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drigo (我的职业真多...)
看板Boy-Girl
标题Re: [求助] 请问有嫖妓的人
时间Fri May 24 21:19:35 2013
性病一向是打压同志和性权的最好藉口! XD
※ 引述《coster (嘎嘎蹦)》之铭言:
: 我讲一下我同学A的家庭给你做个参考
: A是个基督徒,人很好很阳光
: 某次聊天的时候他才提到他妈妈是HIV带原者
: 没错 就是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 A妈妈唯一的性伴侣就是A爸
: 一辈子也就这麽一个男人
: A爸爸在外面玩女人玩到自己得了爱滋死了
: 而妈妈被爸爸感染了HIV
: 我听A说那些教会的人知道了
: A妈得了HIV所做出来的歧视
: 所讲出来的那种话,让他彻底失望
: 生活也完全变了
台湾就是有这些人才会这麽可悲
对性病总是抱持天谴论、活该的心态
HIV明明就是性行为保护措施有没做足的问题
但台湾很公卫教育很可悲
今天只要你一年内换了两、三个女友
你就是高危险群!!
所以不得捐血 (  ̄ c ̄)y▂ξ
那些推文
性工作者是不是都很乾净我不知道
通常越弱势的越不安全
因为会为了多赚那麽点钱而走险路
也确实有性工作者很注意安全
毕竟茶坛那麽多
坏了招牌也不好卖茶 XD
不过原PO他朋友男友的问题
跟性工作者HIV带原率高低无关
只跟男友当时有没有用保险套有关
没用保险套就去检查吧!
有用保险套就别庸人自扰....
我不讨厌嫖客
但我讨厌那些一知半解的
因为他们会问一堆蠢问题
会有恐慌症的
都是对HIV一知半解
完全不了解的或完全了解的
根本不会问我
有的去喝无套茶喝完问怎麽办
自己不戴套?问我??
有的全程戴套还问会不会中奖
这麽怕死还去喝茶?乖乖当个处男不就好了?
对於那些问蠢问题的
我一律叫他们准备好几张小朋友
然後开一张RT-PCR的处方签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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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原PO问题
男友讲甚麽理由都不是重点
重点是观念共识的问题
如果真的很难下决定
可以这样做
建立协定
日後再犯
就是分手
既然是协定
若有下次
女友自己也不能找理由不分手
要是连上述那样协定都不能建立
就赶快分一分
不要不合还歹戏拖棚!
--
叹只叹,研究生,只是畜牲
叹只叹,昔野望,日渐消逝
怕只怕,一步错,全盘皆错
怕只怕,一放弃,尽付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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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2.121.248.145
1F:推 lien6410:请问原PO是医生或是甚麽样的职业? 05/24 21:24
2F:→ Rodrigo:原PO是键盘医师(  ̄ c ̄)y▂ξ 05/24 21:25
3F:→ Skabo:其实我蛮同意这篇的 性病也就是一种病 老是要想成是报应 05/24 21:57
4F:→ Skabo:或是天谴其实很反智 05/24 21:57
5F:推 tsming:运气不好的话被马桶水喷到也会菜花XD 05/25 03:49
6F:推 emil27:推这篇 05/25 2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