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reeSir (自由爵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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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检举] 二手书板 板主怠职
时间Fri Oct 9 13:34:42 2009
先感谢rehtra小组长回应
但我有些建议,希望二手书板/及相关类型看板 板主 能够考虑采用
rehtra小组长回应说:
当时的想法是这样的....
如果板上文章砍掉了,就没证据了,那也不会开罚单
所以就想说,让站方开罚单好了....
我砍文、水桶他顶多不来这板
但是开了罚单就全站都不能PO文了,这样的惩罚效果应该比较大
在我确认有开罚单之後,已经去把文章砍掉
也有顺便把请朋友PO的也砍了
开罚单对使用者影响的确是有。
但类似事件板主再接获检举後是不是可以标记! 直接到看板警察局提出检举?
若板主认为这是检举CP麻烦事,是不是可以也在板规内订出劣文条款?
CP罚单成立後,看板超发的违规文再依劣文条款劣退
我目前所知,如果被劣文,篇数达到五篇仍有罚单。
且劣文篇数一多後,在多数人气看板并不能发文,对该使用者影响长达半年~数年之久
如此设定对这种常态违规者是最严厉之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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