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usepad ()
站内BoardCourt
标题Re: [申请] 共用帐号检举
时间Wed Oct 1 04:01:56 2014
※ 引述《hateOnas (你好吗 找到你的幸福了吗)》之铭言:
: 三、共用帐号禁止条例
: 1. 依据《本站使用者条款》,帐号不得移转、出借,或与他人共用。
: 3. 检举办法如下:
: (1) 检举人资格为小组长以上层级,且被检举之事由为其管辖范围内。
: (小组长则为小组、群组长则为群组)
: (2) 被检举者需有下列行为:
: 多人使用同一帐号且有积极作为,包括担任公共职务、管理板务、
: 闹板、洗钱等。其他未列举事项则由帐号部认定之。
: (3) 检举流程:
: a. 若被检举事由与看板事务有关,由该板板主向小组长申请,并检
: 附证据,由小组长向帐号部申请调查。
: b. 若被检举事由与小组事务有关,由该小组小组长向群组长申请,
: 并检附证据,由群组长向帐号部申请调查。
: c. 若为其他重大公共事由,则向板务站长申请,或来信向帐号部询
: 问。
裁定:
本案不受理。
说明:
#5IW8rjT6 (ID_Multi)规定关於板主、小组长、群组长、板务站长部分,
是当该帐号移转、出借或与他人共用行为与板务相关部门有关时。
h君提出的这项检举,
或许可以适用重大事由而「向板务站长申请,或来信向帐号部询问」,
但板务站长这边却没有该ID任何与板务相关的具体违规事项,
所以或许应采取後者,寄信向帐号部询问为宜。
请於寄信至帐号部时同时提供本文连结。
若帐号部站长认为有需要板务部门共同处理之处,
板务部门会再依照权责会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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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mousepad (87.9.66.112), 10/01/2014 04: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