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gicgreet (grant)
看板Boy-Girl
标题Re: [分享] 我跟女友昨天去情绪谘商..结果却..
时间Thu Jul 26 00:31:42 2012
: : 一、我们那边的收费方式是,心理师在谘商室会谈完之後,
: : 会在谘商室内就写好一张类似估价单的东西,
: : 上面会注明本次会谈时间与收费,而行政人员就会依照那张估价单收费。
: : 而一般来说,心理师一定会在谘商室中针对今天的收费方式做一个说明,
: : 才写上价格。
: : 我今天有跟当天收费的行政人员确认,他说当天原PO拿着估价单走到柜台,
: : 就直接刷卡付了5300元,并没有在柜台与行政人员提出任何价格上的疑问。
: 收费不是应该谘商前就该说明收费的项目与时间
: 如果在谘商中要转换到你们所谓的治疗收费
: 你确定你们心理师有在当时说明吗?
: 病人拿到收费单
: 直接刷卡缴费 没当场提出异议
: 跟你们的收费是否合情合理 是两回事吧?
: 那些士林夜市的水果商卖一颗100元的芭乐
: 只要顾客没有当场翻桌吵架 他的卖价就合情合理了?
逻辑超不通的 你就不要买啊 既然估价单给了
还留下来谘询 那不是同意那价格?
(如果没有给的话那就另当别论)
那估价单 是用来估什麽的呢? 估今天气象吗还是大乐透号码...
干嘛硬要买芭乐 然後去跟店家吵架? 超诡异...是芭乐里面有藏宝图吗
那下次我去光华商场组电脑 店家给我估价单 我也说好请店家叫货
然後要付钱那天 我再说"干 超贵的你黑店喔 隔壁才卖ooxx"
然後再去电虾版发文举报 说店家超黑
再请这位版友帮我出声 可以吗??
: : 二、在心理师的部份,由於一切是发生在谘商室里面,并没有录音,
: : 所以或许心理师认为自己说清楚了,但对方并没有清楚了解,
: : 这是很有可能发生的情况。
: : 所以若任何来谘商的人当时没有想清楚,但事後回家想想觉得奇怪,
: : 绝对可以跟诊所联系,行政也会找到该位心理师做出确认,
: : 这也是可协调沟通,并没有「一经收费,概不退费」这种事情。
: 你这段说法让我非常非常的害怕
: 你们到底是诊所还是黑店阿?
: 收费不是按照规定走
: 而是随你们开
: 然後病患(受害者)事後如果觉得奇怪...(被坑了)
: 可以再回去找你协调沟通退费...
他是诊所 是黑店 又怎样呢 都先说价格了不是吗?
觉得不OK就离开啊 请问他有关门放狗? 好像没有吧?
觉得太贵有问题可以协调啊
钱都收了还能退算佛心了吧 黑店还会给你退? 给你协调???
: : 三、其实中午我PO文时,并没有看到我老板的回文,
: : 所以我只是想要建议原PO直接跟诊所联络,以我对诊所的了解,
: : 一定会妥善处理这件事。
: : 而那篇文章是在「没有沟通」过的情况下所写的「单方面言论」,
: : 是否应该斟酌修文或拿下连结?
: 一个人是要怎样发表"非单方面言论"?
: 你现在不就是发表你自己的"单方面言论"吗?
最早原PO就是自己单方面评论不是吗?
也没有去跟店家先沟通就上来 找各位乡民们洽谈
搞得每个人都是专业经理人一样
: "没有沟通"?
: 哪条法律规定不能在没有沟通的情况下发表单方面言论?
: 除非原PO陈述的事情是虚伪捏造
: 不然为什麽要斟酌修文或拿下连结
: 至於你们诊所要告
: 我还真不知道你们要用哪条法律去告
一篇文章充满 我觉得 好像 应该 大概 然後推文就一起放炮这样很OK?
你不知道哪条我可以告诉你
刑法民法都可以 会不会成立而已 不是吗 告人不是权力
哪条法律规定不能在没有沟通的情况下发表单方面刑事诉讼言论?
有没有很熟悉的感觉 好像听谁说过 啧 老了想不起来
: : 五、最後,我想邀请大家想一想,如果我们的行政人员不是乡民,
: : 根本没有看到原PO那篇文章,行政要如何得知原PO有这样的疑虑?
: : 但是这篇文章贴出来(而且是星期天诊所休假的时候),
: : 却有很多板友们已经看到了那篇文章,心中对我们诊所产生了负面感受,
: : 觉得我们是超收谘商费的机构,那就算事後原PO来电洽询,
: : 而我们也的确给了原PO一个满意的回覆,
: : 当时已经产生负面感受的,有多少人会知道这件事?
: : 这是不是对我们诊所产生伤害,也对其他十多位心理师产生伤害?
: 只要原PO陈述的完全是事实 又是公众可以讨论之事务
如果当下估价单原PO是同意的 那後面又说太贵 那???是事实?
: 你这段话就完全是屁话!
: 对你们诊所造成伤害的
: 不是原PO的发文
: 而是贵诊所不实的收费制度(还是行政瑕疵?)
: 你现在说法就好像批评014索贿案对KMT造成伤害的
: 是壹周刊的爆料!
: 而不是014本人的贪得无厌一样...
说真的诊所方面的人说自己是资深乡民也浅了
是乡民哪会跟你有公平正义 都马再看戏
一个一个回只是浪费时间而已 真正解决问题就是拿初估价单 看有没有签名
或者是原PO当下就同意那价格 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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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248.22.162
1F:嘘 tact:你备的文章都写估价是 会谈"後"了 07/26 00:35
2F:嘘 JamesHsuan:? 07/26 00:37
3F:嘘 flowergone: 07/26 00:37
4F:→ elims:我觉得,你好像没有看清楚文章... 07/26 00:37
5F:嘘 Raist:这ID 不意外阿 前两天在非好店板就看到这ID挺店家的言论 07/26 00:40
6F:→ Raist:tone调跟这篇差不多 (  ̄ c ̄)y▂ξ 07/26 00:40
7F:嘘 vickyshuchi:是我眼睛有问题吗??价钱是谘商後才出现的吧@@"" 07/26 00:42
8F:→ flowergone:CD end 07/26 00:43
9F:→ fifi0828:救援失败 07/26 00:43
10F:→ flowergone:还没end orz 07/26 00:43
11F:→ vickyshuchi:据原原po说""费 用 没 有 事 先 说 明""是最後才知道~ 07/26 00:44
12F:嘘 flowergone:ya CD end 07/26 00:45
13F:推 crazy1988:好好笑 狂飙结果前提错了 07/26 00:49
14F:嘘 chasher:文章没看懂就放炮 07/26 00:50
15F:→ eternia0920:文章没看完就狂放炮 看来可算是情绪谘商的潜在客户XD 07/26 00:59
16F:嘘 flowergone:cc 07/26 01:04
17F:嘘 ABON0828:其实我还蛮期待他告诉我刑法跟民法的哪条可以告... 07/26 01:06
18F:嘘 FAK0910:加一 07/26 02:14
19F:嘘 JJBEAR:来护航的 07/26 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