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lliano (Kick)
看板Buddhism
标题佛教与同性恋
时间Mon Apr 17 00:28:41 2006
网路上察到的一些文章
佛光教科书:
四、佛教对同性恋的看法?
同性恋非常理可说明,一般传统有一套道德标准,但是现代世界潮流对道德标准重新估定
,所以同性恋形成另类的问题。凡感情的问题,以佛教而言,只要产生了执着,不论同性
、异性,都是身心痛苦的来源。
http://sql.fgs.org.tw/u005book/showdata.asp?CatalogID=193
香海正觉莲社:
世人不论以何种方式、对象,取向去恋爱,不能否认原先都是希冀从中获得满足和欢乐。
但究竟能否真正获得呢?或者可能得到反效果也说不定?佛教主张一个人以智慧去在生活
中作出抉择,以求生活得更自在。试以佛教智慧观察恋爱,佛教认为“爱为苦本”,《四
十二章经》第三十二章载:「佛言:人从爱欲生忧,从爱生怖,若离於爱,何忧?何怖?
」为什麽爱会生忧生怖?凡是相恋,必有“能所”,我是能爱者,彼是我所爱者,从而产
生彼此对待,互相希冀及要求,“能所”“对待”与“要求”能否在时间及空间上彼此满
足,就是烦恼的起源,造成忧怖的症结。佛教以慈悲待众生替代较以自我为中心的狭窄恋
爱是否更具意义呢?
http://www.buddhist-hhckla.com/mailboard/main.html
灵鹫山佛教团:
凡事甘愿,就是承担自己一切的决定。
问: 「当一个人发现自己有同性恋倾向,但是道德意识却让他陷入矛盾之中,他该如何自
处?」
师: 「甘愿就好!人只要是自己甘愿,就什麽都好;要是不甘愿,就凡事都不好。如果自
己觉得这样的生活不错,当然就会很甘愿地继续下去;如果开始觉得这样的生活是不好的
,自己就会慢慢地离开,也就是挣脱了这种不正常的感情束缚,不过,现在的人快乐时,
说甘愿容易;有麻烦时,就不会甘愿了。所以说,世间种种的问题,都是自己想出来的,
离开自己的思想,就没有那麽多的难题了。」
http://www.093.org.tw/asking/asking.plx?SubPage=2
达摩难陀尊者与一位同性恋者的通信 :
Dhammananda尊者(1919-2002, Venerable Dr K. Sri Dhammananda Nayake
Maha Thera)来自斯里兰卡,多年担任马来西亚佛教大长老。以下为达摩难陀尊
者与一位元同性恋者的电子邮件通信。
2002年1月7日
尊敬的长老
我在寻求您的指点之前,请允许我首先祝贺长老在佛教界五十年的服务,最
重要的是,祝贺您对人类进步的贡献。过去几年中,我那些同为同性恋的朋友们
一直向我提问,他们有兴趣了解佛教对同性恋的观点。在今日世界里,很难过地
说,同性恋仍然被当成是社会唾弃的物件,认为这些人不干正事,只思淫欲。这
种根深蒂固的形象造成了在工作单位上对同性恋的歧视,这在亚洲国家尤其严
重。
根据我的理解,象伊斯兰教与基督教这样的宗教是谴责同性恋行为的,但是
我常常自问佛教是怎样的态度。作为一个信奉佛教的同性恋者,我在这点上并没
有清楚的了解。
我读过您许多很好的着作,也听过您的讲经,我甚至在网站上读过一些材
料,但没有这方面的答案。
我的问题如下。
1.佛教谴责同性恋吗?
2.假如一个真正的佛教徒,信奉佛教,然而同时也是一个同性恋,这算不
算是破戒,特别是那条”戒不正当性事”?
3.假如两个男人相爱,是否有错?
对於同性恋,我还有更多问题想请教您。长老的许多着作讲解了佛教的逻辑
与智慧。我可否建议长老写一本关於”佛教与同性恋”的书,我个人觉得对这个
问题有许许多多的人观点含糊不清。这样做,有益於纠正社会对同性恋的看法。
我在最後祝愿长老健康平安,希望长老继续指导我们走向佛法之路。
达摩难陀尊者电子邮件的答复,2002年1月15日
谢谢你的电邮。我很高兴你提出了这个问题,因为我意识到这个问题对於我
们周围发生的一切极其重要。我们不能继续假装人类行为的这个侧面是件羞耻的
事情,要是我们不理它,足够长时间後,它就会自己消失。我同意,这个问题应
当有一本书作详细讨论,但这需要时间。在这期间,我希望这个简单的答复有助
於你理解佛教对同性恋的态度。
首先,目前人们对同性恋的态度,其主要影响来自英式基督教对圣经有关部
分的看法,再加上19世纪维多利亚时代人以狭隘头脑所加以的夸大。在亚洲,
特别是印度与中国,性事从来不被当成一种肮脏事件, 只能暗中享受, 或只为繁
衍後代。在印度,印度神庙里的石雕足以证明,各种各样的性行为(包括手淫)
是一种感官娱乐(KAMA-sensual pleasure)的表达方式, 在道德(Dharma-virtue)的
某个限度里是可以享受的。我们作为人,有这个身体,渴望各种各样的享乐(不
仅仅是性)──我们渴望食物,愉快的气味,美妙的声音,等等。假如我们硬要
抵抗,当它们为罪孽,就好象用强力压制天性,这是有害的。人们受无明
(Maya-ignorance)的影响,把身体看成真实存在,渴望满足自己对感官娱乐的追
求。但是精神上成熟以後,无明被知识(VIDYA-knowledge)与智慧
(PANNA-wisdom)代替。因此,在把身体看成虚幻印象时,自然而然就超越了这
种执着。我们看见有些高明的人成熟起来以後放弃了性事,就象一个孩子长大後
不再玩那些玩具。性事本身没有什麽错。错误的是对它的执着(attachment)与受它
的奴役,以为耽於性事可以带来最终的幸福。这是当今娱乐媒体对性事的渲染利
用带来的问题──夸大了性事带来长久幸福这种神话。
我们佛教中每天持诵的五戒中第三戒是:“我接受这样的训诫,避免不正当
的性事。”首先我们注意到,这里没有强制性,没有触犯神的法律而受罚的惧怕,
但是在我们认识到执着於性事的危险後,我们自愿地采取步骤来脱离执着,也就
是接受训诫。
下一步,我们来看看”不当性事”的意义-我们这里指的是不正当,并非指
所有性事。对那些没有选择独身的佛家子弟,性事并不禁止。无疑这只是对那些
不是僧尼的在家弟子所说。僧尼们已经自愿选择了戒除性事,把精力集中于修
持。不正当行为的意思是,那些对行事的人或者对方造成伤害的行为。某一种意
义上说,假如双方为成人而且自愿,就不构成伤害。在佛教里,我们不把任何事
情看成是一种违反神圣法令的”有罪”。我们出於无明(Ignorance)而做错,因此
做了”缺乏技巧”的事(unskillful action),它会延缓或者干扰我们的修行。由
於我们对事物本质无明,这样行事从灵性上看是有害的。智慧与明辨会帮助我们
避免有害的举措,无论心理上还是行为上。
与此有关的是,佛教并不承认婚姻是上帝许可的结合,似乎这样就使性事突
然合法了。性事是一种人类活动,与天堂地狱无关。你要注意到,性事上的检点
只是五戒之一。杀生要严重得多,因为你更为恶意地伤害了另一个生命。性事由
欲望(craving)造成,类似於对食物,酒精,麻醉品,财富,权力的欲望。对其中
任何一种的执着都构成了”缺乏技巧”。佛教劝告人们放弃任何这些执着,因为
它们会把我们更紧密地束缚於轮回之下。而且耽於性事还会导致其他的恶果。从
这里可以看见,佛教并不把同性恋看成是”错误”,而异性恋就”正确”。两种
都是用身体进行的性活动,都是淫欲的强烈表现,都增加我们对现世的渴望,使
我们在轮回中陷得更久。无论是两个男子,或者一对男女恋爱,都出自相同的人
身局限,也就是没有把身体看成空无实相。佛教并不谴责同性恋,就如同佛教并
不谴责任何错事。我们出於对真相的无明而行事,因此所作只错在”缺乏技巧
”。我们没有权利去谴责他人。我们的责任是帮助他人了解到,他们这样是出於
无明,和怎样找到真正的快乐。我们没有权利去谴责那些与我们想法和做法不同
的人,特别是当自己也身为其他感官娱乐的奴隶这种情形下。我们知道,我们一
只手指指向别人,就有三只手指指向自己。
总之,同性恋与异性恋一样,起源於无明,当然没有基督教意义上的”有罪
”。所有形式的性事增加对身体的淫欲,渴望,执着。有了智慧我们学会怎样脱
离这些执着。我们不谴责同性恋是错的,有罪的,但是我们也不迁就它,这是因
为它与别的性事一样,延缓我们从轮回中的解脱。
祝你在佛法修持中进步。
翻译文转载自某大陆部落格
英文原文在此
http://www.ksridhammananda.com/ksri/Website%20replies.pdf.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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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3.70.94.36
※ 编辑: Galliano 来自: 203.70.94.36 (04/17 00:29)
※ 编辑: Galliano 来自: 203.70.94.36 (04/17 00:30)
1F:推 imagewind:最後一段说的真好! 04/17 00:44
2F:→ asahi:正确的说法是,我们谴责他,或不谴责他,他都会因自身的业感 04/17 00:56
3F:→ asahi:得到他相应的果报,果报为何,就要看经论,经论说得很清楚。 04/17 00:57
4F:推 imagewind:那後学怀疑我们是否有误解那部经论!以及那是世俗谛的说 04/17 01:01
5F:→ imagewind:法,还是胜义谛的说法。唉,怒气又动了,语气上若有疏失 04/17 01:03
6F:→ imagewind:请见谅。 04/17 01:04
7F:推 asahi:不会的,不感觉您有怒气^^。 04/17 01:05
8F:→ asahi:经论文义很显明,《正法念处经‧地狱品》中的这段经文前後, 04/17 01:05
9F:→ asahi:都是讲述邪淫的各种果报,不仅有这种,并非突然单独述说同性 04/17 01:08
10F:→ asahi:恋一种而已。 04/17 01:10
11F:推 bibobaby:这篇比较合理~__~ 04/17 11:16
12F:→ windgaia:@@现在才看到...说的真好 04/17 15:46
13F:推 windgaia:推一下^^ 04/17 17:35
14F:推 paultsai:这篇法义很好,比较没有他文曲解佛义之弊 04/17 23:51
※ imagewind:转录至看板 gay 05/04 2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