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rs113355 (分子旋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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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Fw: [问题] 请协助解释劣文新规范条文
时间Wed Feb 22 18:59:18 2012
※ [本文转录自某隐形看板]
作者: hrs113355 (分子旋光性) 看板: (某隐形看板)
标题: [问题] 请协助解释劣文新规范条文
时间: Tue Feb 21 05:25:52 2012
法官、站长好:
我是生活娱乐馆下批踢踢大道的小组长,日前遇到一个案例有关罢免和劣文的规定,对
於法规的细节不是很理解,希望能请求协助解释:
劣文新规范中有一条为
5.如果板主大量设劣文,最後被罢免成功者,罢免连署单前的72小时内所设定的劣文
得申请取消,不过需检附被设定之时间以及原本被退之信件以供查验。
请问使用者得申请取消,则应向何者提出申请? 而由何单位查核?
若为组长受理,是否等同於一般板务案件申诉?
另外则是此规定中提到是在罢免连署单前的72小时内所设定的劣文,若为罢免连署单
後的劣文,是否也适用此一条例呢?
主要是这些问题希望可以针对规范释疑,好完成组务判决和相关事务
先说声谢谢!!
hrs113355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250.155
1F:推 ganbaday:这条是okcool规定的喔~ 02/21 16:33
2F:推 longbow2:这个~~~ 我们法务部可能帮不上忙....可能是板务部跟帐号 02/22 00:12
3F:→ longbow2:部二部门配合程序制定的问题~ 02/22 00:12
4F:→ longbow2:或者,看帐号部站长是否接受组长的撤销罚单申请等等 02/22 00:20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hrs113355 (114.34.80.42), 时间: 02/22/2012 18:59:18
6F:→ rocfrank:若无违规 这代表体制上小组长代表该小组 解铃还需系铃人 02/22 20:25
7F:推 hateOnas:此为站规 而群组规的罢免新制导致此站规无法执行 02/22 20:50
8F:→ hateOnas:所以应该是群组长跟站长研议吧 02/22 20:51
9F:→ rocfrank:请板务站长就被罢免板主大量劣文之同一行为不应以申请或 02/23 10:47
10F:→ rocfrank:公告时间点做裁量 以免取巧操弄以规避连署单前72hrs的条 02/23 10:53
11F:→ rocfrank:文而失去立法善意 又,罢免权发动并无限缩该板主权限是不 02/23 10:57
12F:→ rocfrank:对称的权力关系 选举和罢免在法律上是同等效力的 02/23 11:00
13F:嘘 qsqs:好讨厌的感觉 02/24 18:32
14F:→ TonyQ:重点是向谁申请、执行及查核的部份吧,时间还是其次。 02/29 14:13
15F:→ TonyQ:另外帐号部跟板务部是两回事,帐号部并不负责判断是非,只负 02/29 14:14
16F:→ TonyQ:责执行。所以还是有请板务站长协助说明此一规范事宜。 02/29 14:15
17F:→ TheCalmComes:这篇不知会在这儿躺多久才会有人处理... 02/29 14:49
18F:推 ganbaday:我很久之前问过这个问题了,可能ok裤要找人研议吧 03/03 17:42
19F:→ ganbaday:记得之前有人问站规问题申诉到这里,ok裤跟法务部谘询很 03/03 17:43
20F:→ ganbaday:久,好像一个月多才有答案这样 03/03 17:43
21F:推 ganbaday:虽然现在是鼠管申诉,不过这条制订时是ok,他的原意可能 03/03 17:47
22F:→ ganbaday:要说明一下 03/03 17:47
23F:推 hateOnas:从2/15到现在 劣文增加申请都没处理了 劣文取消有 03/10 10:20
24F:→ hateOnas:看起来有些东西正悄悄改变 03/10 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