,为离诸
见故,若复见有空,诸佛所不化。”宗喀巴把它诠释为:若教授空性乃是旨在去除一切自
性见,而那些反过来视空性本身为自性有者,实属无药可救。
在另一种情况中,“见”(view)是负面义地被使用,且非专用於指“见空性”的脉
络,宗喀巴诠释“见”一词时,已经为之暗加善或恶一类的简别。例如抽自提婆《四百论
》(第八品,第7颂)的段落称:“如来说邪见,不能般涅盘。”当中“见”一词已明确
简别为专指“邪见”。同样地,月称《入中论》(第六品,第115颂)称:“是故以此缘
起理,能破一切恶见网。”对宗喀巴而言,把这简别引申到其他没有明述的范围内乃是适
合的。从宗喀巴的观点看,这简别因而亦可用於理解龙树《中论》归敬偈称“破一切见”
时的心意。
对宗喀巴及其宗徒来说,中观不但远不是只懂以破尽一切见或起码要抽离一切见为宗
旨的怀疑论或不可知论,更是一引导中道见、空性见等特定见解的发展的正面系统,而非
如 Murti 所说:“中观所发展的特点是中道,但实际上就是无立场,中观以尖锐的批判
精神应付不同体系及观点,尤其是阿毗达磨立场。”对格鲁派来说,中道观是一正面的定
中亲证。一如在龙树《中论》所可找到的,在长串正理论证後所发展出来的中道观,所要
针对的根本对象其实不是其他宗义,而是行者自己的俱生妄分别。在《广沦》“慧观”品
的开卷处,宗喀巴称“空性”见是“慧观”的“正因资粮道”,而对慧观成长进程的描述
可见之於格鲁派的禅修手册。
在闻、思、修所成的三慧划分中,空性观是一借闻、思所成慧为手段以达至的亲证,
证实找不到“我”或“自性”。空性观是对应真实的言说表述,更是据反复探索、抉择不
同课题後,所得到对真实的决定性印证。五世达赖喇嘛罗桑嘉措说:
昔时,“我”仿佛实有般,看似可为眼所觉知,可为手所握持。然而“我”不可
得,且只是虚妄的,这可说得上已初步跨进中观见。
他续说:
初起的中观见并非真实慧观,其实它仿如月中第二夜的月色般,只是初尝浅试地
管窥中观见而已。若汝等未历前世熏习,则此际所见空性只是在汝等手中一闪而过,乍现
即逝的事物。但若前世已有所熏习,则此际所见空性乃是失而复得的珍宝。
能达至此见,乃是灵性成长中一重要里程碑。
第四节 中观不立宗
“中观不立宗”之议甚至比“中观无见”之说更受西方论者们支持,若把不同方式的
类似论者们列一张清单,它恐怕包括大部分当代学人,其中有 Frederick Srteng,
B.K.Matilal,Mervyn Sprung,Karl Potter,Jacques May,T.R.V.Murti,Guy Bugault
,Fritz Staal,Peter Fenner,G.C.Nayak,Shotaro Iida(饭田正太郎),Hans
Schumann 及 Herbert Guenther。任何对中观的扼要介绍都肯定会把“不立宗”这点视作
中观系统的主要特性。无须惊讶,因为这种提法确在佛教文献中找到了广泛典据;例如晚
期印度中观师胜喜(Jayananda,11世纪下叶)是宗喀巴在《广论》中最常破斥者,他似
乎是当时西藏最广泛的中观诠释。事实上,据说当宗喀巴本人仍在为着掌握中观而作努力
奋斗时,他也曾经信受这种观点好一阵子。当然,依他的传记所述,惟在经历过文殊师利
亲自指点後,宗喀巴才视此为错谬。宗喀巴在《广论》中用了颇长的篇幅去处理这一课题
。而这一点就是“毗钵舍那”品的焦点。
引用来支持“中观既不立宗,亦非系统”之论的材料--来自龙树、提婆、月称--
非常丰富,而宗喀巴在《广论》中把它们全部罗列出来。最着名的要算是龙树《回诤论》
第29颂:
若我宗有者,我则是有过,我宗无物故,如是不得过。
由於依文解义,而视中观为悖论(paradoxical)的另一个例子是 Fritz Staal,他
说:“除非这一述句(statement)本身不是一个命题(proposition),否则我们在此遇
上悖论。但若龙树陷身悖论与矛盾,他倒也没有比大多数哲学家来得更狼狈。”然而,为
着维护龙树免受 Staal 的悖论指控,Seyfort Ruegg 说:
但这语句(sentence)不是龙树意义下的“宗”(pratijna),因为他用“宗”
一词专指借之企图确立事物的声明,甚或更特定地说,是“论题”(thesis),例如推论
(inference)或“三段论”(syllogism)。因而龙树在此所要论证的结论,肯定不是“
语言皆无意义”(果若如是,则这不单是悖论,更是荒谬),毋宁反之,他正是不为任何
事物的自性(不论正面或反面)提出证明。无论任何其他涉及可能由龙树的方式而引生的
逻辑问题,在此皆完全看不出再有什麽悖论可言。
借着指出必须掌握龙树述句的特殊含义,从而区别涉及事物意义的“述句”及“宗”
一词的专门意义,Ruegg 维护了龙树免於 Staal 的悖论指控。宗喀巴也是运用类似的策
略为龙树作辩。宗喀巴称,龙树显然并非在说,中观没有任何立场或系统,并因而没有人
能够称自己是中观师或能借由援引龙树、月称等述作去确立观点。即使有人为着摆脱“有
许”(assertion)而称所有论说皆仅循他义而立,这仍是不合逻辑的,因为这样说就已
是一项“有许”,因而还是无从摆脱“有许”。再者在龙树及月称两者着作中皆有很多用
“有许”(藏:khas blangs,梵:isyate/abhyupagama)这正面术语的案例。在《广论
》“慧观”品,有两段龙树述作的引文,其中一段是龙树《六十如理颂》:
若有许缘起,诸法如水月,非真非颠倒,彼非见能夺。
另一段是龙树《出世赞》第22颂:
若法从缘起,佛即许是空,说法无自性,无等师子吼。
故宗喀巴并不接受视龙树、提婆及月称意图一揽子尽破一切“有许”或“宗”(藏:
phyogs,梵:paksa)之说。宗喀巴还进一步指出,当月称为中观作辩,以免被指责为持
断见时,月称所举的理由不是“因吾全无许,故吾非断见”,却是说“因吾许缘起,故吾
非断见”。宗喀巴认为,当“宗”被用做专技性的论理学术语,以指组成论式(藏:
sbyorba,梵:prayoga)的其中一支,如月称在《<入中论>自注》中所指的四宗--诸
法不自生、不他生、不共生、不无因生时,则视中观为遮遣一切“宗”之说实乃不可接受
。所以宗喀巴得去解释这些看似尽行否定一切“宗”之语句所在的脉络,并交代应如何限
定所破的范围。故我们在此仔细考察刚才抽取自《回诤论》的段落:
若我宗有者,我则是有过,我宗无物故,如是不得过。
Ruegg 据这选自《回诤论》的段落,指龙树并非提出证据去支持任何“事物有自性(
svabhava,不论是正面或反面)”之命题。这甚至走得比宗喀巴还远。对宗喀巴而言,此
间讨论所涉及的,并非泛指一般论旨,而是涉及有否“自性有”的论旨(thesis)。故这
一点是放在《回诤论》的论证文句之脉络中来作理解的。当中观师称“现象皆非自性有”
时,其论敌的回应是:“这样一来,若汝等论旨的名言是自性有,则便与汝称‘一切现象
皆非白性地存在’之述句相违。但如果论旨的名言不是自性有,则它们又不能反驳自性有
”。这是“境实有”论基本立场的表白,即:凡存在必是自性有,凡无自性就是不存在,
因而不能产生破斥的作用。龙树对此的回应是:若他确肯定论旨的名言是自性地存在,则
他便犯有与其无自性论旨相违的谬误;但他没有做过这样的肯定,所以他并没有犯上此过
。
Ruegg 的路线走得比宗喀巴还要远,他说,龙树没有就任何事物的自性(svabhava,
不论是正面的或是反面的)问题发表过什麽述句。
但据宗喀巴,龙树是在提出一个有关“否决自性”(negative own-being)的述句。
故,龙树是在破斥自性有,并因而是在安立其反面,即在安立“无自性”。就宗喀巴来说
,“自性有”及”无自性有”(即没有自性)乃是一既穷尽又排斥的二分,括尽一切事物
,故若称一事物为非此二者,则实乃“无意义的泡沫”。因此借着破斥自性有,龙树得建
立无自性,而宗喀巴亦从《回诤论》第26颂cd句引出一段龙树的文字为据,去支持他的观
点:“若违无白性,应是有自性。”
因而,好些看似在拒绝一切论旨(或“宗”)的语句,应被理解为志在破斥一切自性
有的宗见。而其余的,尤其那些在《显句论》第一品内可找到月称与清辨之间的辩破,都
是针对特定辩论议题的脉络,并围绕特定相反观点的问题如何被破斥而发的。月称的立场
是,必须用对手自己的措辞去破斥他们,因为他们的“宗”本身就已蕴涵着他们所不会接
受的荒谬结论,从而可供他人利用来辩破对手。T.R.V.Murti 称:
他(中观师)是应成派的,既没有自宗义,亦无意去架设他自己的论式。他(中
观师)不相信因支及喻支是真实的。故中观所悉力从事的皆在於竭力从论敌本身已接受的
原则推出荒谬的结论。
但对宗喀巴来说,Murti 是混淆了中观辩破论敌的技巧与中观师自己的主张。这要破
斥的,不是论式本身(per se)而只是自立量论式(藏:rang rgyud kyi sbyor ba,梵
:svatantra-prayoga)。事实上,论式通见於印度中观师,甚至是龙树的着作中,宗喀
巴及由其追随者们所成的格鲁派不见得会对市村氏(Shohei lchimura)之说抱异议,尽
管市村氏以为这是自己的新发现,并堪足引发一场争论,事实上格鲁派早已提出这一点。
David Eckel 注意到历史的发展,从而提出一怪异的立场。称龙树纯是为着回应对手
的论断才作出这种举动,因为“(龙树)否认(其对手们)可从他们的论证中得到任何正
面的肯定判断”。D.Eckd 认为当清辨在《思择炎》(藏:rtog ge'bar ba,梵:
tarkajuala)第三品称“自性空是诸法性,立此义免妄批(vitanda)(即只破不立)”
时,跨了非常重要的一步,Eckel 由此得出如下结论:
清辨为着应付反对的声音,惟有付出相当的代价:牺牲了龙树方法的一贯度(
integrity)。清辨在这一步愿意接纳原为龙树所力拒的事,清辨接受了一个正面的哲学
立场:自性空。
宗喀巴对清辨这种做法不以为然。宗喀巴认为清辨所接受的事,已然损害到龙树体系
的一贯度,因为清辨接受在世俗谛层面成立事物的自相。但那已是另一个问题。(这是宗
喀巴把清辨说成那样子。当然,这一点在清辨的论着中还是很明显的,另亦可见之於《广
论》後半部及《善说藏论》)宗喀巴并不认为龙树是要遮破一切“宗”,他认为龙树是佛
陀所提出的正面教诲的第一位及最尖端的阐释者。宗喀巴并不觉得清辨说“自性空是自宗
义”一话是如何有损於龙树,因而宗喀巴亦不见得会认为 Eckel 对龙树与清辨之间所作
的划分是有效的,只要引述龙树在其《法界赞》(藏:choskyi dbyings su bstod pa,
梵:dharmadhdtustotra)当中颇与清辨之说类似的文句即可知之:“能净心法门,厥为
无自性。”
总而言之,西方的中观诠释与宗喀巴中观诠释之间的重大差异,都是围绕何谓中观正
理所破。然而,有几点仍需作进一步地讨论,这些立论与西方文献所普遍流传的观点之间
的重大分别,堪足揭示宗喀巴中观诠释的重要侧面。在下一章将要探讨的那些问题是:在
迈向中观目标及空性存在论境界途中,正理的角色问题。这一议题亦带出中观道次第结构
及究竟目标等相关课题。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编辑: cool810 来自: 58.99.10.83 (03/31 2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