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usepad ( )
看板BoardCourt
标题Re: [申诉] MRZ群组长科研组隐板所办选举问题
时间Thu Oct 20 23:43:14 2016
※ 引述《MRZ (台大历史系教授......Orz)》之铭言:
: 那麽在下可否重新发表一篇内容完整,能通过站长许可的公告,
: 而不是先给annechu复权,然後再公告开除他一次?
: 对於这方面的公告内容,既然前一则公告内容并不完全的情况下,
: 重新补充其内容并重新发表即可,这样如何?
群组长的意思「能不能修正原来的公告就完成解职?」吗?
但……如果这份解职公告只有部分程序瑕疵,
是只要修正公告内容就可以完成程序的情况,
我在稍早的裁定里一定会采取这样的作法,避免麻烦群组长做白工。
但如同稍早的裁定,这篇解职公告在组规的A、B、C三个程序上都是缺的,
从组规的A、B、C三个程序看来,
国家研究院的群组长没有「用一篇公告就把小组长免职」的可能啊!
所以要请MRZ群组长依照前面的裁定办理,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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