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bokino (转角遇到神经病~虾鼠轮)
看板BoardCourt
标题[问题] 卡漫群组组务
时间Fri Apr 14 20:17:01 2023
今日看到此降转公告和其他评论公告之文章,我有几点疑惑,望站长说明。
1.站长发这公告前,我都不知情更别说我有同意,当然站长想怎麽处理本来不需要
经过当事人同意,从 BoardCourt 上各案就可以知道,这我没意见,但是可能是
公告内容写法让人误以为这是讲好的结果,还希望站长能够理解。
2.卡漫梦工厂群组长管理范围广泛,若由两位群组长共同执管,可能需要先沟通一
下,双方的意见,尤其站长是管理理念有明显不同的群组长共事,故对於此公告
我是充满疑惑,由於对於站长要求的部份,有多还请站长协助进行释疑。
只是站长至今,就站内信与我进行沟通的信件也才寥寥几封,两封对於我未任职
前的板务回答、一封群组长徵选相关的通告、一封通知我对於
#1aB_cCIo (BoardCourt) 进行说明,共四封,就我的信箱内容我应该没有遗漏
其他信件。
但即便如此我还是相信站长一定可以能让群组长之间能够进行有效沟通,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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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未有效与辖下小组长、板主进行有效沟通,且到已无法收拾局势。
希望站长能够解释一下何谓「进行有效沟通」?避免造成群组组务的误解。
#1FeFSXvP (SYSOP)
[公告] 群组长权力义务规范修正
一、责任:
1. 群组长负责协调带领该群组之发展,作为站长与组长、使用者之沟通桥梁,并协
助该组组长处理组务。
就群组组务中,我有进行调查、也有於群组中请相关人员提供相关依据和说明,
避免当事人遗漏亦有转文、发站内信通知。
且对於当事人的站内信有关组务询问皆有回覆、隐板中我也都尽量一一回答每个
於文章中提问的部份,甚至於该案件的非当事人但有可能被受影响之看板前板主
的站内信都有进行回答。
至於各处我都有表达过,与群组组务有关的部份,可以至群组中提出,虽然有板
主无视其提醒,但就连houseman1104小组长也有表达过对於组务的讨论却是在它
板进行的提问?故我觉得要求相关当事人回归组务讨论并无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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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Zve9TmM (Gossiping)
R: [问卦] 有没有PTT假民主变真独裁的八卦 (发钱)
如果要讨论卡漫梦工厂群组组务
是否该前往Marginalman看板发起讨论
而不是在卡漫梦工厂辖下的各板组务看板呢?
请群组长拨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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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站长你表达需要我提供line一事被我拒绝,但我相信PTT 之前没有line也都
好好的,以我自己处理任何板务至今,用站内信处理皆不会有问题,所以应该不
至 於没有了line就缺少了沟通能力才对。
更何况若有有心人士,想透过line进行泄密或是透过line群给人施压的行为,站
内又管理不到,作为讨论依据实在不妥,基於上述说明还请站长理解。
还是当我行使群组长依规定请小组长说明、板主至组务说明却被没有正当性的理
由、就拒绝执行,然後这是群组长的问题?
所以本人不解所谓的「未有效」与辖下小组长、板主进行有效沟通一事,要怎样
才能符合站长指示的有效?
其二、判决案件由於过往小组长经验不足,审查案件数量过少,也无法
有效检验是否适任群组长职务。
这点我尊重站长的说法,但是若这为群组长之必要条件,请列於群组长徵选条件
中,不然若有有心人士,进行公开徵选群组长後,直接空降一个资深管理人员进
行干涉,岂不就是透过民选机制借壳上市?
但,站长拥有群组长任命权限,此节只是有感作为板务人员的善意提醒。
其三、卡漫群组申诉一案,系争於保障使用者至少一次上诉应於合乎正
常程序条件下进行,就算权益受到侵害,也该遵循板规提出申诉
,若为保障使用者申诉权益,却忽视申诉程序,将带给第一线板
主巨大的业务量,理应不可。
虽然我觉得站长与其它板主的说法不无道理,但是,不论使用者是什麽原因违规
被水桶,除非站方有剥夺他的权力,不然板务对於使用者应该一视同仁。
就卡漫梦工厂群组目前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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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Y6D2rUx (C_WorkBoard)
[公告] 卡漫梦工厂申诉规则
卡漫梦工厂申诉规则:
1.使用者不服板主判决,请在7天内与板主沟通,沟通未果才能至小组申诉。
备注1:向板主提出沟通後,若板主超过72小时没回应,可直接到组务发申诉文。
备注2:超过7天才与板主沟通者,板主/组务可视情况不受理申诉。
备注3:申诉文若超过事发後7天,组务可视情况不受理。
备注4:申诉时需转录与板主的沟通记录(站内信或检举板沟通文),以证明案件需交由组
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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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申诉规定於C_SubOP最後版本的公告,还特别将其72小时上底色标注出来,且
是公告後七日才执行并公告於C_WorkBoard,我是相当不解,群组长依当时的群组
规定执行却有问题?
群组公告中的申诉一节不就是为了保障使用者的最低申诉标准,让其辖下看板得
以依循,结果现在使用者因为没有任何公告的情况下,被以水桶处置後,就算看
板板主未依照群组申诉规定执行,也没有关系?
就 BoardCourt 的前站长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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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ReeLWvv (BoardCourt)
R: [申诉] ComGame-Plan申诉重启
二、
板务站长绝对同意申诉、公务类型看板,
基於其并非一般讨论看板的特性,
可以有更高的秩序要求、甚至更严格的处分标准。
(在这个前提下,
板务站长也同意上层管理者对「在申诉、公务类型看板被处分者」的申诉,
处理标准可以不同於一般讨论看板之处分申诉,
并对违反申诉、公务类型看板发言秩序者,课以更多责任。
惟BoardCourt板(本板)已为板务部门最高层级申诉看板并由板务站长直接管理,
基於层级、制度与技术因素,
不会、也不用再叠床架屋另设申诉机制)
但推至极端,
即使某人不只是程序性失误、即使某人是在申诉板有秩序干扰甚至闹板而受水桶,
其申诉权益仍不应有任何减损,
原则上,组务人员仍应於收受其信件後代为转贴至申诉专用板并实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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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使用者是在公务看板被因闹板而处置水桶,其申诉权益仍不应有任何减损,
自然其与板主的板务沟通信件就不应该毫无公告且说明理由的不予回应。
然而,作为业务量庞大的看板板主,对其板务站内信的业务量可能会因其判例,
有可能而大量增加一事,我认为并非不是可以讨论的部份。
故前板主站内信前几天与我沟通时,我亦表明此细节
#站内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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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做为人气看板上自然会有业务量的问题,就以群组角度来看,其看板管理而言难免会
於使用者基於站内信之板务行为对应上会有疏漏、模糊地带的产生,所以本组也觉得该处
理方式看板板主可有弹性认定上的空间。
故板主对使用者透过看板、水球、站内信的对应、只要不要涉及影响该使用者权益,群组
也不愿进行干涉。反之,则会请板主依循板规、群组规与站规规定执行,若在板主明知却
无视其规定则会视情况程度为不妥或失误。
但所谓的对板务沟通应该做出回应,不代表组务要求板务完全配合并满足使用者的任何沟
通内容,而是对其内容做出板务方的回应,若板务方觉得该信件内容已无再进行解释的必
要,则明确告知对方即可。
该案件中
#1a6y76tJ (C_WorkBoard) [ptt.cc] [申诉] houseman1104 不服判决
主要因为
我相信C_ChatBM当初规定 A-2的用意,也是要避免使用者程序错误才有相关的提醒及给予
修正的规范,使用者hhyn於板主的沟通信件中已有明确表述,请板主解释,若使用者觉得
其解释不符就会进行提出申诉行为,对此,本组板认定板主应该使用者为闹板行为就迳行
不予回应是不妥的,因为板务回应後,使用者不论是继续向上申诉或不配合板规申诉那都
不会成为程序失误的要件,因为板主确实有在72小时内进行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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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为什麽一个检举
可以决议成是闹板+退文?
请你解释,若这边无法交代
我会提出申诉,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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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拿小组申诉
#1a4NxhqD (C_GenreBoard)中的推文举例,houseman1104 小组长即便认为
「从该使用者的信件内容无法判断其有申诉目的
认定该使用者没有启动申诉流程
所以没有把该过程当作申诉过程处理」
虽houseman1104小组长未依群组规定受理该小组申诉,故群组受理该申诉。
即便如此houseman1104小组长还是有其中推文回应,也无不予回应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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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hyn: 请问这边就是在申诉BM处分,BM版已经处分无 36.233.206.159 03/20 02:54
→ hhyn: 法发文 36.233.206.159 03/20 02:54
→ hhyn: 私信沟通已经一星期无回覆,请问还需要什麽 36.233.206.159 03/20 02:55
→ hhyn: 样的申诉? 36.233.206.159 03/20 02:55
→ hhyn: 还请组务回覆 36.233.206.159 03/20 02:56
→ houseman1104: 请依照C_ChatBM板规,於判决公告三 114.137.149.64 03/20 18:59
→ houseman1104: 日内向板主群私信申诉 114.137.149.64 03/20 18:59
→ houseman1104: 日内向板主群私信申诉 114.137.149.64 03/20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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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作为业务量大的小组,我本来还在进行沟通,希望能在保证使用者权力之下,
尽可能去减少第一线板主群的「板务沟通信件」的业务量,其中若业务量并非真会造
成影响者,则请板主能够配合回应,反之,则可考虑朝修正规定的方向进行。
但,还在与前板主沟通中,也还没到後续与其他第一线且业务量大的板主群讨论的阶
段,且站长也没有下过明确的处理该案结束时间或其他沟通,就直接结案,十份让人
惊讶。
所以本人不解所谓的群组长行使小组长们讨论出来的「卡漫梦工厂申诉规则」来保障
使用者权益一事,若站长对其有所不认同之处,是否应该先撤除其公告,或另替业务
量大的第一线看板公告其合理对於板务沟通信件可不予回应之新裁定公告?让其他板
务得与依循?
其四、板务站长观察辖下小组长、板主提出问题点後,cabokino 君也并
未及时出面解释,若有忙碌也应该尽可能上线告知并给予交代,
可见危机处理能力不足,无法有效担任正式群组长职务。
(经查,也未有请假纪录)
恩..第一,我应该没有违反什麽几日未上线的规定吧,一般来说我就是没有每日上线
的行为,我有点不能理解,为何要进行请假?
举例来说好了,1/18的检举、结案是4/14,当然我知道站长有特权可以不受时限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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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ZmPe4Ng (BoardCourt)
□ [检举] 卡漫梦工厂群组长cabokino、nicetree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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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用houseman1104小组长举例好了,对群组长的判决有疑义,群组也回应了并对其反
问,1/13的事情,也都没有於C_WorkBoard 进行回应,当然我们没有去要求时限,所
以用常识来说也不会因此认为没有回应该篇有所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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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ZmNt16K (C_WorkBoard)
Re: [判决]
#1YTtzVGm PiyanMi 不服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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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表达的是,如果站长对於我回应其他小组长、板主的时间点有意见,起码要先通
知我在一定时间内进行吧?没有给时间,也没规范群组长何时要进行回答,就纳人危
机处理能力不足,是不是有失偏颇阿?
既然要用时间要求我,那起码给时要求我时间的沟通先吧..,本人并无通灵之能力,
请站长见谅。
其五、观其提出政见,也未见政见能有效执行,除争议屡见不鲜外,各项
群组活动也未见功效。 经仔细评估後,认为cabokino 君无法提供
相当的时间经营与规画。
这,我就真的要说了,本组群组组长有两员,很多政见我们竞选证见就说了,会为了
避免争议而要双方讨论且有共识才会公告。
站长你也明确知道nicetree先前再与你一起忙双和板活动,其中还有因为家事繁
忙的关系,我很难於该时间的一一跟nicetree在第一时间内讨论。
本是再等nicetree处里完家事之後,我们在陆续将我整理的内容足条讨论,当然
nicetree请辞後,我可自然进行相关规划,这各点细节也都在隐板中说明了吧,但..
还是那逻辑
既然要用时限要求我,那起码给时要求我时限的指示先吧..,本人并无通灵之能力,
请站长见谅。
所以本人不解所谓的未能将政见有效执行,能不能先说说什麽叫做「有效」,要用时
限评断工作表现,不用先给时间点嘛?
至於「除争议屡见不鲜外」...
我们先讲站长指示的内容好了,後面是涉及的看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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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ZV7y9Dl (BoardCourt)
[公告] 卡漫梦工厂群组长kid725一案
1.依据
#1ZES_QJv (BoardCourt)一文,群组长未处理的文章如下:
#1X039dy9 (C_WorkBoard) 2021/07/28 C_Genre
#1X437NsG (C_WorkBoard) 2021/08/09~2022/09/30 C_GenreBoard
#1YJ6DhLG (C_WorkBoard) 2022/04/05 C_GenreBoard
#1YTtzVGm (C_WorkBoard) 2022/05/08 C_GenreBoard
#1YdsJM_d (C_WorkBoard) 2022/06/07 C_ChatBM
#1YhA2ZP1 (C_WorkBoard) 2022/06/17 C_GenreBoard
#1YhJLkhz (C_WorkBoard) 2022/06/18~2022/10/03 C_GenreBoard
#1Z5yYQ-8 (C_WorkBoard) 2022/09/07~2022/09/24 C_GenreBo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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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於2022/12/24上任後
#1Zu7n0lj (C_WorkBoard) 2023/02/06 C_GenreBoard
#1a6y76tJ (C_WorkBoard) 2023/03/23 C_GenreBoard
然後该C_GenreBoard、C_Genre的小组长houseman1104,对判决的案子几乎都有意见,
而且也没别的申诉了,相信即便该小组涉及多笔争议,群组一一判决,然後站长於
BoardCourt 受理该小组长的检举後也就没有任何消息了(除了D0041案我有幸可以收
到站长指示),还是站长觉得依现有规定执行板务被批评就是引起争议?
虽然万幸(?)被前群组长kid725猜中最後结果,但是我相信站长肯定是唯才是用才
做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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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Zux68jj (C_WorkBoard)
R: [检举] houseman1104小组长 泄漏隐板事务等
https://i.imgur.com/zDKAuZE.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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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我必须说的一个前提就是,规定保障使用者权益,群组更是要规定保障各级管
理人员不被恶意侵害,所以让证据说话,照规定办事,是我做事的方式,对规定不满
,有争议那我们可以修规定,但是不是用暧昧不清的态度执行。
今天,有组务争议,就公开讨论即可,非要群组长在当事人皆无要求的情况下,自己
主动联络相关当事人进隐板讨论,实属不妥,另外对於申诉方就是一种不平等了。
难以避免被使用者认为自己的案子在组务被乔掉了,
被申诉方若有循规定执行板务,自然没有理由连一个处理板务的说法都必须要再隐板
才能说明,更不用说直接认定闹板後就刻意的无视使用者站内信。
请站长在安排职务规划之前,可以理解一下本人的意愿,道不同不相为谋是吧?虽然
D0039、D0040、D0041各案看起来是被一笔带过不会讨论,但另望站长说明之处, 也
顾及一下本人无通灵之能力,恳请於BoardCourt说明。
当然站长的以身作则的行为我们都是看得到的,字多抱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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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01.137.70.201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BoardCourt/M.1681474623.A.AB7.html
加个分隔线,让文章容易看一点
※ 编辑: cabokino (101.137.70.201 台湾), 04/14/2023 20:24:59
1F:推 FrostMaiden : 板规4 36.229.105.90 04/15 0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