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usepad ()
看板BoardCourt
标题Re: [申诉] 不服台大群组cscMax群组长判决
时间Fri Oct 12 11:52:42 2012
裁定:
cscmax群组长应重新处理本案,
给予puppybone99板主解职以上之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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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一、
板主出借帐号、并由借用人行使公权力,
已经严重违反站规,
若以当时状况紧急为由,
仅给予轻微处份,
将严重影响本站管理层级的公信力。
二、
判例:
相关行为,在本站判例里,
甚至有将该板主「砍除帐号」的前例(NBA板),
即可知这是非常严重的行为。
三、
对本案特殊情况之考量。
A.
当时确有另一板主带头闹板之紧急状况,似应一并考量:
但,本站同时有诸多防范措施,
例如当时站长立即出面拔除该闹板板主,
而板主、使用者亦可请小组长以上层级管理者介入。
「出借板主帐号」、「供其行使公权力」在所有可用来应变该紧急状况的手段中,
可谓最侵害使用者权益(由不是板主的人行公权力)、
最颠覆本站运作本质(同一帐号为同一人使用)的应变措施。
因此,认定该紧急状况,
不可作为板主借用帐号、并供借用人行使公权力之理由。
B.
板友对该次借用帐号之反应,应一并考量:
而从
#1GEXQ3NL (NTU)板友推文可知,
板友对於此行为的认知、对该紧急事项可否合理化此行为,
与前述A点并无二致。
C.
考量该借用帐号行为之後续影响:
经查阅8月26日
#1GEXQ3NL (NTU)起以puppybone99帐号发表之文章,
几乎再也难以分辨何篇为本人所po、何篇为代po,
该帐号作为板主之公信力已荡然无存。
相较8月27日puppybone99板主於
#1GEsUXqW (NTU)
「[公告] temu iamsmallrice 借用帐号 水桶14天」公告中处理「借用帐号」,
不可谓没有讽刺之处。
D.
综合考量puppybone99板主於该事件後之公务表现:
该风波後,
puppybone99板主即未再有具体的板务管理行为,
所有公告、M文均为IamYGO板主所为(以其後之所有M文均恰为I板主公告文合理推测),
亦未有任何动作,
仅於10月8日有徵求板主文。
因此,难以考量该板主之勤务辛劳而给予任何从轻处分。
四、
综合前项诸多理由,
请cscmax群组长重新处理本案,
给予puppybone99适当之惩处。
最轻微,应以解除板主职务、并不再录用为该板板主为原则,
以维使用者集体权益与关乎本站运作本质之公信力。
请群组长重新裁定後,
将该裁定转贴至本板结案。
五、
本文同时转录群组长信箱与NTU板公告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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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45.175.128
修正错字。
※ 编辑: mousepad 来自: 114.45.175.128 (10/12 12:13)
修正修辞。
※ 编辑: mousepad 来自: 114.45.175.128 (10/12 12:14)
1F:嘘 wearytolove:没动作?明明连今天还一堆排版文 10/12 14:32
2F:→ wearytolove:你眼睛看到哪里去了? 10/12 14:32
撰写判决时,并没有看见w君宣称的些微编辑。
但其中绝大部分,更动目录即可更新日期至当日。
不论如何,这些都不构成减轻出借板主ID惩处的考量。
※ 编辑: mousepad 来自: 140.112.25.108 (10/12 20:47)
3F:嘘 wearytolove:那至少"未有任何动作"该句删掉,事实就是事实啊 10/12 23:17
4F:→ wearytolove:那你要不要再加上她有cp?她有张爸文?反正加罪不犯法 10/12 23:17
5F:→ bigfish0330:同意 10/12 23:17
6F:→ bbbing:东拉西扯的,全都没讲到重点 10/13 17:40
7F:→ wctaiwan:依站规审视非常情形下的裁量要求未免太高 10/13 23:52
8F:推 bosszshsieh:如果w大所提事实皆不影响判决,实在是不懂为何要写中 10/14 01:27
9F:→ bosszshsieh:间一大段论述,只是数落当事人之行为,否定其维护秩序 10/14 01:30
10F:→ bosszshsieh:之良善动机 10/14 01:30
11F:→ killeryuan:站长 suckcomic前板主的申诉已经超过四个月了 恳请处理 10/15 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