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usepad ()
看板BoardCourt
标题Re: 管辖权询问
时间Sat Feb 4 11:22:52 2012
※ 引述《OPbyOP (One Piece)》之铭言:
: PTT 使用者条款 第 五 条 第 b 款 的管辖权询问
: 5.使用者的守法义务及承诺
: 您承诺绝不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务, 并承诺遵守中华民国
: 相关法规及一切使用网际网路之国际惯例. (若您为中华民国以外之使用者, 并
: 同意遵守所属国家或地域之法令) 您同意并保证不得利用本服务从事侵害他人权
: 益或违法之行为, 包括但不限於:
: (a)妨害他人名誉或隐私权
: (b)张贴任何诽谤、侮辱、具威胁性、攻击性、不雅、猥亵、不实、违反公共秩
: 序、善良风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
: (c)违反依法律或契约所应负之保密义务
: (d)冒用他人名义使用本服务
: (e)从事不法交易行为
: (f)滥发广告邮件及张贴广告文张
: (g)其他本站有正当理由认为不适当之行为.
: 按照「Ptt申诉制度变更」,看板文章的管辖权只到小组长层级
: 意味着站务层级将无法用上述第b款来管理看板文章
: 请问:
: 1.站务用到第b款的管辖权在哪?还有没有?
: 2.板主或小组长是否可以用第b款来管理文章或判决?处份的量刑为何?
首先,我想你把两件事情弄混了。
使用者条款第5点的目的,
在於确认使用者充分认知且完全同意自己遵守我国法律的义务,
如果做了违法的事,是使用者自己的事,自己负法律责任。
而PTT板务、组务、站务人员的处置,虽然受我国法律规范影响,
但站内处置有相当程度程度弹性。
例如,
对使用者的处分可能貌似比我国法律更严格(ex.禁止酸人,虽然酸人可能不违法),
也可能貌似比我国法律宽松(ex.有时候未必立即处分诽谤行为,因为是否构成诽谤,
得要告了才知道,何况这在刑法上也是告诉乃论)
至於组务人员、站务人员对看板的管辖权,
在《Ptt申诉制度变更》中,
「可申诉到小组长」、「可申诉到群组长」、「可申诉到板务站长」的内容里,
均有「若非特殊事由,上列情况以外的申诉案小组长(或群组长、板务站长)
得不受理」。
而实务上,是否为「特殊事由」,
也是由该小组长(或群组长、板务站长)依职权认定,
且认定为特殊事由後,
该小组长(或群组长、板务站长)即可依职权介入处理,
因此,组务、站务对於看板的事务虽然多尊重板主决定,
仍有各种消极、积极介入处置的权力。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63.29.35.145
※ 编辑: mousepad 来自: 163.29.35.145 (02/04 11:25)
1F:→ kibitzer:还有我是要告他人,请你来作证板上的放任他人犯罪行为 02/05 08:49
2F:→ kibitzer:我从头到尾都没有说要告板主,请外人不要郢书燕说。 02/05 08:50
3F:→ kibitzer:不好意思,上面二行要打到上个发文但是打错了。 02/05 0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