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zzstanley (stanley)
看板Brit-pop
标题[闲聊] 原来我们都喜欢The xx
时间Sat Aug 21 21:32:20 2010
2009年的某个初秋夜晚,我一如往常上着网,突然Facebook传来一则讯息、一个
YouTube连结。
你喜不喜欢xx?
听起来很怪的一个问题,传讯息过来的英国朋友一向不正常,我早已见怪不怪,
点开连结,是个伦敦Indie Rock新团的MV,团名叫The xx,专辑同名。我还记得,
那首MV是《Basic Space》,观看的头几秒,就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从来没看
过这样的东西,从来没听过这样的音乐。
我呆滞在萤幕前,整整一首歌的时间。
一播完,我就决定要喜欢这支乐团,喜欢他们的音乐(这种决定是一种命定式的,
充满亡命感,且不经过考虑的,那种死心蹋地)。马上传回讯息给英国朋友,打听
这是哪里来的东西,怎麽这麽厉害。我们像是发现什麽神秘宝藏似的,一直讨论不
停。很少很少有这种新乐团,一出来就瞬间掳获我的心,在Pitchfork上,看到The
xx被捧得很高,我还没意识到,他们在英国年轻人间,将会产生怎麽样的爆发力。
每年的新团那麽多,也不是被乐评捧就会爆红的。
後来看着身边的朋友,身上有些文艺味的,不管哪一国,几乎没有不喜欢The xx的,
始终无法明白,究竟是怎麽回事。
在英国,没有文艺青年这个名词,比较接近台湾所谓文艺青年的族群,在这管叫
Hipster,喜欢all-star帆布鞋或各种皮鞋、非常窄的裤子、各种造型粗框眼镜、复
古味的格子衬衫,很矛盾的同时喜欢类比与数位产品:如喜欢底片相机或拍利得,
同时又一定会有iPod甚至iPhone,女生喜欢留俐落短发或鲍伯头,否则就是长发披
肩的直发,男生最近流行有点长但後头推高的卷发,听Indie Rock。
(注意:ColdPlay或Muse在这里叫做Pop,也就是流行音乐,台湾喜欢把摇滚乐视为
另类,但在英国摇滚乐只是乐种,流行乐取决於大众化程度)
不过很多英国的Hipster跟台湾所谓的文青现象一样,只有表面的追求,往里钻你会
发现,一无所有且不知所云,尤其是仅专注打伴的人,很懂怎麽搭配衣服,讲到对事
情的见解,却是令人惊讶的没什麽想法;反倒是一些装扮平常,看起来跟书呆子没两
样的人,倒能跟你谈很多很酷的东西。
之後的某天晚上,我在朋友家,大家聚在一起听着Yo La Tengo还有一些新团,一起抽
着菸草(不抽菸的我只好吃着巧克力棒),一起喝着冰凉的啤酒,听到Bloc Party的
时候,我突然想到自己生日後一天,他们来爱丁堡表演,门票瞬间被秒杀,以致我想
在又长一岁的第一天,跟克罗埃西亚正妹一起在现场大声唱着《This Modern Love》
的愿望,彻彻底底瓦解破灭,不过那又是另外一个故事。就这麽聊着聊着,我的手机
忽然接到一封简讯,原来是希腊朋友传来一则消息:
The xx几天後会来爱丁堡的一家夜店现场表演,门票只要8英磅(折合台币400),我
把这消息宣布後,才发现在场的每一个人,真的是每‧一‧个‧人,都瞬间跳起来,
像突然发生地震似的,纷纷要上网买票,登录Facebook後,一点都不夸张,爱丁堡当
地的英国、美国、西班牙、希腊朋友,全部在Status哀嚎同一件事:
买不到The xx的票。
原来售票时间就在当晚,不到5百张的票像地毯上的灰尘一样,吸尘器一打开,瞬间消
失。回想开卖当时,我们竟然还悠闲喝着啤酒、抽着烟草,聊着所有的团,就是没人
提到The xx,因为太新,没人觉得对方会喜欢,也没想到门票会这麽抢手。
於是一群原来都喜欢The xx的人,只好把我的iPod接上音响,在《VCR》的低沉贝斯声
中叹气,留下一地的遗憾,以及Romy Madley Croft缓缓唱着的那句:
And we, we live half at n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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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幸运极了,
不确知自己活在甚麽样的世界。
http://jazzstanley.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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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88.74.109.13
1F:推 teddy11:我也是被the modern love缠上的.... 08/21 21:45
2F:推 vincetofu:我也好喜欢他们 08/21 21:45
3F:推 playboymommy: 08/21 21:49
4F:→ shoeshoeking:所以喜欢the xx原来是脑袋崆崆 外表差不多的文清 08/21 21:51
5F:推 aoisaiky:remix也很棒...T+FM的u've got the love 让我认识他们 08/22 01:09
6F:推 elv51:这篇分享好有感觉 08/22 01:25
7F:嘘 s1c:听个音乐哪那麽多标签贴 08/22 04:34
8F:推 momo8988:要战了吗 08/22 04:45
9F:→ jazzstanley:没啥好战的阿,我尊重个人意见,我只是分享我的观察而已 08/22 08:01
10F:嘘 MostAlone2:多听点音乐啦 阿宅 08/22 09:21
11F:推 MostAlone2:对不起 ... 08/22 10:08
12F:推 malkmus:台湾闻青都称livehouse。鹰国Hipster都说夜店吗? 08/22 11:34
13F:→ vorn:原po好执着喔。 08/22 11:40
14F:推 slimchau:原po只是写出他的观察而已 有必要这样酸吗 08/22 12:06
15F:推 sickiam:主唱也太像 Eminem, 像到我都笑了 08/22 13:19
16F:→ jazzstanley:其实这里没有livehouse这名称 很多live表演都在pub 08/22 15:17
17F:→ jazzstanley:或是music hall等等 那次the xx来确实是去一家叫做 08/22 15:18
18F:→ jazzstanley:studio 24的disco办 在台湾算是夜店罗!!! 08/22 15:18
19F:→ shoeshoeking:嘘文只是写出他的观察 有必要这麽酷吗 08/22 15:43
20F:推 peatle:喜欢还要假装不喜欢,真是很有少女的矜持^^" 08/22 19:06
21F:推 kgaisf:虽然是标签(印象) 但还是要说真他妈的太中肯了 08/23 01:41
22F:推 TheVerve:嘘文的被踩到痛脚了? 08/23 13:36
23F:推 weiwei1117:真的一堆假文艺青年为喜欢而喜欢呀 跟复制人一样 08/23 17:13
24F:推 wookillme:尬意 08/23 17:58
25F:嘘 stjchl:我看你是想要速我的懒趴啦 08/24 02:00
26F:推 stu91309:他们的确不错啊 只是你标签也贴太多张了一点 08/25 06:06
27F:推 anastasia19:其实我觉得原PO没特别说什麽阿... 08/25 18:34
28F:→ anastasia19:大家火气也太大了吧 XD 08/25 18:35
29F:推 qoo88588:其实...差不多就是这样 08/27 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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