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knuukyo (我无所能因敌成体)
看板BoardCourt
标题回应solsol一案
时间Sat May 23 00:35:07 2026
一、过去为了避免群组内就陈旧、无实益之事实争论,
而大幅损耗干部裁判之精力,群组内已就消灭时效有明确定义。
本案因请求权之时效已过,实际上在群组板并未受理,合先叙明。
群组板上群组务之公告回应仅是阐述其义理,
其目的是避免不当的法律名词滥用,
并且藉由舆论形塑,使得原干部裁决的过程被扭曲并延伸至人身攻击。
(国家研究院管理总则 第二条第4项参照)
二、本次S提出之请求虽然早已过了时效,
但其争讼过程难免"在舆论上"让人对此处的法安定性、一致性产生疑惑,
故此处认有诠释之必要。
经查,就板务为两人之情形,申诉翻案与处罚成立之状况依然不同,
并未有损害外部一致性之情形。
文章代码(AID):
#1g0Mwb5b (AboutBoards)。
三、虽然因板务站长一职空缺的原因,於此辩驳似无实益,
但为免之後接任的人员产生误会,特此声明时效一事,
以免未来接任者於此案徒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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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nknuukyo (123.50.47.117 台湾), 05/23/2026 00:35:20
※ nknuukyo:转录至看板 AboutBoards 05/23 1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