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vemaria (缘芬)
看板BoardCourt
标题[申诉] GeminiMan组长罔顾站方隐私权政策
时间Sun Sep 1 09:56:29 2013
请选择申诉类别:
5. 看板与小组监控权
群组长有权对违法之看板与小组进行警告与处理权。
申诉人:musoutensei (代理人:avemaria)
申诉之群组长:GeminiMan
申诉事由:
批踢踢实业坊BBS站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
第二编 违规行为 第一章 违规行为之范围及认定 第六条
(二)未经同意,於文章中公布他人之真实姓名、电话、住居所
或
其他任何非经本人公开之个人资料。
第二章 违规行为之处理 第十条
涉及特定个人权利,须由权利人自行提出或
授权提出
须依本规则第三编所定
申诉程序为之
※ 引述《musoutensei (无想转生)》之铭言:
GeminiMan身为小组长兼群组长之站方重要干部,难道不该更重视保障会员之隐私?
※ 引述《GeminiMan (GM 名侦探抠男)》之铭言:
: 犯罪前科并未登载於个别使用者的注册资料,故应无违反站方
: 「禁止泄漏个资」的公告。
站规都明订禁止泄漏「其他任何」非经本人公开之个人资料,怎会只限於注册资料呢?
例如注册资料没有也不可能要求帐号申请人登载病历,
难道任何人就能因此大方大力在PTT散布任何帐号不知真伪之病史?
何况我主要主张的是「不实」负面个资,不真实存在的东西又有何登载与否的问题呢?
这可是比泄漏真实个资更严重的人身攻击,又怎麽可能会没有牵涉任何违规呢?
: 使用者 XXXXGAY 的推文,并无其他资料可对照、组合、连结,识别特定之个人,
: 故组务亦认同板主fuxkyou 的判定,无公布个人资料的情事。
我明明在 [证一] 就清楚证明因为我发文说XXXXGAY被告并被劣退,
所以他所推文一个有枪毒前科的人说他被告并被劣退,
足可「对照、组合、连结,识别」特定之本人,
怎会严重昧於事实地虚构出「并无其他资料」呢?
: 使用者 coon182 为照贴 XXXXGAY 的推文,应无违反板规之处。
甲张贴黑函,乙重制并照贴,难道没有违反法律所谓帮助犯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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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36.225.100.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