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utesakai (脚变面龟)
看板Boy-Girl
标题[必读事项] BG 版版规5.0
时间Sat Jan 30 00:20:03 2010
说明:
1.此系列条文之存在乃维护本版版面秩序与版众权益。
2.各修正版规不溯及既往。
3.处罚采累加制度,若同时违反多项,一并加计之,得再加重处分。
4.简称:发:发文 ←˙→ 回:回文 ←˙→ 推:推文 ←˙→ 名:签名档
5.版规格式:条文
轻微违规:水桶五天论处,文章删除(推文不删):
1.与
版旨抵触者。(发/回,特殊事项经版主允许者除外)
2.文章字数未满
70字,或空白文者。(发/回/推)
3.注音文或火星文。(发/回/推)
4.闲聊、吵架或与该篇文章主题无关,衍生性话题亦同。(回/推)
衍生性话题请另开文章讨论之。
5.回覆版主公告文章。(发/回/推)
6.经版主公告暂停/停止回覆,公告文章发表
後半小时开始起算,所有有关讨论串
亦包含之(换标题但内容大幅相近者亦同)。(发/回)
7.内容针对发文者进行不当言语而造成其不悦之感受,经版主认定属实者。
(发/回/推)
8.未经版主允许,擅自使用标题[公告]、[问卷]。(发/回)
9.
系列文章经版主标记"
!"或"
S"後回文者。(发/回)
中度违规:水桶一个月论处,文章删除。
1.使用不雅文字、挑衅、辱骂、人身攻击针对人者。(发/回/推/名)
2.
他版事务或版规讨论。(发/回/推)
3.无任一版主同意之问卷文。(发/回/名)
4.新闻、新闻连结。(发/回/推/名)
5.部落格冲人气或是部落格分享文,自己为原作者亦同。(发/回/推)
重度违规:水桶三个月,文章删除+劣退(无法劣文者加水桶一个月)。
1.买卖文、广告文、张爸文、洗版文、内文无关之连结文。(发/回/推/名)
2.多版转录CP文,站方事务除外。(发/回/推)
3.性爱、婚姻、政治、豪洨、徵友联谊、八卦、姓氏讨论、同性恋、违反
普遍道德认知者。(发/回/推/名)
4.重覆发表相似标题或内容之文章五篇以上,以致影响看板秩序者。(发/回/推)
5.以【公告】、【警告】为标题发表,误导版友之文章。(发/回/推)
6.讨战文/引战文/闹版文。(发/回/推)
7.未经对方允许迳自修改推/嘘文,但推文内有个人资讯者除外。(发/回)
8.未经原作者允许擅自转入/出文章。(发/回)
9.刻意冲文章发表篇数者。(发/回)
10.违反着作权者。(发/回)
严重违规:水桶半年至永久水桶,文章删除+劣退(无法劣文者加水桶一个月)。
1.未经当事者允许公布他人隐私。(发/回/推/名)
2.未经同意私下散布他人隐私经举获者。(发/回/推/名)
3.水桶期间者,利用分身ID或是亲友ID发表文章且再度於板上违规者。(发/回/推)
此条附加:原ID水桶期间重计、分身ID/亲友ID一并水桶期间如同原ID。
特殊条款:
1.若使用其他标题者,板主有权自行更动为更适当的既有分类标题。
2.经板主认定为
钓鱼、讨战、引战或挑衅文等,特此设置
保钓政策。
凡因挑衅、讨战、引战等文章引起版友回应攻击者,经板主认定
符合上述条件
先行犯规之版友将采取
加重判决,而後被牵连犯规之版友
酌量减轻。
附注:
1.隐私:
含他人帐号资料(含ID、MSN)、真实姓名、电话、住居所、相簿连结,
或其他任何非经本人同意公开之个人资料,包括水球记录、信件等。
2.背离既定成俗之道德:
定义为;
1.交往前要以不犯罪之正当手段为前提
2.交往中要以与单一对象诚实交往为原则
3.交往後不以造成对方精神/肉体/名誉损失为方法
4.不以死会活标或脚踏两条船等话题为讨论内容
5.如何当第二、三者或第N者为讨论内容
任何与上述五点中任一点看法相反之文章,即视为背离版规之。
3.性爱:
定义为:凡是跟性行为相关的讨论都包含在内!
考量 PTT已经存在西斯板跟法西斯板,因此把男女板的层级定义在保护
级层面,更深入的两性互动疑难杂症请移驾到相关专业板面探讨。
4.婚姻:
定义为:凡与订婚後、欲结婚至婚後之夫妻两人互动之问题!
PTT 另外还有专业的婚姻板,男女版基於提供两性讨论互动原地之立意,
夫妻两人互动的问题可属男女版讨论范围之内,若牵涉其他方面如婆媳、
婚後金钱观念等请到更适当的婚姻讨论版专区。
5.姓氏:
立规依据为2007/11/19公布之板内投票『双姓文禁不禁』之票选结果。
姓氏讨论文之认定,包含在
内文、推文或签名档中,发表或讨论从单一
姓氏及从双姓之相关议题,或假男女平等议题,实为讨论姓氏从属者亦
包含在内。(个人昵称及名片档除外)
6.引战文:
1.使用网路上已被变相认同的脏话用语针对某人、某一族群、某一性别等。
2.於文章中或签名档有挑衅他人语词或刻意制造纷争者,像是蓄意讨战、
反串文等。
3.私人恩怨或无关事项在此发文。
4.任何有可能引起严重争议性的话题文章,例:处男处女情结、公主王子病、
族群之刻板印象、男女比较文、单一讽刺性别文、以偏概全文、恶意反串
文,与其他经板主认定之文章。(版主主观认定)
5.因某些特定名词如"宅男"、"败犬",而进行引战、批评等。
被处分与申诉注意事项:
1.对於板上因遭检举人身攻击,而受板主依违反板规处分者,
非当事者双方(检举者与被检举者)均不得有异议。
2.若被板主处分水桶,水桶期满尚未解除,请主动来信告知板主。
3.累犯者将视情况增加其水桶期限。违反各项板规经板主认定为
常态性累犯者,
将会设立
无期限性水桶以禁止在本板发言。
4.板主群的处罚公告,若是在同一案件中不同板主作出不一致的判决,
以首次公告判决为主,若有疑义,请去信至该判决版主信箱申诉。
申诉流程:
1.去信给判决该案版主,说明无罪之理由。
2.版主收到信件後,会以信件内容判断是否更改原判。(多次信件往来)
3.若更改原判为
无处分,则以处分天数将可保留
抵下一次违规之天数。
4.若经多次沟通仍不服版主判决,请备妥相关文章至
L_SecretGard进行申诉。
5.若直接
越权至L_SecretGard版进行申诉,版主将
不与理会其申诉案件。
6.申诉期间不得将往来信件公布出来(版主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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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 π█ ╰ ────────◥█ ▃◤ ▃ ◤ ██◣─────
\\●◢◣◣█◤ ● 是大师光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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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epopo █ ╰ \\● No~~█████◤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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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44.13.205
2010.02.07 修改轻微违规 8.
2010.02.18 修改轻微违规 8.、新增特别条款
2010.02.25 删除说明 5.试用范围
2010.03.31 修改说明 4.、中度违规 1.、3.、4.、重度违规 1.、3.
严重违规1.、2.、3.、附注2.
2010.04.01 修改:名片档改成签名档
2010.04.06 修改:中度违规1.、2.
2010.04.10 修改:中度违规1.、2.
2010.04.12 修改:轻度违规1.
2010.04.13 修改:重度违规10.、11.
2010.04.14 修改:重度违规10.、11.(此条移至中度违规5.)
2010.04.20 整理段落
2010.04.25 修改:轻度违规4.
2010.05.19 增加:轻度违规9.
2010.06.08 修改轻度违规6.、新增特殊条款2.
2010.06.10 改错字
※ 编辑: cutesakai 来自: 220.132.181.236 (06/10 1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