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55555 (大仁)
标题Fw: (GeminiMan) Re: 不服你的判决
时间Wed Oct 24 22:02:31 2012
※ [本文转录自 P55555 信箱]
作者: P55555 (大仁)
标题: Re: 不服你的判决
时间: Wed Oct 24 21:47:49 2012
※ 引述《GeminiMan (GM 名侦探抠男)》之铭言:
: ※ 引述《P55555 (大仁)》之铭言:
: 一、是依据群组的 #1GM6f2lv (About_Life) 判决。
: 二、板主 pognini 於 #1GWSHxgF (Examination) 已公告终止该项议题
: 讨论,锁文後,继续讨论者予以水桶处分。该板规亦符合您原先所
: 订立的板规「如对於已结案之议题,为保持国考板清静,请直接至
: 组务申诉。对於结案之议题,再次发文讨论者,视为闹板文章。可
: 处警告、两年以下水桶或劣退处分。」
你不是说,本人当出所订立的板规已经无效了?
你又提本人跟站规抵触的板规出来干嘛?
他当时公告,继续讨论者,处水桶
● 2112 ! 9/12 smart1988 □ [判决] Examination板 coolshit v.s P5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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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GK1kCDk (L_LifePlan) [ptt.cc] [判决] Examination板 cool │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L_LifePlan/M.1347427212.A.36E.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119 Ptt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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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smart1988之判决,讨论板务文只可以删除 不能水桶
如果你认为讨论板务可以经由板规水桶板友,
那smart1988 当初判决便是违法判决!!请撤销之
如果你认为smart1988判决无误,请撤销本人目前之水桶
并记于该版主警告一支!!
: 三、群组和小组的意见,均在於可於看板发表板务建议,但板主仍可有
: 条件限缩。板务建议,以板主是否同意发表,将影响其发言权益。
: 但若该议题已经充分讨论,仍维持原案。使用者仍有意见,应寄信
: 询问板主,而非於看板提出。
你这段话,是说站规是狗屁就对了?
然後我当初订的板规,根本没有违反站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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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36.233.215.59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P55555 (36.233.215.59), 时间: 10/24/2012 22:0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