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usepa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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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申诉] 不服CourtSports群组长之多项判决
时间Mon May 14 09:13:54 2018
每个案件都有这样、那样的复杂问题,
但这些都先等一下。
对我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这个案件有没有特殊性,
足以使本站仅保障至少一次向上申诉的看板处分异议,
得以向上申诉第三次。
我仔细在你的原申诉文中找出最有可能使本案具有特殊性的地方,
而找到了一个有可能的程序疑点。
既然你从第一次申诉至今就一再强调这个程序疑点,
我必须要确认这个点在哪里,
才能继续检验这个程序是否有问题,
接下来才能检验这个程序问题是否足以造成任何权益的损害、而必须以某种方式修正。
因此在那一大堆复杂的陈述前,
我再确认一次同一个问题:
「谁」向板主提出「对谁」的「哪一个检举」,
同时满足了
「被板主认定不违法」且「板主(认定权人)没有公开回覆并说明理由」两个条件?
为了避免你又重新写了一大篇浪费你的时间,
麻烦你填一下这个表格:
谁(ID) 对谁(ID) 哪一个检举(文章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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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3)
4)
...
※ 引述《jerry83688 (Ryanmankle)》之铭言:
: 第一次水桶,我向板主申诉2-12预设立场,信件往来数封後,板主明确表示若是原本的
: 检举内容(2-12预设立场),即解除水桶(检举区已经有内容了,为何还要私信确认?)
: 当下我确认置底区後要求板主发改判公告并质疑其私信动机,他当下没有发公告;
: 这边我很纳闷,板主说寄信仅确认内容,寄完後都还没公告,置底区马上多出新的
: 2-11挑衅,板主回我信也没答覆确认情形,仅说自己当初弄错板规了(这部分非常扑朔迷离
: ),还改判成新的检举内容;重点来了,板主在这阶段不解桶,我可以斩钉截铁认定我前面
: 申诉无效吧,因为照板主所说 "若是原本的检举内容"才可以解桶。
: 第二次水桶,我再度参照检举区内容,向板主申诉2-11挑衅球员的部分,申诉成功後,板
: 主无故删除公告,并发出2-12预设立场不成立的改判公告;请问这是什麽情形 ? 我这次申
: 诉成功明明是2-11的部分,为何发出前面2-12预设立场未达标准的部分 ?
: 我这边有很重要的提问,请问板主当初向检举人确认检举内容得到的答覆为何 ?
: * 如果是预设立场,为何当下不依照站规要求发出改判公告,板主都在回信中提到他仅
: 告知未达标准部分,既然未达标准,当下有什麽凌驾於站规的理由而不发公告 ?
: 难道可以因为置底区有新的检举就直接依此改判而省去该发的公告 ?
: * 如果是挑衅(即没有检举预设立场的部分,但这完全是说谎,因为置底区有证据),
: 为何改判公告还说预设立场的部分未达标准
: 温馨提醒:板主在CourtBasketB向小组长说明时,提到第一次判决是他自己错误导致,
: 改判完全不是我申诉成功。真是莫名其妙,信中都跟我说预设立场未达标准,公告也
: 说未达标准;所以他到底是在向谁说谎;另外他说向检举人寄信仅告知未达标准,
: 结果却跟小组长说是去通知会改判以及真正的改判原因,而且他表明其动机主要是
: 询问检举内容,但其实是预设立场检举人会再度检举所以告知;唉,到底是板主想
: 搞我还是此检举人有什麽特权;请问以往改判前,板主都会寄信向检举人说明吗 ?
: 板主标准何在 ? 明明置底区都有证据了,还要寄信确认 ? 喔,我纠正一下,照板主
: 说法是 寄信通知要改判了;嗯.....通知後 还真的补上新的检举,我从头到尾都以为
: 改判是2-12的部分,结果原来是2-11阿;板主的向双方说明原因,怎麽我完全不知道要
: 判成2-11 ?
: 这麽多疑点和弊端,怎麽小组长和群组长都不监督板主回答问题;只会一再要求我提出更
: 多证据、更多解释;甚至这两人都承认板主有许多争议,有争议不是该履行协调义务吗
: 怎麽可以就这样轻松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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