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usepad ( )
看板BoardCourt
标题Re: [上诉] 不服NTU_Service板群组长之二审判决
时间Mon Oct 23 04:50:03 2017
※ 引述《hiu (闭门造爱)》之铭言:
中间说明:
1.
本案受理。
BoardCourt板能够受理的案件,
除非是本站申诉规则列举那几项群组长的显着缺失,
否则,直接从看板处分一路上来的案件,
受理与否的重点在於是否具有特殊事由,
尤其,此特殊情况值得全站板务部同仁参考、引用。
2.
本案所衍生的特定情况,
例如全站多数看板普遍运行、较具规模的看板多已纳入板规的「禁回公告」相关规定,
在什麽(较重的)程度上确定板主有绝对的权力给予处分、
什麽(模糊的)程度上属於红线边缘需要板主依据个案前後脉络裁量、
什麽(轻微的)程度上板主应在穷尽各种通融的可能後才考虑处分,
是本案之所以有讨论价值之处。
关於这一点,
我将在大约未来两周後张贴一个完整的说明,
目的在於提供全站板主日後面临类似情况时有一个较为清楚的分类。
3.
但回到本案的处分本身,
为避免h君有错误期待,
先行告知本案应予维持板主原裁定。
由於h君只是在技术上踩在红线边缘(标题照抄公告、只改分类,未引文),
此时h君的主观意图显得重要。
一般来说,裁量个案时应尽可能不去讨论该行为的「主观意图」,因为我们不会读心术;
应尽可能只讨论「客观效果」,因为对看板秩序是否造成负面影响相对容易评估。
所以一般来说,是应该尽可能假设h君未必有这个「主观意图」的。
然而,当h君该文已技术性踩在红线边缘的同时,
又在文中有「我这篇就是回文你的公告文,你有本事就水桶我」云云。
如此明显的「主观意图」自述,
已经使该文的定位很难做其他解读了。
本案应定位为回应公告文,
而非仅定位为(基於看板公共性、基於言论自由)对板主公告文中的裁量提出意见。
综上,本案维持板主原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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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79.45.242.143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BoardCourt/M.1508705405.A.854.html
修改错字。
※ 编辑: mousepad (79.45.242.143), 10/23/2017 05:12:12
1F:推 Derek324kimo: 当h君该文"已"技术性 -> 以? 220.134.32.247 10/23 12:00
2F:→ mousepad : 谢谢楼上,不过我是要说「已」没错 79.45.242.143 10/24 03:20
3F:推 Derek324kimo: 了解111.241.214.119 10/25 1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