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ingjie1025 (小杰)
看板BookService
标题Re: [申诉] yingjie1025 违抗组务命令
时间Wed Jul 31 21:59:21 2013
我认为是以修改色码的方式达到删推文的效果
正常来说,没有暗示不会有人特地去开灯
所以看文者觉得不知道下面有推文
这样跟删除推文有何差别?
另,申诉人也删除推文者ID,我认为绝非出於善意
且组务版前例在先,明显更改色码系一极具争议之行为
又,小组长於
#1G886Zr6 一文中完整文句系
"如果只是单纯改色码,我个人觉得并无不可"
语意较为不清,故本人认为非申诉者於前文所说
"rehtra小组长已於
#1G886Zr6下达指示:单纯改色码 并无不可!"
此部分,於小组长明确判定前,拒绝改判
又,经查musoutensei於2013/2/21因重复发文遭水桶处分三个月
本次判决其一原因亦为重复发文,系累犯,
故原因重复发文水桶两周部分改判为水桶三个月(90天)
剩余水桶天数为90+删改推文14天-7/24判决後至今7天= 97天
yingjie1025 2013/7/31
※ 引述《musoutensei (无想转生)》之铭言:
: rehtra小组长已於#1G886Zr6(BookService)下达指示:单纯改色码 并无不可!
: 是以#1HxyrLqu(barterbooks)谓本人修删推文,於事实於法理皆不合,请改判。
--
╪═╮╭═╮╭═╮ ╪═┐╭═╮╭═╮
║ ║║ ║║─┐ ╠╡ ║─┐║─┐
╪═╯╰═╯╰═╯ ╪═┘╰═╯╰═╯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71.163.169
※ 编辑: yingjie1025 来自: 1.171.163.169 (07/31 22:07)
1F:推 Fengyeh:条理分明,推一个。 07/31 2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