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usepad ()
看板BoardCourt
标题Re: [问题] 关於 #1FzxXRa- (BoardCourt) 判决公告
时间Sat Jul 13 00:21:38 2013
感谢提问。
理论上这里应该直接处理申诉、不适宜讨论站务,
不过由於是判决的延伸,
因此直接在此回覆您。
关於您问及「至少向上申诉一次的权利」:
如果小组长悬缺,原则上群组长应尽速填补缺额,但实务上这不容易。
因此若群组长预期短期内不容易寻得适当小组长人选,
自应兼职处理悬缺群组小组长之义务。
以此为前提,则以先在小组内申诉、由群组长代理小组长身份裁定为原则。
当然这是处理原则,
实务上为了方便、也为了尊重各群组文化,
直接向群组长申诉也有同等效力,
因此各群组另有规定或惯例时,从其规定与惯例。
(第二个问题较为复杂,
将於下篇另文回覆)
※ 引述《ask1234 (ask)》之铭言:
: 版务站长您好:
: 在您的判决公告中,有几个问题想请问站长:
: 1.判决公告中提到:
: 「保障使用者至少一次向上申诉机会,
: 其至少一次向上申诉机会,
: 应以受理为原则,不受理应为少见之例外。」
: 如果关於版务方面的申诉,若无小组长,请问如何保障
: 使用者至少一次的申诉机会?
: 是再向上一级跟群组长申诉,
: 还是仍在小组内申诉,由群组长直接在小组内处理申诉案?
: 2.判决公告中提到:
: 「本来就不应在帐号部确认前直接将之推定为使用多重ID者。」
: 以及
: → mousepad:谢谢,但既有多重帐号查询的机制,则当然必须以帐号部的 07/09 17:05
: → mousepad:认定为依据。 07/09 17:05
: 如今在版务、组务等各层级规定中,或多或少都有对分身帐号的限制或规
: 定。
: 请问站长,当版主、小组长、群组长,依据其规定处置分身帐号时,应先
: 经帐号部认定,确认为分身帐号後才能处置,还是可以自行认定版友的分
: 身帐号?
: 以上,针对「至少向上申诉一次的权利」与「分身帐号认定权力」两个
: 问题请教站长,烦请播冗答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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