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mc (cryptomatic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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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请益] 解释叫品
时间Sat Mar 18 12:16:15 2006
※ 引述《hiei81 (宝贝。永远)》之铭言:
: p (p) 1D (2D*)
: X 2S 3H (p) 2D*:两门高花
: 3N (p) 6C ap
: 首攻前敌方询问3H是什麽,我同伴回答没约过,当做是红心cue-bid,
: 但我是对红心问档,最後叫到缺红心AK的六线,
: 由於同伴的解释敌方不敢从KJxxx的红心首攻而做成合约
: 他宣称如果当时没有解释错误,应该会首攻红心
: 事实上他本来就无意首攻S (最後他攻了C)
: 裁判判决:庄家未在首攻前主动解释叫牌误会,结果应为6C-1
: 裁判另外的意见:我无需表示我当初认为这个叫品是什麽,但我应该提醒对手,
: 我们没约过这个叫品,"可能"有误会
: 你赞同这个判决吗?
为方便讨论, 以下假设你们坐东西方, 对手是南北方。
我同意裁判 "另外的意见"。但是说 "可能有误会" 就是一副已经有误会的模样, 所以
改说 "We do not have agreement, so we MAY or MAY NOT have misunderstanding"
或许比较好一点。
就算有帘幕, 还是有麻烦; 因为帘幕两边对 3H 解释不同, 仍可能被调整得分。关键
在你同伴, no agreement 就是 no agreement, 别画蛇添足, 讲我当他这叫品是啥。
对於判决, 我个人认为可以接受。Misinformation 是很糟糕的, 一般当合理判决不是
很明显时, 会倾向於对有 misinformation 嫌疑的一方不利。
不过改判 6C-1 好像又太便宜南北方。既然东西方已经说 3H 没有约定, 先首引梅花,
事後发现首引红心才对就请裁判来, 说对手解释错误害我没有首引红心; 把不该被打
两次的牌打两次, 这样的行为不应获利。
因此我觉得判双重得分比较好: 南北方 6C making six, 东西方 6C-1。
但是乡愿的裁判大概不会很想同时得罪双方人吧。 :D
你在纽约找到合适的同伴了喔? 恭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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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jmc 来自: 61.229.23.169 (03/18 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