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toguo (禾斗禾斗)
看板Buddhism
标题一贯道真相:05.明明上帝的矛盾与抽象型态
时间Mon Apr 14 15:21:54 2008
一贯道真相:05.明明上帝的矛盾与抽象型态
具人格化的明明上帝
「明明上帝」为一贯道的救赎信仰核心,一贯道认为它是宇宙实有存
在的主体或本体(理),同时也是造物主、主宰者,此究竟绝对的真理於
宇宙本体角度曰「(道)理」,於造物主、主宰者角度曰「明明上帝」,
而「明明上帝」既是宇宙本体,却同时也是具人格化的造物主、主宰者。
於一贯道扶鸾典藉《性理题释》〈无极老母、明明上帝〉一文即说明:
「理者,天地万物之主宰。至虚至静,至神至明,至尊至圣,可尊之
曰上帝,可尊之曰『万灵真宰』,能生天地,化育万物,为万物之母,故
尊之曰老母。…」
一贯道认为,一切万物、现象…乃至我们的身心与所谓的「灵性」、
「佛性」等,皆为「(道)理」(就宇宙本体角度言)─也就是「明明上
帝」(就造物主、主宰者角度言)所创造与主宰,三世诸佛之佛德,皆自
「(道)理」流露。「明明上帝」是「(道)理」,也是造物主、主宰者
,只是因所言角度不同而各有名称上的差异,如《性理题释》〈无极老母
,明明上帝〉一文所言:
「…理可信乎,性可信乎,见光,即知有日,见人,即知有物,见子
孙,当知有祖宗,见天地万物,当知有造天地万物之真宰,饮水,当要思
源,溯自寅会生人,父父子子,生生不息,知有其祖,不知有其始祖,灵
性来来去去,知有生身父母,而不知有生灵性之老母。…」
由此可知,「明明上帝」对於一贯道而言,是绝对的本体与真理(理
),也是造物主与主宰者,它超越一切宗教、超越一切诸佛,甚至超越「
灵性」与「佛性」,天地万物与「灵性」、「佛性」…甚至三世一切诸佛
,悉从「明明上帝」而创生,而「明明上帝」如同生育(创生)天地万物
、三世诸佛、「灵性」与「佛性」的母亲,故一贯道又将「明明上帝」称
呼为「老母娘」。
虽然「明明上帝」是「(道)理」,是宇宙绝对的本体,但从一贯道
的救赎思想与信仰中,也可看出其存在将「明明上帝」视为是「人格化的
绝对造物主、主宰者」的思想,简言之,「明明上帝」是具思想与具人格
化的。一贯道有诸多署名「明明上帝」或「老母娘」的训文(扶鸾文章)
,这些训文对於道亲而言,是神圣的、是不可质疑的,它是直接来自「明
明上帝」的训示,如果「明明上帝」只是哲学上的本体且不具人格化,那
麽,不具人格化(也应不存在思想)、只是哲学中本体的「明明上帝」以
因无思想故,不应该可以衡量罪恶轻重而降下劫难、甚至撰写训文,则一
贯道道场中所流传署名「明明上帝」或「老母娘」的训文应悉皆伪造。
若「明明上帝」能衡量世人的罪恶轻重、降下劫难,甚至撰写训文,
代表「明明上帝」是有思想的,若「明明上帝」无思想,则其应无法衡量
罪恶轻重与否,如於《性理题释》〈何谓三期末劫〉一文中,认为「明明
上帝」分别於人类历史的三个时期(青阳期、红阳期与白阳期)订下三个
劫难:
「起於伏羲氏的时候,到商太丁,即周王季的时候止,共一千八百八
十六年。这叫做青阳劫期。当初上帝以世人的罪恶轻重,定下九劫,名叫
『龙汉水劫』,…」
又云:
「…起於商帝乙,即周王季的时候,到中华民国止,共三千一百一十
四年,这叫做红阳劫期。当初上帝以世人的罪恶的重,定下十八个劫,名
叫『赤明火劫』,…」
再云:
「…起於中华民国时代,到将来的一万零八百年止。在此一万零八百
年的中间,叫做白阳劫期。上帝以现在世界上人的罪恶轻重,降下八十一
浩,劫名叫「延康风劫」…」
由此可见,「明明上帝」的概念对於一贯道而言是抽象的,就哲学之
宇宙本体言,它是「(道)理」;就救赎信仰而言,它是有思想的、具人
格化的造物主与主宰者,否则无法衡量罪恶轻重与否而降下劫难。
佛教并不认为实有造物主、主宰者存在(所谓的「明明上帝」),亦
不承认实有存在「明明上帝」主宰世人罪恶轻重…甚至降下灾劫与否。
明明上帝不能用来作五教归一的理由
一贯道认为由於「道」是体,「教」是用,五教其实都是「道」的显
现,而此「道」与「明明上帝」无别,而「明明上帝」於不同宗教有不同
显化,各教的精神、认知的真理其实都是一贯道的「明明上帝」。甚至,
有道亲认为「明明上帝」就是佛教的「大日如来」、道教的「道」、儒家
的「上帝」、基督教的「耶和华」、回教的「阿拉」,甚至有一部份道亲
认为「明明上帝」其实就是佛教的「佛性」、「如来藏」。由於这样的错
误认知与思惟模式,道亲多认为五教是合一或归一的,这是乡愿的误解。
佛教的「大日如来」、「佛性」与「如来藏」、道教的「道」、儒家
的「上帝」、基督教的「耶和华」、回教的「阿拉」,这些是不同且差异
甚大的概念,不能任意将之混为一谈。
譬如前文所谈论的,佛教并不承认存在人格化的造物主与主宰者,一
切现象无常悉依缘起,诸法的生是因缘生、灭是因缘灭(此生故彼此,此
灭故彼灭;此有故彼有,此无故彼无),而非实有存在一人格化造物主、
主宰者在创造、毁灭与控管(主宰),诸佛菩萨─包含大日如来对於佛教
而言,是觉者─引导我们解脱的导师,而非造物主、主宰者与救赎主(或
救世主),也非神祗,诸佛菩萨并不决定我们是否能得到解脱,因为佛教
认为解脱是因为自己的觉悟,也唯有自己的觉悟能令自己的解脱。
基督教与回教承认存在人格化的造物主与主宰者─「耶和华」、「阿
拉」,认为宇宙、一切现象皆为造物主所创造与主宰,造物主决定我们是
否能得到救赎,「耶和华」、「阿拉」对於基督教与回教而言是救赎主(
或救世主)。「耶和华」、「阿拉」对於基督教与回教而言是绝对、永恒
且实在的主体,而佛教并不认为有绝对、永恒且实在的主体存在。由此可
知「大日如来」与「耶和华」、「阿拉」是差异极大的概念。如此矛盾且
差异甚巨的概念,一贯道在忽略其差异的情况下,贸然将这些概念混为一
谈是不恰当的。如果「大日如来」、「道」与「耶和华」、「阿拉」皆是
「明明上帝」,那麽「明明上帝」是概括「否定有造物主」与「承认有造
物主」两种矛盾的矛盾型态。
道教本质是长生信仰,追求的是顺应天地、大自然变化与规律而长生
不死,此於道教典藉《黄帝内经》中可见端倪,早期道教并没有六道轮回
的观念,他们认为人死後并非六道轮回,而是到泰山。後来佛教传入中原
後,道教吸收佛教教义,始融入六道轮回观念(此时已是魏晋南北朝时代
的思想演变)。佛教追求的是烦恼止息─破除我执,佛教并不追求长生不
死,因为佛教认为长生不死并非真正的解脱,因为烦恼是根源於对无明与
邪见的执着,与生命的长短无关,若不祛除对无明与邪见的执着,纵然长
生不死,得到永恒的生命,烦恼依旧在,因此,唯有破除我执才能解脱烦
恼缠缚。佛教与道教两者在本质上,目的与方法、理论体系都差异甚大,
一贯道不能贸然宣称两者…甚至五教是合一且相同的。
佛教传入中原之初,佛教藉由道教名词、概念来解释佛教的般若学说
,此为佛教、道教合一思想的滥觞。尽管佛教、道教、儒家在中国哲学史
上曾发生冲突,甚至後来演变为将此三者融合而产生三教合一思想,但是
三教合一思想终究并非佛、道、儒三者本怀,只是中国哲学史上的一个发
展与演变,佛、道、儒三者在思想与理论体系上还是有其差异,追求的目
标与实践目标的方法也都不同,在此前提下,一贯道贸然认为佛教与道教
、儒家…甚至是与基督教、回教四者是相等的,是很草率的错误见解。是
故,一贯道以抽象且矛盾的「明明上帝」将佛教与道教划上等号,甚至是
将佛教与基督教、回教划上等号,是错误的见解。
佛教理论体系─是否为佛法有四法印为检验准则,是不能任意与其他
宗教理论体系划上等号的,是故一贯道单方面认为五教归向一贯道的说法
是不正确的。
明明上帝的存在是解脱障碍
我们知道佛教学说本质上是否定有人格化造物主、主宰者存在的,在
此前提下,佛教并不归向「明明上帝」。因为佛教认为众生的烦恼乃因为
执着於无明与邪见,「明明上帝」无法控管我们的思想与见解,也无法祛
除我们的无明与邪见执着,亦无法控制我们觉悟与否,是故归向「明明上
帝」并无法获得解脱。
如果「明明上帝」可以控管我们的思想与见解,那「明明上帝」应可
以直接控管我们的思想与见解,祛除无明与邪见而获得解脱,但若如此,
则「明明上帝」也应可以控管我们的思想与见解,让我们产生无明与邪见
,由涅盘退转成轮回,则一贯道所谓的「修道」无有意义可言。是故,「
明明上帝」的存在应该是「修道」的障碍。在此前提下,说佛教归向「明
明上帝」是错误的见解。
如果明明上帝指的是法则,求道无用
有道亲说「明明上帝」指的是「(道)理」,亦即天地变化的阴阳消
长法则(或理则),那麽,若按此说,则一贯道的「求道」、领「天命」
与「修道」、「办道」与否根本没有意义可言,因为我们本就在「(道)
理」(法则)中了─我们本就依「(道)理」(法则)而行,被「(道)
理」(法则)所包含与融摄,但仍然有烦恼与六道轮回,可见一贯道的「
求道」、领「天命」与「修道」、「办道」与否根本没有意义─即使顺「
理」而行,烦恼依旧在,无法趣向佛教的烦恼止息与解脱。
一贯道认为「明明上帝」是绝对、究竟的,若按道亲此说,云「明明
上帝」指的是「(道)理」(天地变化的阴阳消长法则),那道亲永远不
可能越超「明明上帝」,换句话说,恒不可能超越「(道)理」(天地变
化的阴阳消长法则)而得到一个「真实存在的永恒」。
复次,如果「明明上帝」指的是道教的「道」,那麽,一贯道说「明
明上帝」可以衡量罪恶轻重而降下劫难、撰写训文,这种说法就如同在说
牛顿定理可以衡量罪恶轻重降下劫难与撰写训文一样的荒谬。
明明上帝非无为法,也不超越缘起无我
有道亲说「明明上帝」超越缘起无我,或说缘起法系「明明上帝」在
造作,或说「明明上帝」即是指佛教的「无为法」,这是荒谬且矛盾的说
法。
首先,我们必须知道佛教认为缘起法非由世尊所作,亦非由造物主、
主宰者所作,如《杂阿含经》二九九经云: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拘留搜调牛聚落时。有异比丘来诣佛所。稽
首礼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谓缘起法为世尊作。为余人作耶。佛
告比丘。缘起法者。非我所作。亦非余人作。然彼如来出世及未出世。法
界常住。彼如来自觉此法。成等正觉。为诸众生分别演说。开发显示。所
谓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谓缘无明行。乃至纯大苦聚集。无明灭故行
灭。乃至纯大苦聚灭。佛说此经已。时。彼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佛陀於此经中明确的答覆众比丘:「…缘起法者。非我所作。亦非余
人作…」,缘起法系三世诸佛所觉悟,而非由三世诸佛所作,亦非由除了
三世诸佛之外的造物主、主宰者所作。是故,有道亲认为「明明上帝」造
作缘起法,这是错误的说法。
复次,缘起法乃以无我见为基础,本质否定有永恒且实有存在的主体
或本体,而「明明上帝」是永恒且实有存在的主体或本体,此意味着:缘
起法本质亦否定「明明上帝」存在。
若以体、用关系略谈「无为法」与「有为法」的关系:「无为法」为
体(但此「体」是假立,不是实有存在的主体或本体,也非实有存在一主
体或本体名为「无为法」,换句话说,「无为法」是就无我而假名安立)
,「有为法」为用(此「用」也是假立),就诸法之无我本质言「无为」
(故「无为法」不住生、灭亦无所住,故云「不生不灭」);诸法以因无
我故,故能随顺缘起、缘灭而无常变化,於此言「有为」(故方能立「缘
起性空」与「真空妙有」),但「有为」与「无为」皆为假立,两者不一
亦不异。
「无为法」系就无我本质而言的假名安立,并非实有存在的主体或本
体─非实有存在名为「无为法」的主体或本体。若言「无为法」为实有存
在的主体或本体,即是在说有一实有存在的主体或本体造作一切,这样的
见解则堕入佛教所呵斥的外道「梵我」(Brahman与Atman)思想,佛教称
之为「邪见」。
一贯道的「明明上帝」是实有主体存在的,这样的思想即为与佛教无
我见矛盾的有我见,若说「明明上帝」即是佛教所云(非实有主体存在)
的「无为法」(无我),这样的认知是矛盾的;若说「明明上帝」是非实
有存在的,那麽宣称非实有存在、仅是假名安立的东西能创造世界,如同
宣称实不存在的龟毛、兔角能创造世界,亦是荒谬且矛盾的。
佛教的无我见认为诸法并无主体存在,通俗所谓的「存在」也仅是依
世俗谛而言的概念上的假立。诸法因无自性、亦无主体(就胜义谛言),
故方能随顺缘起,而缘起的背後,也无实有存在的主体在掌控或造作缘起
,因此,缘起无我见本质即否定了有实有主体存在的东西能超越缘起无我
,一贯道若说「明明上帝」超越缘起无我,这是不对且矛盾的说法。
明明上帝不是如来藏、佛性
有道亲认为「明明上帝」其实即为佛教的「如来藏」、「佛性(或法
性)」,这是不正确的见解。「如来藏」、「佛性」系「无为法」的范畴
(而「明明上帝」非「无为法」),亦是就无我本质而假名安立,并非实
有存在一主体或本体名为「如来藏」或「佛性」。
前文论及,就胜义谛言,佛教并不承认存在永恒且实有的主体存在,
错认有永恒、实有主体的存在是「外道」(非佛教)的见解─外道的「我
见」与「常见」(即认为有永恒、实有主体存在的见解)。一贯道对於「
明明上帝」、「(道)理」的概念是永恒且实有存在的主体,否则,如果
「明明上帝」、「(道)理」不是实有存在的主体(仅是概念上的假名安
立),则一个非真实存在的主体无法创造天地,如果期望非真实存在的东
西能创建天地,就如同期望求得龟毛与兔角创造天地,这是荒谬的。
前文提及佛法的成立有其前提与准则─四法印,若为佛法则不违反四
法印,反之违反四法印即非佛法,因此,「佛性」、「如来藏」的安立也
不能违反四法印。如果我们承许「明明上帝」或「(道)理」是永恒且实
有存在的主体,那麽,这样的见解与外道所主张的「我见」、「常见」没
有什麽差别。在此前提下,将「明明上帝」说成是佛教的「佛性」、「如
来藏」,这样的见解,如同在说「外道所言的『常』、『我』就是佛教的
『佛性』、『如来藏』」,一贯道言「明明上帝」即为「如来藏」,实为
谤法之言论。
刘宋版《楞伽阿跋多罗宝经》云:
「…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白佛言。世尊。世尊修多罗说如来藏自性清
净。转三十二相。入於一切众生身中。如大价宝垢衣所缠。如来之藏常住
不变。亦复如是。而阴界入垢衣所缠。贪欲恚痴不实妄想尘劳所污。一切
诸佛之所演说。云何世尊。同外道说我言有如来藏耶。世尊。外道亦说有
常作者离於求那周遍不灭。世尊。彼说有我。佛告。大慧。我说如来藏。
不同外道所说之我。大慧。有时说空无相无愿如实际法性法身涅盘离自性
不生不灭本来寂静自性涅盘。如是等句。说如来藏已。如来应供等正觉。
为断愚夫畏无我句故。说离妄想无所有境界如来藏门。大慧。未来现在菩
萨摩诃萨。不应作我见计着。譬如陶家於一泥聚以人工水木轮绳方便作种
种器。如来亦复如是。於法无我离一切妄想相。以种种智慧善巧方便。或
说如来藏。或说无我。以是因缘故说如来藏。不同外道所说之我。是名说
如来藏。开引计我诸外道故说如来藏。令离不实我见妄想。入三解脱门境
界。悕望疾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是故如来应供等正觉。作如是说。如
来之藏若不如是则同外道所说之我。是故大慧。为离外道见故。当依无我
如来之藏…」
在此经文中,佛陀明确否定「如来藏」即为外道所言的「我」(实有
存在的主体),「如来藏」也是在「无我」前提下安立的,其亦为「无我
」之别名。佛陀否定「如来藏」是永恒且实有存在的主体,就胜义谛言,
「如来藏」非实有,仅於概念上假名安立,如此「如来藏」的安立才能成
立「诸法无我」,换言之,「如来藏」必须在「无我」成立的前提下才能
假立。在此前提下,将永恒且实有存在主体的「明明上帝」理解成「如来
藏」是不恰当的,因为「如来藏」本质就否定了实有主体的存在,而「明
明上帝」是实有主体存在的,「如来藏」本质亦否定了「明明上帝」的实
有存在,是故说「明明上帝」即为「如来藏」,这是矛盾的。
若道亲也说「明明上帝」非实有、非真实存在,仅是假名安立,则非
实有、非真实存在,仅是假名安立的东西无法创造天地,期望这样的「明
明上帝」创造天地,就如同期望龟毛与兔角创造天地。但若说「明明上帝
」是实有的,那麽,道亲必须厘清一个问题:「明明上帝」到底是常(永
恒)还是无常?
若认为「明明上帝」是非永恒的(即「明明上帝」是无常的),无常
者,有缘起就会有缘灭,如同人生无常,有生就会死,则「明明上帝」终
会有缘灭,成坏死相。在此前提下,归向无常、终会缘灭、坏死的「明明
上帝」无法获得真正的解脱。一贯道认为宇宙、一切现象皆为「明明上帝
」所创造与主宰,那麽,若「明明上帝」是无常的,则归向「明明上帝」
的道亲,也终随「明明上帝」缘灭、坏死而不复存在,无法得到永恒的救
赎。
若认为「明明上帝」是恒常的,这样的认知、见解即为外道所言的「
我见」与「常见」,对於佛教而言,「我见」与「常见」是邪见。
「明明上帝」的存在,是立基於「常见」与「我见」的矛盾见解。在
此前提下,贸然将「明明上帝」与「如来藏」、「佛性」划上等号是不恰
当的。
矛盾的明明上帝型态
如果道亲认为五教是归向「明明上帝」,那麽,道亲不可不确立「明
明上帝」究竟是怎样的型态─到底「明明上帝」具不具人格化?如果「明
明上帝」具人格化,那麽「明明上帝」的存在是与「不承认有人格化造物
主、主宰者存在的佛教」矛盾的,在此前提下,一贯道说「佛教归向一贯
道的『明明上帝』」,就如同在说「佛教归向另一个与佛教相反且矛盾的
结果」,这是矛盾且荒谬的论述。
相信以人格化造物主、主宰者型态实有存在的「明明上帝」,对於佛
教而言是「我见」,如同前文所引《文殊师利问经》所述,这样的见解如
同相信「摩醯首罗天」创造世界一样,是不正确的,佛陀批评这样的见解
是「虚妄非真实语」。对於佛教而言,依循这样的错误见解并无法达到烦
恼止息─破除我执的目标,如前文所述,「明明上帝」的存在反而会是修
道的障碍,是故一贯道说佛教如同其他宗教一样皆归「一」,而此「一」
指的是「明明上帝」或「(道)理」是不恰当的。
若言「明明上帝」其实并非人造物主、主宰者,而是不具人格化的宇
宙本体─「(道)理」(但此本体不具人格化),那麽,一贯道所言之「
(道)理」是实有存在的宇宙本体或主体─换言之,一贯道认为有一绝对
实有存在的主体或本体在造作,这是佛教所呵斥的外道「梵我」思想,亦
为佛教所呵斥的邪见。若说「(道)理」非实有存在,仅是假名安立,那
麽,说非实有存在、仅是假名安立能创生宇宙或吾人之灵性…等,则又如
同在说不存在的龟毛与兔角能创生宇宙…等般的矛盾与荒谬。
如果「明明上帝」不具人格化,那麽若「明明上帝」不具思想,则其
以因无思想故,故不应能衡量罪恶轻重而定下劫难,亦应无法撰写扶鸾文
章,则一贯道一切署名「明明上帝」、「老母娘」之名杜撰的「训文」,
根本不是真由「明明上帝」撰写,系伪造也。复次,若「明明上帝」并非
人格化造物主、主宰者,则一贯道的见解是与承认有人格化造物主、主宰
者存在的基督教、回教矛盾的,在此前提下,一贯道说基督教、回教亦归
「一」(所谓的「明明上帝」─「道(理)」)是不正确的。
总而论之,「明明上帝」的型态本身就是一个矛盾,此咎因於一贯道
创立者在创造「明明上帝」形象时的粗糙设计所致。如果将归向如此矛盾
的「明明上帝」视为是救世主或解脱道,那麽道亲趣向的也会是矛盾的结
果。若「明明上帝」为真理,既是真理,则不该有矛盾,「明明上帝」的
型态充满矛盾,如此矛盾的见解不是真理。
说到底,「明明上帝」存在於道亲的感性中,因为道亲盲目的相信「
明明上帝」存在并奉为真理,所以「明明上帝」存在,而非「明明上帝」
是真理所以相信─「明明上帝」的存在是一种基於感性的相信,而非真实
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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