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eccc (想念~)
看板Broad_Band
标题Re: [无线] 远传3.5G无线网卡 退租
时间Thu Oct 16 02:42:25 2008
※ 引述《oeccc (想念~)》之铭言:
: 小弟想请教板上各位,有关无线网卡退租的事情
: 家姐目前在台北市租屋 一年前办了远传3.5G无线网卡
: 搭配无线飙网775的月租费 不过由於是在去年九月办理
: 所以无线网卡 E220 需要以3990的价格买入 (现在990 ?)
: 而由於我姐使用网路的时段 是在下班後也就是深夜1点~4点
: 因这段时间网路不稳定 向远传客服表示想免违约退租
: 远传回应:可免违约退租 但有附带条件 即网卡的归还与否
: 1.不归还:需付网卡差额 2500$ 将网卡买下
: 2.归还:则不必再付任何费用
: 我姐的问题是 他当初以3990$ 将网卡买下
: 而在她後面办的人 购买的钱比她少 不过退租的价格相同
: 所以这差额 真的得自行吸收吗? 还是?
: 另外 这种补差额的退租 是正常的吗?
: 希望有高手能给小弟答案 感谢
有关这件事情的详细过程,在此提供给版友们参考看看 @#@
在客服给了我上述的回应之後,我姐当然还是不接受噜。
所以再度Call给远传客服( 接下来称 B客服 ),
他还是坚持说:因为远传吸收了违约金,所以依然要求我补足当时的网卡优惠差价。
听到这里我就火噜,毕竟网路品质有瑕疵责任本来就不在使用者身上,
而是远传要自行承担负责,没道理需要我们消费者自行吸收阿!
而且差额虽然比违约金少,但在我眼里跟违约金没啥差别。
所以争执不下时,我就怒的挂电话噜。因为 客服B的语气不是很好 = =
接下来我就再板上PO文希望寻求版友们的意见
不过可能没啥人有经验,So...冷清清。
就上网乱找资讯,勉强看到一些消息,就再度Call给 C客服
应该是因为我的纪录上有之前谈到挂电话的纪录,
这位客服比较理性,就跟我沟通过後转告我说:
上篇文章中的退租条件是 A客服帮我跟上级争取的!?
所以她无法替我做主,是否可以免付差额免缴回网卡退租,
要我等候 A客服上班时才做决定?
这好像是指我的个案,因为已经由A替我秉告上级处理,是特别案件?
所以接下来是否要有进一步的条件变更,都得由A再向上级申报!?
总之我也不清楚真的假的,只好答应噜。
後来我就上网仔细搜寻了相关资料,找了论坛的讨论区 & 一些新闻报导
( 受过台湾大学理工科专业训练,想不会搜寻资料都难 囧~ )
比较重要的资讯有:
1.
台北县政府法制局消保官何瑞富指出,若真出现无故断讯、网路传输率不稳定等情事,则
明显与业者广告内容不符,可依民法「不完全给付」或消费者保护法、广告法中的「不实
广告」,对系统业者开罚,并要求立即改善。
2.
消保官张嘉麟也说,3.5G连线速率若达不到契约内容指称的速度,已构成产品「给付瑕
疵」,对於此类可归责於业者的事由,消费者可要求解约,且无违约问题。
3.
NCC营运管理处简任技正梁温馨表示,电信业者除了在契约书清楚载明之外,一旦消费
者认为速度不足,对产品不满意,不符合契约书内容,电信业者必须无条件接受退费。
4.
立法黄伟哲表示,应请相关单位监定,他也强调,既然业者敢推出3.5G服务,就有必要事
前让消费者知道服务范围,因民众购买的是3.5G服务,并不包含2G的龟速品质。
5.
中华民国消费者文教基金会高屏分会总干事周孟瑾提醒,购买行动网卡、无线网路类似商
品时,务必先行测试,不要贸然签约。若使用後发现业者根本无法提供服务,消费者当然
不须支付任何违约金,「如果业者向消费者索取违约金,消费者可以向各地消保官或消保
团体申诉。」
从网页报导中,节录出上述五点。
当我整理完资讯时,就在等客服跟我连络噜。
这时 C 与我连络,告知我经过申报,上级同意让我差额补一千即可。
痾.....就是还要付钱的意思.....
所以就说我不同意,不过我会问我姐意见,并请他们晚点再打来。
接着我打电话问消保会告知此状况,消保会的人员跟我都认为这是变相收取违约金。
所以我就比较有信心噜,稍晚 A客服跟我连络後我告知上述的报导节录重点,
并且告知若无法达成我的条件,那我可能要求向远传求偿,此时听到客服的笑声...
好像是说这种状况不可能求偿,她告知只有在无法连线8hr,才能求偿。
嗯 这我也知道,不过这一年来网路断断续续的,连保持连线状态都有困难。
品质真的太差劲,我告知 A客服,虽然不一定能求偿成功,
不过我依然可以有权利申诉赔偿,并且向消保会申诉协调。
A客服依然是制式的回答,需要请示上级才能决定。
数小时後,A客服告知我远传不希望解约,但是给我特别优待。
1.10月份帐单775不用付费。
2.11月起无线网卡改成月租费165,纯语音通信功能的门号。
3.11月该月帐单给予775元的远传补贴金额来扣款。
我姐的合约到明年8月26号,也就是说扣除10月,还有10个月的合约。
远传补贴了10月份的 775元 + 11月份赠送的 775元 共 1550元
接着我们需要缴纳的10个月份 165月租费,共1650元
抵扣下来... 我方只需多付100元。
嗯.....我纳闷的是既然要这样搞为啥不直接让我们解约?
总之,我认为这样可以接受噜。我就说要跟我姐讨论,请她明天在跟我连络。
不知道版友们,对於远传最後的做法有何看法,欢迎大家给予意见
并且感谢各位,能有耐心看完小弟长长的一篇日记文 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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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16.133.56
1F:→ psboy:结论就是不要办远传3.5G xD 10/16 09:12
2F:推 williamyen:转让给其他人吧 搞不好有人需要 你也省事 10/16 11:22
3F:→ oeccc:痾 又变卦惹 现在他们不愿意履行昨天的承诺惹 囧 10/16 2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