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materatha (南山的小朱)
看板BoardCourt
标题[申诉] GeminiMan群组长多项处置不当
时间Sun May 26 22:06:50 2013
请选择申诉类别:5
没选择不受理
1. 群组组规制定权
群组长拥有决定整个群组之群组规范,包含连署标准、申诉流程及其他特殊需要
之群组规范,但是不得与本国法律与全站站规抵触,抵触者无效。
2. 看板与小组紧急处理权
群组长拥有该群组内看板与小组之紧急处理权,包含冷静、水桶、隐板等类似处
份。
3. 小组长任免权
群组长有任命该群组小组长之权力,而该小组长必须为该小组内的板主,并且
有针对不适任之小组长免职之权力,然须经过一定之免职程序进行免职。
4. 小组变动权
群组长可以针对该群组分类之需要进行分组,拥有分组变动之权力。
5. 看板与小组监控权
群组长有权对违法之看板与小组进行警告与处理权。
6. 废板与废组权 注:试阅看板废除不在此列
群组长有权对绩效不彰之看板或小组进行废板或废组之权力,然需经过一定之
废板或废组程序。
申诉人:amateratha
申诉之群组长:GeminiMan
申诉事由:
此项申诉是GeminiMan於信件回覆中同意本人可至此版申诉。
GeminiMan於L_LifePlan处理Insurance版主Leepofeng滥权水桶、版务执行失职两案中,
对Leepofeng的版规执法失职、纵容使用者ac0963369126公然造谣、违法之处,
不加判断就以『事发时间超过一个月』为由拒绝受理,
但L_LifePlan对受理事件的期限判定是『该事有判决後超过一个月』,
此事Leepofeng故意迟迟不判,等同根本没有所谓判决起始时间点,
GeminiMan迳以时效超过不予处理,明显有纵容Leepofeng之处。
若以Leepofeng的失职纵容之『持续状况』来看,
此事Leepofeng一日没判决,他就一日符合『失职』要件,那又何来时效超过?
Leepofeng的失职检举原文位於
文章代码(AID):
#1HUzG1p8 (L_LifePlan)
由於GeminiMan以不当理由於该版水桶本人,导致无法转录文章
而滥权水桶一案,Leepofeng对一件依照版规仅该水桶30天的小案件,
恶意视本人为情节重大,判决永久水桶,本人於L_LifePlan检举时,
Leepofeng不仅不对原本将本人判决永久水桶的理由做辩解,
反倒多次另外以与判决无关、毫无证据的恶意抹黑,
诬指本人公开於版面恐吓其他使用者、分身发言等,
意图塑造本人是恶劣使用者的形象。
PS:Leepofeng恶意於公开版面宣称本人公然恐吓他人一事,
我於L_LifePlan上曾公开驳斥并要求Leepofeng要於一星期内道歉,
不然此等触犯加重诽谤的行为本人将提告,但Leepofeng毫无悔意。
本人对Leepofeng的不当水桶申诉原文位於
文章代码(AID):
#1HUzCXxy (L_LifePlan)
而Leepofeng抹黑本人的『反驳』位於
文章代码(AID):
#1HYJWwRl (L_LifePlan)
GeminiMan驳回本人申诉的原文位於
文章代码(AID):
#1HdY2_qY (L_LifePlan)
由於GeminiMan以不当理由於该版水桶本人,导致无法转录文章
对於Leepofeng的离谱表现,GeminiMan不仅不加处罚、警告,
甚至於L_LifePlan版面以『该版版规完全无规范』的理由,
莫名认定本人对Leepofeng违反中华民国刑法的警告,
是威胁版务人员,甚至将本人水桶,
一连串的处置失当,本人完全无法接受!
此不当水桶的原文位於
文章代码(AID):
#1HdYTCcT (L_LifePlan)
由於GeminiMan以不当理由於该版水桶本人,导致无法转录文章
GeminiMan在此事上有多处失当:
1.纵容Leepofeng不执行版规,不警告也不处罚,形同变相认同版主的行为。
2.放任Leepofeng以与原始判决内容完全无关的内容狡辩,
并竟以原始判决完全无关的藉口与版规另外随意认定本人为情节重大使用者,
重点是『完全没有举证』!
3.将本人善意的公开警告变相认定成本人企图以诉诸司法途径威胁版主,
本人仅要求Leepofeng他对恶意抹黑本人公然恐吓他人这点道歉,
GeminiMan竟擅自曲解本人意图为
#1GM8i6l6 (L_LifePlan)
组务尊重使用者於申诉未果的情况下,诉诸法律途径解决。
但请勿於组务板以「提告」「法院」等语威胁板务、组务人员,
达到己身的诉求。
本人对GeminiMan这种迳自扭曲L_LifePlan版规、
放纵失职版主、擅自变更水桶理由,
甚至恶意扭曲本人意图并妨害本人正当言论自由的举动都无法接受,
这边我希望看板法庭能重新调查这两件申诉与检举案,
并对GeminiMan莫名其妙在『於版规无据』的情况下水桶本人、
放纵Leepofeng的失职等事做出裁决,谢谢~
PS:如相关证据需转录至本版,可能得稍等几天待GeminiMan不当水桶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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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常以为自己在追求真理,但是他们并不知道,
他们其实要的并不是一个「真正的真理」,
而是一个他们自己「认定的真理」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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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60.152.195
1F:推 GeminiMan:相关证据可按 F 键转寄至自己的信箱,再转录至特定看板 05/30 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