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mose999 (噢 )
看板Boy-Girl
标题Re: [心情] 被强暴後...有斯德哥尔摩症候群的我
时间Fri Mar 30 19:51:09 2012
看了这篇实在是不知道该同情还是怎样...
不过提供一些法律供参考。
第 221 条
对於男女以强暴、胁迫、恐吓、催眠术或其他违反其意愿之方法而为性交者,处三年以上
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项之未遂犯罚之。
这个套用到原PO文章内,系构成该罪了。
而给板友参考的,是如何采证的问题,当性侵发生後,为了自保及避免让伤害在次扩张,
建议尽量不要与性侵犯正面冲突,因为实在是无法判断性侵犯下一步会做甚麽,当然能不
被性侵这是人人所乐见的,但若不幸发生,这些自保的方法需要知道:
1.尽量不要认为自己遭到玷污认为自己脏而做盥洗的动作,因为这会让最直接的证据,
消失,将来就不能将坏人绳之以法。
2.当坏人离开後,以最快的速度去离你最近的警局报案,迳行采证并将过程详实说明。
3.心理调适,不要认为自己脏了或是怎麽样了。因为,在这过程中,你是没有任何错误、
罪过的,真正有错的有罪的,是那位加害人那个畜生。所以,当你能不姑息时,就要勇
敢的说出来!!因为国家的法律会在背後做你的後盾。
4.勇敢的继续过自己的生活,或许当下有许多心理因素及压力,而若你可以正面的面对,
相信这将是让你走出阴霾的助力;而你将来还是会被爱、关怀、呵护。
最後回原PO,因为你的姑息,造成你原男友的伤害,我想你真的亏欠你原男友太多太多了
,你的圣人心理、救世主心态,不仅仅害了你、伤害你男友也姑息了犯了强制性交罪的人
。这在国家法律若有人依法告发,检察官是可以主动侦办的...发个公文给PTT就可以请你
说明了所以只能劝你好自为之了。斯德哥尔摩症候群真的没甚麽大不了的,只是你发的这
篇心路历程...很不妥。若你爱这个男的,我建议你还是不要说你被强暴了会比较好!!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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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240.77.195
1F:推 AGODFATHER:如果持续有性关系 法院会不会认定第一次是非强迫 03/30 19:54
2F:→ amose999:基本上是不会的。 03/30 19:55
3F:→ amose999:当你第一次行为是强制性交,纵然第二次不是,也不会让第 03/30 19:56
4F:→ amose999:一次的强制性交行为合法化。 03/30 19:56
5F:→ dreamlink:楼上 未必 克官佐证主观犯意 半年的自愿性交事实足以 03/30 19:58
6F:→ dreamlink: 客观 03/30 19:59
7F:→ dreamlink:推翻第一次的指控...所以那个原po实在..... 03/30 20:00
8F:推 yingrain:看你遇到什麽样的法官... 03/30 20:01
9F:→ iambluepig:半年左右的性行为~然後控告第一次是性侵... 这... 03/30 20:04
10F:→ dreamlink:我只能说 姑息养奸啦 去对方家不避嫌 被强暴不提告 03/30 20:06
11F:→ dreamlink:还软土让她深掘 然後又一付受害人的姿态委屈陈述一切 03/30 20:07
12F:→ dreamlink:听了实在很想说 这是自找的啊~~被酸被骂也只能认 03/30 20:08
13F:→ diedieway:还一堆人护航 男友时在可怜 女方跟男友连亲亲都痛苦 03/30 20:08
14F:→ dreamlink:害人者再怎麽可恶 该采取的事前预防 事後告发都不做 03/30 20:09
15F:→ dreamlink:上ptt讨拍有个什用? 03/30 20:09
16F:推 her0418:超推楼上!!!!!!!!! 03/30 20:10
17F:→ dreamlink:然後男的说不定觉得 恩真好骗 再骗十个~ 03/30 20:10
18F:→ purpleboy01:有趣的是人家明明是来鼓励别人走出来 又没来讨拍 03/30 20:10
19F:→ dreamlink:你不知道你的姑息要害多少身边和以外的人 03/30 20:10
20F:→ dreamlink:可以说 这样的受害者也很可恶吗 03/30 20:11
21F:→ yingrain:好爱困 为什麽受害者有责任要去举发啊 03/30 20:25
22F:→ yingrain:今天到底谁才是当事人啊 为什麽当事人没有权利决定怎麽做 03/30 20:26
23F:→ dreamlink:受害者不举发 难道要加害者举发? 你再讲什 03/30 20:27
24F:→ dreamlink:爱困就赶快去困 我听不懂你再扯什麽 03/30 20:28
25F:→ yingrain:我是说受害者有权利决定要不要举发 你清醒一点 03/30 20:29
26F:→ dreamlink:那我不能觉得你不举发 那要怎麽惩治强暴 那你讲再多不是 03/30 20:30
27F:→ purpleboy01:如果不举发就可恶的话 多半的受害者都是可恶的 03/30 20:30
28F:→ yingrain:谢谢你的关心 我想表达的是这已经是老掉牙的无理指控 03/30 20:31
29F:→ yingrain:我希望我们的讨论可以更多放在预防 而不是责备受害者 03/30 20:31
30F:→ dreamlink:了然 .....还权利勒 有权利继续上床 这样还叫受害者? 03/30 20:31
31F:→ yingrain:在性侵害事件她确实是受害者啊 你要讨论其他事是另一回事 03/30 20:32
32F:→ dreamlink:况且原原po 是1.没预防风险 2.没提告 3.还继续上床 03/30 20:32
33F:→ yingrain:不要混淆了 03/30 20:32
34F:→ dreamlink:三者加身 我一点也不觉得她受什害 03/30 20:33
35F:→ purpleboy01:原来没提告也是错 大开眼界 03/30 20:33
36F:→ yingrain:恩 你说的都是泛道德面的事情喔 我们讨论的是性侵害犯罪 03/30 20:34
37F:→ dreamlink:没提告 当然是错 我严重觉得是错 因为who knows 03/30 20:35
38F:→ dreamlink:更别说继续来 .......夸张 是後再怎麽用斯得XXX 03/30 20:36
39F:→ dreamlink:来合理化都很牵强 03/30 20:36
40F:→ vivino:重点要有证剧,要告最重要就是这个...没有就当不存在 03/30 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