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eres1209 (澄宇)
看板Boy-Girl
标题言语暴力v.s肢体暴力
时间Fri Nov 9 09:00:35 2007
在二十岁之前,我对於爱情还是存在着美丽的幻想的,
觉得两个人既然在一起,应该就要在一起一辈子才对。
很可惜,我交的第一个女朋友,就在交往一年後劈腿了
,何时劈腿我也不清楚,我是事後从bbs 上的水球记录
才发现的,在发现的当下,心里的气愤,到现在我都还
记得,当时我打了她的背二下,力气也不轻,她也是这
辈子唯一被我打过的女人。
→按照W 大的理论,我应该也被归类为暴力倾向的人吧
,只是很可惜,十年过去了,後来也交过了几个女朋
友,也分手了好几次,但她仍是那个唯一,而且对於
打她这件事,我也没後悔过,因为她有打系队,壮的
跟牛一样,打那二下她根本不痛不痒,但是到现在,
她的劈腿,造成我对於感情仍存在着不安全感。
再来,跟大家法学教育一下,本来是在想适不适合在这
边PO,不过家庭暴力防治法包含了同居人,现在交往就
同居的人不少,应该勉强还符合版旨吧,如果版主觉得
不妥,因为我不是随时挂在版上,请版主直接删文:
一、首先,法院的程序讲究的是证据,不管乡民们要主
张什麽,第一件事要考虑的就是如何收集证据,碰
到言语暴力就用录音工具录音,碰到肢体暴力就去
医院验伤(记得要诉讼用的,医院会帮受害的乡民
照相)。
→如果没有收集到证据,只有自己用嘴巴讲的话,那
就只好请受害的乡民自己摸摸鼻子,不要来增加我
们工作的负担嘿。
→不过,就如同之前M 大所说的,大家对於「精神上
」不法侵害的想法不同,所以,要长时间录音才行
,不要录到一段就很高兴要怎样怎样,却被法院驳
回。
→还有,法院的工作人员并不是当事人,不可能像包
公一样,什麽都查的和事实相符,如果结果不符合
期待,请不要到骂司法不公嘿。
二、依据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家庭暴力
是指家庭成员间实施「身体上」或「精神上」不法
侵害之行为。同法第三条规定家庭成员包含有「同
居关系」的人。
→所以就法律上来讲,「身体上」和「精神上」的不
法侵害的价值是一样的,受到「精神上」伤害的乡
民,要懂的收集证据保护自己。
→不过用这条的前提是至少要有同居的关系。
三、附带一提,民法第一○五二条第一项第二款的「虐
待」也是包含「身体上」和「精神上」的,不过这
是离婚的规定,想知道的就自己去看看。
四、当然还是有其他的可以用啦,不过和版旨勉强沾的
上边的就是家他暴力防治法,其他的就不赘述了。
五、综上所述,大家也不用再吵「肢体暴力」和「言语
暴力」那种比较严重,两种人都有错,而每个人有
每个人不同的情况应该个案去判断,不需要想着去
说服别人。
→但是也不要使用放大镜,把因为绿云罩顶怒急攻心
而打女友一巴掌的行为,直接归类为有暴力倾向,
这样是不客观的,有没有暴力倾向,是要长期观察
的。即使是法律,在要处罚原PO男朋友的时候,也
是会考虑到原PO男朋友在打人的时候的状况的,有
兴趣的乡民,可以自行去看刑法第二七三、二七九
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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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8.33.201
1F:推 FriXan: 看男女板长知识(笔记) 别说我欺负长ID !! 11/09 09:05
2F:推 imageimage: 看男女板长知识(笔记) 1楼想玩推齐 满足他一下 11/09 09:07
3F:推 janjoen: 看男女板长知识(笔记) 嗯有中肯到 11/09 09:09
4F:推 jacobzhung:  ̄ ̄ ̄ ̄ ̄ ̄ ̄ ̄ ̄ ̄ 楼上想玩底线 11/09 09:09
5F:推 nakami: 看男女板长知识(笔记) ────── 11/09 09:17
6F:推 vivino:不同意对方很壮就可以乱打,打人就不会痛 11/09 09:45
7F:推 janjoen: 有人说对方很壮就可以乱打嘛 在哪 在哪? 11/09 09:49
8F:推 john200:VIVINO再度出来引战 科科 11/09 09:52
9F:推 lothopper: 看男女板长知识(笔记) 推认真文 11/09 09:56
10F:推 haryewkun: 推认真文 11/09 10:32
11F:推 toufon: 看男女板长知识(笔记) 1F很贴心... 11/09 10:48
12F:→ rogergon:听一个会打人的人出来现身说法,果然很有「说服力」... 11/09 11:11
13F:→ vivino:因为她有打系队,打那二下她根本不痛不痒==>我看错? 11/09 11:23
14F:→ vivino:这种说法跟男生被打又不会痛,被打又没关系差不多 11/09 11:24
15F:推 littlenanako: 看男女板长知识(笔记) 感谢1F.. 11/09 11:26
16F:推 janjoen:他是说他打她不会後悔吧,又没说以人家的体行为前提 11/09 11:34
17F:→ janjoen:然後有人喜欢放大”打人”这两个字看了实在是..... 11/09 11:36
18F:→ rogergon:推「打她不会後悔」,真「大男人」也! 11/09 11:36
19F:推 gogoegg:puma不算人 人家周处打老虎可是为民除害 打puma也一样 11/09 11:40
20F:→ rogergon:大概知道某些地方「洗门风」的风俗是怎麽来的了。 11/09 11:44
21F:推 vivino:洗门风算私刑的一种吗@@?浸猪笼算吗? 11/09 12:49
22F:推 pupu119:虽然说劈腿不对,但是就是不能打人!!! 11/09 13:23
23F:推 kkin: 看男女板长知识(笔记) 11/09 13:54
24F:推 janjoen:嗯,开始跳了 11/09 13:57
25F:→ janjoen:好吧 打人就是不对 被劈腿是活该 报棉被痛哭才是该做的 11/09 14:03
26F:→ janjoen:还洗门风哩~ 要骂人直接骂啦 酸溜溜的干什麽 11/09 14:04
27F:→ rogergon:不行,那会有「语言暴力」。 11/09 14:15
28F:推 cyw1106:那以後大家都来比嘴贱好了 反正长期被刺激下来爆发动手就 11/09 14:20
29F:→ cyw1106:千错万错都是自己的错 那以後大家就来比看谁最会酸谁讲的 11/09 14:21
30F:→ cyw1106:最难听 女友怀疑自己劈腿就回"对阿又怎样" 反正都可以发泄 11/09 14:21
31F:→ cyw1106:与其到最後扛下所有的罪状 不如就用酸的 看谁先受不了就好 11/09 14:22
32F:→ cyw1106:刺激到对方动手就赢了 感谢某些版友的教导~ 11/09 14:24
33F:→ rogergon:相信十年之後原PO也不想还是这样(两拳)解决问题吧? 11/09 14:22
34F:推 cyw1106:相信这辈子不要再碰到莫名其妙的对象 原PO应该不会再这样 11/09 14:27
35F:→ cyw1106:解决问题了 很多时候事情都是有因有果的 11/09 14:28
36F:→ rogergon:打下去後未必就能修成正果,反而可能会造出新的因。 11/09 14:37
37F:推 cyw1106:所以如果酸人劈腿就不必负任何造成"动手"的因罗? 11/09 14:41
38F:→ cyw1106:不是提倡动手 只是觉得如果一个好好的人都被逼到动手了 还 11/09 14:42
39F:→ cyw1106:要被说不管怎样动手就是错的被挞伐 就觉得有点不值 早知 11/09 14:43
40F:→ cyw1106:就互骂阿 摆烂阿 尖酸刻薄就好啦 那麽认真干嘛 11/09 14:44
41F:推 redmike:不管是男或是女,都不应该打啊!你的理论很奇怪! 11/09 14:46
42F:→ cyw1106:劈腿就说"喔那88"耍任性讨战就说"喔那88" 也不用太在意 反 11/09 14:46
43F:→ cyw1106:正总好过在一起时被刺激分开後又被扣帽子 里外不是人的好 11/09 14:47
44F:→ redmike:长的壮就可以打,也不知道你打多大力。 11/09 14:47
45F:→ cyw1106:是不该打阿 只是看到有些人说"反正动手就不对"也不问原因 11/09 14:48
46F:→ cyw1106:就觉得有点偏颇 语言的刺激不会比动手的威力还小阿 11/09 14:48
47F:推 vivino:可以沟通就要好好沟通。不能沟通就要打人..事情也不解决。 11/09 14:52
48F:→ vivino:打人只是一种情绪发泄,根本不能好好的解决问题 11/09 14:53
49F:→ vivino:至於吵架就要看什麽吵法,不要使用人身攻击语言 11/09 14:54
50F:→ vivino:就算是声音大点或凶点,我觉得也还算沟通。 11/09 14:55
51F:推 cyw1106:ㄜ...楼上你怎麽知道原PO有没有沟通过?而且相信你应该也 11/09 14:55
52F:→ cyw1106:有遇过根本就不能沟通的人吧 11/09 14:55
53F:推 forkc:果然又有人用放大镜在看打人一事了,通篇文章你只看到这一点? 11/09 15:12
54F:→ vivino:我没特别在说他耶~ 我有遇过不能沟通的人,那就不要沟通 11/09 15:29
55F:→ vivino:但是不会因为这样打人@@ 这样很奇怪吗? 11/09 15:29
56F:→ vivino:而且我说的是不能沟通,不是没有沟通过@@ 11/09 15:30
57F:推 alfie0521:不要吵了,啊不然M文要变锁文了 11/09 16:46
58F:→ A6:言语暴力 导致的肢体暴力 我会说是自找的 虽然我反对任何形式的 11/09 17:21
59F:→ A6:以暴治暴 XD 刚刚发现 楼上哪个好像室版主 11/09 17:23
60F:嘘 imsummer:我不懂 打人为什麽都被合理化..她长得壮就该打唷??!! 11/09 18:04
61F:推 silverbow:动手就不对. 11/09 19:26
62F:→ A6:动手就不对 是古代那些 只会耍嘴皮的文人讲的 因为打不过别人 11/09 19:52
63F:→ A6:真要说的话 比较倾向 骂人和打人都不对 两者独立..╮(﹋﹏﹌)╭ 11/09 19:53
64F:推 allforyour2:走马路中间讨撞,撞人的就不对?因为撞人没受伤?科科 11/09 19:57
65F:→ allforyour2:可以沟通呀。发文的pu她沟什麽通?生理构造本不相同 11/09 19:59
66F:→ allforyour2:女性eq断线时容易发疯乱叫,男性容易动手。二边都一样 11/09 20:00
67F:→ allforyour2:如果今天原pu她有解释,还被打,那就男生的错,事实呢 11/09 20:01
68F:推 new370597:女生被说壮的像牛 比被打两下还痛 哈哈 11/09 21:06
69F:嘘 owe1206: 臭嘴 吃大便吧 11/10 00:58
70F:推 weayli:劈腿不对、打人不对,法律知识有用。 11/10 04:04
71F:推 Rose1221:亲爱的,要加油哦。 01/01 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