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inhisky (finhisky)
看板BoardCourt
标题Re: [检举] QQKKQKQK 破坏本板秩序 (疑伪证或诬告)(D0037)
时间Fri Dec 23 23:25:17 2022
※ 引述《QQKKQKQK (QK啦!)》之铭言:
: 我刚好是被检举人,来回一下好了
: https://imgur.com/3fbFpxi.jpg
胪列,依规定本人於About_Life申诉时,
须先站内信前小组长QQKKQKQK沟通之所有案件如下:
6/4
#1YctkHW1 (About_Life) 沟通信
#1Yctsq8U (About_Life)
7/2
#1Ym1Ws9r (About_Life) 沟通信
#1Ym4sb0E (About_Life)
7/3
#1Ym7pLWr (About_Life) 沟通信
#1Ym7r6vc (About_Life)
8/18
#1Y_aK9ld (About_Life) 沟通信
#1Y_aMal8 (About_Life)
以上4篇,申诉时均有转录沟通之站内信
10/26
#1ZMD11BC (About_Life)
11/7
#1ZQH7Wmm (About_Life)
11/16
#1ZTAvFOq (About_Life)
以上3篇,申诉时没有先站内信沟通
QQKKQKQK 虽提出截图,欲证明其没有黑名单本人
但本人认为,本件检举案及QQKKQKQK针对Bignana之申诉案
不应仅取决於,QQKKQKQK有无针对本人设黑名单或何时设黑名单
而应一并探究
QQKKQKQK有无事先拒绝(拒收)本人之沟通信件
或同意本人无须与其沟通,即可直接向群组申诉
依照About_life 板规
虽有要求申诉人先与小组长沟通
但针对小组长事先拒绝(拒收)申诉人之沟通信
或同意申诉人无须与其沟通即可直接向群组申诉之情况
则未置可否
因此,如小组长有上述情形时
申诉人依照小组长之要求,未寄信沟通信即申诉
不应认为是违反申诉程序,反而是尊重、配合小组长之要求
故,本次QQKKQKQK检举案,指控本人10/26之申诉文
应寄沟通信却未寄,且其未设本人黑名单
但本人前篇文章已举证QQKKQKQK曾於 11/10 有如下推文
1F:→ QQKKQKQK: 蛤,群组长不能黑单你喔?!那这样你就没办法第一级申诉11/10 16:01
2F:→ QQKKQKQK: 就直接到boardcourt惹11/10 16:01
3F:→ QQKKQKQK: 你加油呀,只差群组长这砍,你就能申诉直通boardcourt了11/10 23:42
4F:→ QQKKQKQK: ,再加点力道就ok了11/10 23:42
足以证明QQKKQKQK至迟於11/10前,就已经设本人黑单
或明示拒收本人之沟通信或同意本人无须与其沟通即可直接向群组申诉
另,虽然本人於 10/26 、11/7之申诉文也没有寄沟通信
但本人印象中QQKKQKQK於10/26之前就已经有上述
拒收或同意之情况
因此纵使如QQKKQKQK所言,其当时仍未设本人黑名单
亦应不影响申诉程序
又上开10/26前,QQKKQKQK为上述表示之文章
本人一时未能寻得
但相信QQKKQKQK本於诚信原则应不至於否认
如其胆敢否认,本人会再另行找寻并提供证据
又
如站长同意依QQKKQKQK请求,调阅其黑名单之LOG纪录
本人请求调阅期间,宜包含8/18至11/16之期间
以厘清QQKKQKQK是否有先设黑名单,之後又解除
导致本人误会仍持续遭其黑名单
始於申诉时未寄沟通信之情形
如果有此情形
则QQKKQKQK虽有设黑名单之权利
但其身为小组长,随意设定、解除黑名单
导致申诉人无所适从并造成困扰
若因此造成程序瑕疵,其应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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