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k1234 (ask)
看板BoardCourt
标题Re: [问题] 这个版okcool lostname谁负责处理
时间Thu Mar 24 10:05:41 2011
※ 引述《GeminiMan (GM 名侦探抠男)》之铭言:
: 一、依上述站规第八条,看板违规行为,由版主认定事实之有无。 其中关於板主管理
: 板面不当及违反群组规范行为,由小组长认定之。
: 二、您所述的情况。
: (一) 版主若违反自己所订的板规,请问谁是检举权人?
: (二) 版主若违规乱判到处纵放自己人,请问谁是检举权人?
: (三) 第六条中提到看板违规行为包含不遵守版主所定之板规,版主违反板规
: 乱判,是否算自己违反板规?
: (四) 版主违反自订之板规乱判,又是否为版主管理看板的不当行为?
: 如第一条说明,看板违规行为,都是交由板主认定事实之有无。若所提交之证据
: 足以证明板主违反自己所订之组规,亦或纵容部分特定人士,那才交由小组长
: 认定之。
群组长您的第二点,正是您的论述矛盾之所在,也是您不受理
我的检举案之矛盾所在。
您都说了『若所提交之证据足以证明板主违反自己所订之组规
,亦或纵容部分特定人士』,此案就是我认为版主纵容违规特
定人士,版主违反自己的板规乱判,所以我才收集证据,交由
您来认定,现在您一边说可以提证据给小组长您认定,一边说
不受理,岂不矛盾?那请问,依小组长之见,谁才是版主违规
乱判、纵容特定人士的检举权人?
: 五、如上述说明,若所有看板违规行为均交由小组长认定之。那是否过渡扩张小组长的
: 权力,以及对板规的解释权,是让人存疑的。另一方面,若只要检举即可上诉,
: 那小组长等於直接行使板主的 看板文章管理权 权限 #1348aPLp (SYSOP) 。
依站规设计,
文章代码(AID):
#1CLhN-P5 (PttLaw) [ptt.cc] [公告] Ptt申诉制度变更
内提到,对下列板主行使的权力有异议者可向小组长申诉,而其中一为
看板文章管理权。
版主删文、封人、M文、警告等等,应该都算版主的看板文章管理权。
有人对其看板文章管理权有异议者,依规定可向小组长申诉。
此外,依据
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第六条、一、(八)
板主管理看板或小组长管理群组时,违反本站关於板主及小组长
权利义务及管理之各项规定,或其他不当行为。
既然版主违反站规或其他不当行为,亦属第六条的看板违规行为
此时的看板违规行为,当然由小组长认定,难道由版主自己判定
自己是否有违此条规定?何来过度扩张小组长的权力。
反之,小组长若无对板规的解释权,请问小组长依何者做判定?
当版主违规乱判时,依何者作为版主判决的上诉审?
现在的重点在,版主违规、乱判、错判是否属不当行为?
: 故关於 "违规行为之申诉权人"、"违规行为之检举人"、"违规行为之认定权人"
: 请求站长移请法务部解释该法规的定义。
: 若法务认定所有检举案均需受理,亦会按规定办理。
小组长此言差矣,文章代码(AID):
#1DKjYiOG (BoardCourt)中,
okcool的判例已确定,『所以整个第十二条很死,就是只有被处
分的人和检举的人可以提出申诉』。
小组长应先以此规定,受理我这检举人的申诉案,即使将来站规
有所更动改变﹑也不影响我这检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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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205.235.105
1F:推 ganbaday:有点像是杠杆两端平衡的取舍... 03/24 12:43
2F:→ ganbaday:若组长有权插手,便是监督机制;但会踩到版主的判罚标准 03/24 12:47
3F:→ ganbaday:,若连user是否违反板规都由组长决定,板主的好球带便失 03/24 12:47
4F:→ ganbaday:去意义。或许可采最高法院的法律审方式,不对事实审查, 03/24 12:48
5F:→ ganbaday:只对判决内容是否都符合法规做审查,便可避免板主乱来, 03/24 12:50
6F:→ ganbaday:枉法裁判而组长无权插手,亦可避免组长干涉到板主好球带 03/24 12:50
7F:→ ganbaday:的认定标准... 03/24 12:50
8F:→ ask1234:那麽上诉到小组长又有何意义?只是为了再听一次以版主判决 03/24 21:35
9F:→ ask1234:为主? 03/24 21:35
10F:→ ask1234:那倒不如站规就规定版主判决最大,组规、站规靠旁边站, 03/24 21:37
11F:→ ask1234:不要一边要我们蒐集证据,一边说搜集了证据也不受理; 03/24 21:38
12F:→ ask1234:更不要一边说受了理,一边说就算受理也以版主判决为主。 03/24 21:44
13F:→ ask1234:这样自相矛盾。 03/24 21:45
14F:→ ask1234:这样乾脆取消各级申诉制度,上级只要受理了对下一级的申诉 03/24 22:30
15F:→ ask1234:,就等於干预下一级的权力的话,那还需啥申诉制度? 03/24 2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