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orgerEames (造.梦)
看板BoardCourt
标题Re: [请益] part-time 板主 ra065311 免职案
时间Mon Jan 16 18:54:05 2017
板务站长您好。
我是本案当事人之一ForgerEames。
请原谅我在您回覆之前便先行回应此文,
因我认为群组长在此文中仅作对自己有利的陈述,
通篇只字未提板友们最主要的论述核心,转录的证据也不完全。
担忧本案会被片面之词所误导,所以希望在第一时间回应。
恳请板务站长理解,非常谢谢您。
※ 引述《GeminiMan (GM)》之铭言:
: 事由
: part-time 板主 ra065311 遭小组长 jobli 解职乙案,经群组判决在案,
: 罢免案於检举之初即未符小组规所订程序。
: 经判定後,罢免板主连署案发起人 hateOnas 及众多板友,无法认同群组
: 判定,持续同样的论述。故将此案主动移送 BoardCourt 板,交由站长裁定。
︿︿︿︿︿︿︿
板友们所持之论述,最主要的核心价值在於:
群组长推翻罢免的理由,必须「事先」有「明文」规定。
也就是
「明确性原则」。
若没有事先将规则清楚明了地打在PTT的公开板面上,大家该如何依循?
小组长及板友们不会读心术,不知道群组长内心的标准为何,
所以一切皆以「公开的文字」为准则。
本罢免案的整个过程中,文字明订的规范,板友们都战战竞竞地遵行,
岂料,群组长却在
罢免连署完结後,
突然搬出
群组规范中完全找不到的条文,指称「罢免案未符合程序」,
以一人之意,推翻众多板友投票通过的罢免。
针对群组长的翻案判决,板友们多次询问:
「群组长指涉的『未符合的程序』,出处为何?在哪篇文章中有文字规范?」
因为我们在生活娱乐馆群组组规中并没有看到清晰明确的文字叙述。
所谓「持续同样的论述」,
就是
板友们请群组长引用正式、具体的条文,
如此,群组长的
判决才有「法」的依据、才符合「明确性原则」、才有公信力。
但直至目前为止,群组长仍无法提供证据证明条文的存在。
以下附上板友们询问,而群组长无正面回应的重点截图:
(相关文章稍後皆会完整转录到此板)
http://imgur.com/a/BIY31
: 事件始末说明
: 一、小组长 jobli 公告「综关全文,靴猫工作室海外徵人文与讨论相关,
: 板主不应予以锁文或删文。」 (附件一)
: 二、使用者 hateonas 检举板主 ra065311 板务管理作为违反小组长
: jobli 判定「不得锁文」。 (附件二)
: 三、小组长 jobli 定案判决。 (附件三)
: 四、使用者 hateOnas 提出罢免板主的申请案。(附件四) 小组长 jobli
: 推文同意提案。
: 五、罢免案於 2017/01/03 连署期满,提交组务板。(附件五) 小组长
: jobli 解除 ra065311 於 part-time 板主职务。 (小组长未发公告,
: 无法提供附件)
: 六、板主 ra065311 於群组板提出上诉,群组已做出数篇裁定。 (附件六、
: 附件七、附件八) 维持小组长 jobli 警告处分,罢免连署案无效。
: 群组判定论述
: 一、L_LifeJob 组规所订,申诉/检举 需来往书件,即使是组务主动查察
: 的案件,亦应听取板主方的证言。然此案使用者 hateOnas 并未先
: 寄信与板主 ra065311 沟通,小组长 jobli 亦未请板主 ra065311
: 说明,即定案判决,程序上未完备。
L_LifeJob 小组之 [检举] 分类并不需要先行沟通,
小组长 jobli 在过往的判决中有说明:
● 34 m 9/23 jobli □ [公告] lovech17 检举案
┌─────────────────────────────────────┐
│ 文章代码(AID):
#1NvGn_d0 (L_LifeJob) [ptt.cc] [公告] lovech17 检举案 │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_LifeJob/M.1474628735.A.9C0.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34 Ptt币 │
└─────────────────────────────────────┘
且 L_LifeJob 小组组规中,更
未强制规定沟通必须要以「寄信」之方式,
群组长不应限缩解释。
又,hateOnas检举文中,
ra065311在小组长判决前,已自行在下方以箭头回应,表示板主确实有作出说明。
┌─────────────────────────────────────┐
│ 文章代码(AID):
#1OLAiR0t (L_LifeJob) [ptt.cc] [检举] part-time 板主限制 │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_LifeJob/M.1481943835.A.037.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81 Ptt币 │
└─────────────────────────────────────┘
● 1036 12/17 hateOnas □ [检举] part-time 板主限制 薛猫工作室相关文章
群组长似乎认为:必须小组长「主动」要求板主说明,方属符合程序。
但
板主的箭头回覆,是在小组长发出
判决公告前好几个小时,
以
时间上而言,小组长理应是看过双方说法之後,才作出决定。
若要求「小组长『主动』请板主说明」始得称「程序完备」,
案件都必须等小组长第一次回应(请板主说明),
接着等板主说明,
再等小组长看到说明後下判决,
过程中大部分是不必要的等待,
造成所有检举案、申诉案进度缓慢,处理效率不彰。
因此,若板主愿意主动先行回应说明,应视为此程序已经完备。
: 二、使用者 hateOnas 所提检举「板主 ra065311 以 S 标记」违反小组长
: jobli 判定「不得锁定文章」。然群组认为,锁文应指文章前方为 !
: 状态,抑或板主申请看板警察锁定文章。(屏蔽文章内容) 「S」标记
: 仅表示「结案」,板主「已知情」或「已处理」状态。板主 ra065311
: 此部分板务管理作为并未违反小组长 jobli 判定。
: 无论是否「锁定文章」,part-time 板看板设定都是「禁止回应文章」。
: 板友欲延续相同议题,皆需另开新篇文章。板主是否仍持续禁止发表
︿︿︿︿︿︿︿︿︿︿︿
: 相关文章,才是问题的症结点。
︿︿︿︿︿︿︿︿︿︿︿︿︿
小组长授权罢免,不只因「ra065311将小组长的公告以S标记」,
还有
「ra065311删除ForgerEames的靴猫相关讨论文」。
L_LifeJob 有我的 [检举] 文:
● 1029 12/16 ForgerEames □ [检举] part-time板主仍然删除靴猫工作室相关文
┌─────────────────────────────────────┐
│ 文章代码(AID):
#1OL0XqM4 (L_LifeJob) [ptt.cc] [检举] part-time板主仍然删 │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_LifeJob/M.1481902196.A.584.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2 Ptt币 │
└─────────────────────────────────────┘
并且还有补充说明被删除的文章与靴猫工作之关联性:
● 1035 12/17 ForgerEames R: [检举] part-time板主仍然删除靴猫工作室相关文
┌─────────────────────────────────────┐
│ 文章代码(AID):
#1OL3gdi6 (L_LifeJob) [ptt.cc] Re: [检举] part-time板主仍 │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_LifeJob/M.1481915047.A.B06.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2 Ptt币 │
└─────────────────────────────────────┘
群组长既然知道「是否仍持续禁止发表相关文章」是症结点,
怎麽对 L_LifeJob 板上的其他检举案视而不见?
至於 L_LifeJob 板的 [检举] 分类并不需要事先沟通,
这点在前一段已经解释过,亦提供相关证据,不再赘述。
这里亦补充
小组长在 About_Life 对於「罢免案涉及的公众性」的说明:
http://i.imgur.com/NfmU8jf.jpg
(完整文章稍後会转录到本板)
● 7053 s 4 1/15 jobli □ [申请] ra065311 罢免案相关
┌─────────────────────────────────────┐
│ 文章代码(AID):
#1OUslf-W (About_Life) [ptt.cc] [申请] ra065311 罢免案相? │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About_Life/M.1484483561.A.FA0.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4 Ptt币 │
└─────────────────────────────────────┘
: 群组认为,使用者 hateOnas 所提连署原因「板主群将组务薛猫案件
: 相关公告S结案,违反组务公告」,非属事实。
: (多数板友参与连署,亦可能误以为 S 标记即无法延续讨论。)
: 三、群组认为,群组的组规对於罢免提案的程序,提出申诉案的使用者,
︿︿︿︿ ︿︿︿︿︿︿︿︿︿
: 组务定案判决及连署案的发起人皆需为同一人,程序所订始有其意义。
︿︿︿︿︿︿︿︿︿︿︿︿︿︿︿︿︿︿︿︿
: (组务合并判决,则可依同一判决文提出申请。)
: 然部分板友提出异议,认为只要有组务判决在案,他人亦可提出罢免
: 板主申请。
: 此部分亦请站长裁定。
先附上群组组规中,关於
「罢免板主」的「所有条文」截图:
(稍後会转录完整群组规范到本板)
http://imgur.com/a/SUmRW
截录相关条文:
0>提出罢免前必须有组务申诉纪录及小组长定案判决,
并於小组长定案後七日内於小组事务板提出罢免板主申请。
1>罢免原因需符合公众议题,并由小组长审核。
小组长得判定罢免原因无效,为无效罢免案。
2>发起人须符合资格登入300且发表200。
敢问群组长,
群组组规中,有哪一条明确写出:
「提出申诉案的使用者,组务定案判决及连署案的发起人皆需为同一人」?
这个问题,板友们已经询问非常非常多次。
如果此项规定不是写在群组规范中,而是另有公告,
板友们也有请群组长提供相关公告的文章资讯或是截图。
大家的要求并非刁难,只是想要规定的出处,
若真有明确条文,群组长应能马上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判决公正性、让板友信服。
但群组长对於板友们的疑问,完全无法正面而直接地回应。
民主社会有一个重要的原则是
「『法』治」,
我想PTT的各项规范,应同样是以上述原则为基础。
如果没有明确条文依据,只是「群组认为」,
就可以推翻「众多板友按照『有明文的程序』投票通过」的罢免,
让群组长的个人心证凌驾於民意、凌驾於明文规定之上,
这就变成「『人』治」,而非法治。
: 四、连署案皆需审查有效票数的认定,是否通过群组规所订票数门槛。
: 板主解职,群组亦认为,小组长 jobli 至少需於 L_LifeJob 组务板
: 留存备份纪录,让板主 ra065311 及板友皆知道解职理由。
: 小组长未公告前,仍应保留 ra065311 板主职务,故判定应先行恢复
︿︿︿︿︿︿︿︿︿︿︿︿︿︿︿︿︿︿︿︿︿︿︿︿︿︿︿︿︿︿
: 板主身份。
︿︿︿︿
这两句说词跟群组长在 About_Life 的论述完全不一样。
「小组长未公告前,仍应保留 ra065311 板主职务」
反面解释似为:小组长公告後,则可撤除依罢免结果撤除 ra065311 板主职务。
既然如此,
应该要给予小组长机会,让其补上公告,
而非群组长直接判定罢免无效。
而且,最重要的关键是:
群组规中,并没有任何明文规范要求「罢免後须公告,使得撤除板主职务」。
同前段「提出申诉案的使用者,组务定案判决及连署案的发起人皆需为同一人」之情形,
板友们多次询问群组长依据的条文为何,
群组长皆无法提供具体文字规范的出处,只有不断强调「『群组认为』应该公告」。
再次附上群组组规中,所有罢免板主的条文截图:
http://imgur.com/a/SUmRW
: 补充说明
: 一、使用者 hateOnas 提出异议,站长 mousepad 於先前案件推文,如
: 「连署结果票数悬殊,过程中出现些微但关键的瑕疵,应於程序瑕疵
: 之初提出」於附件亦同时附上,请站长判定是否适用於本案,予以裁决。
: (附件九)
: 二、拟请站长同意 本案关系人:小组长 jobli、板主 ra065311、罢免板主
: 连署案发起人 hateOnas、受处分之使用者 ForgerEames 至 BoardCourt
: 板 发/推文 论述。
本案为part-time板板主罢免,关系到所有part-time板板友的权益。
尤其在群组长推翻罢免结果後,有许多板友表达抗议。
个人认为不只上列四人可以作陈述,
应让所有有参与到罢免案、关心罢免结果的人,都可以发表见解。
特别恳请板务站长
让 psl7634 板友在本板说明「靴猫事件」的来龙去脉。
靴猫事件是开启罢免的导火线,
整个过程都是由
psl7634 板友锲而不舍地热心调查,
才
揭发靴猫工作室徵人的谎言与真相。
望板务站长能听取多方证词、广大民意,再对本案作出公正的判决。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23.192.224.31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BoardCourt/M.1484564049.A.A31.html
1F:→ ForgerEames : 避免因“直接编辑文章”而影响本文114.136.126.210 01/16 22:39
2F:→ ForgerEames : 完整性,有再发一篇补充说明文:114.136.126.210 01/16 22:39
4F:→ ForgerEames : 烦请板务站长将两篇文章一同阅读。114.136.126.210 01/16 22:39
5F:→ ForgerEames : 非常谢谢站长。辛苦了。114.136.126.210 01/16 2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