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usepad ( )
看板BoardCourt
标题Re: [检举] 使用者 gkc 影响正当组务与板务营运
时间Thu Dec 14 06:51:47 2017
※ 引述《mousepad ( )》之铭言:
: : 隐板名称与限定使用者分别为:
: : BoardCourt01板,仅供使用者gkc与y50板主使用;
: : BoardCourt02板,仅供使用者gkc与canandmap前板主使用;
: : BoardCourt03板,仅供使用者gkc与flower2046前板主使用;
: : BoardCourt04板,仅供使用者gkc与Paulnewman前小组长使用;
: : BoardCourt05板,仅供使用者gkc与sitos代理群组长使用。
经过隐板内的公务信件核对,
内容均经各板双方确认无误,
并均同意板务站长在隐去个资下进行转录或转贴。
因此,接下来的工作均回到本板公开进行。
再次强调的是:
A.
本系列案件的原始争议在国研群组内僵持已久,
自2016/11/14退还群组长处理後,
gkc君并未再申诉至本板,
因此这边我也不会对本系列案件的原始争议本身作任何处理与询问,
仅就sitos代理群组长於
#1P_XMTlR (BoardCourt)所检举的内容进行调查与提问。
请双方都不要在本系列案件的原始争议上多费任何唇舌。
B.
板务部绝对尊重使用者的诉讼权,
因此接下来的处理中,
举凡有关gkc君预备行使诉讼权时之任何动作与警告,
例如2017/04/15寄予LIFE板y50板主的
「既然小组规还在备查阶段,那你现在的做法就以违反妨害电脑使用罪」、
或例如2017/10/21寄予时任LIFE板板主的canandmap前板主的
「依照我的案件当下时间点的规定,两周须处理好,那我等你两周。
请务必处理好,从公告日起还有4天。」、
或例如2017/10/13寄予c前板主的
「而且这还是第一轮,如果y50再继续耍小动作,我还准备了第二次和第三次
告诉在等他」,
不论其内容是否显然不具备法律常识或是否虚张声势,
原则上,
只要未达本站过去案例中对滥诉者处分的要件而需依前例转送相关单位处理,
本站原则上均予尊重。
因此,接下来处理的,
只会聚焦在sitos代理群组长於
#1P_XMTlR (BoardCourt)所检举的内容,
其客观事实是否确实存在,
若答案是肯定的,其相关行为对本站是否确有s代群组长检举文所提之影响,
若答案依然是肯定的,最後衡量s代群组长建议的处分是否符合比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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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82.54.59.168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BoardCourt/M.1513205510.A.CCC.html
※ 编辑: mousepad (82.54.59.168), 12/14/2017 06:55:50
修正错字。
※ 编辑: mousepad (82.54.59.168), 12/14/2017 07:23:06
修正本系列原始争议段落
※ 编辑: mousepad (82.54.59.168), 12/14/2017 08:3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