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miniMan (GM 名侦探抠男)
看板BoardCourt
标题Re: [问题] 这个版okcool lostname谁负责处理
时间Thu Mar 24 09:03:54 2011
※ 引述《ask1234 (ask)》之铭言:
: 这争议点我同意okcool的认定,即只有被处分的人和检举的人
: 可以提出申诉。
: 论述如下:
: 一、
: 第二编 第二章 讲的是违规行为之处理,
: 第十条(违规行为检举权人)
: 第六条所订各项违规行为中,除涉及特定个人权利,
: 须由权利人自行提出或授权提出外,任何使用者皆得
: 向认定权人提出检举。
: 前项检举,须依本规则第三编所定申诉程序为之。
: 这第十条写得清清楚楚,关键字"除............外"
: ,换言之,有两种人可以对违规行为提出检举,
: 一是涉及特定个人权利的"权利人",
: 二是除了涉及特定个人权利的权利人外的"任何使用者"。
: 而第十一条、第十二条是在规范第十条中的第一种,即
: 涉及特定个人权利的"权利人"之检举规定,但可没因此
: 而限制第二种,非"权利人"的"任何使用者"的检举权。
: 换言之,第十条中只是在告诉我们,涉及特定个人权利
: ,只能由"权利人",其他非涉及特定个人权力的,"任
: 何使用者"皆可向认定权人提出检举。
: 举例来说,A违规,被B检举,C版主判决A有罪,此时,
: 若有D、E、F.....Z对A被处罚不符,也不能提出检举,
: 因为A被C版主判有罪,若C版主判决有误,只有涉及A的
: 权利,只有A的权利受损,所以只有A能申诉C版主的判
: 决的。
: 但反过来,A违规,被B检举,C版主的判决违规纵容A,
: 故意判无罪,此时,C版主的违规判决,就是任何使用
: 者都能提出检举。
: 若依您的看法来解释检举权人,请教您几个问题:
: 1.版主若违反自己所订的板规,请问谁是检举权人?
: 2.版主若违规乱判到处纵放自己人,请问谁是检举权人?
: 3.第六条中提到看板违规行为包含不遵守版主所定之板规
: 者(可没说版主违反不算),版主违反板规乱判,是否算
: 自己违反板规?
: 4.版主违反自订之板规乱判,又是否为版主管理看板的不
: 当行为?
: 当然,版主的判决,顺了姑意,逆了嫂意,公说公有理,
: 婆说婆有理,版主的判决是否违规乱判,还是公平公正,
: 至少站规给了上诉的机会,就是要嘛被权利受损的权利人
: 申诉,要嘛被认为版主纵放的任何使用者申诉。
: 但不管怎样,版主的判决怎样就是由小组长来认定,站规
: 并无因此规定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而缩限"任
: 何使用者"对『违反板规的版主、不当行为的版主』的检
: 举权。
: 总归来说,小组长可以同意(否决)版主的判决,可以同
: 意(否决)版主的有罪(或无罪)判决是合板规的,由小
: 组长来做最终判决,但不是不受理。
: 若照您的认定,违反版规的版主、胡乱判决的版主、有不
: 当行为的版主,将无人有检举权。
: 当然,我的论述基础只有两个,
: 1.版主违规乱判,属板主管理看板的不当行为。
: 2.版主违规乱判,属版主违反版主所订定之板规。
: 而这两个皆属看板违规行为,又其非涉及特定个人权利,
: 所以任何使用者,皆得向认定权人提出检举。
: 更何况,第十三条所规定的申诉事项中,第二点,就提到
: 『对於违规行为认定权人之认定或处分不服者。』,再加
: 上第十条,所以,不管是权利人还是任何所有者,对於版
: 主之认定或处分不服者,皆可提出申诉,至少可申诉到小
: 组长。
引用的判例如下
#1BuMqp-M (PttLaw)
程序:本案申诉人并非申诉文中受版务处分的使用者,程序上各组务应直接驳回不
予受理,方不至於抵触站规关於检举权人之规定。若该检举人是经过授权代理,亦应於
各层级申诉时将该证据检附,方为受理。若各群组间另有例外规定,原则上亦必须仅针
对版主是否适任的案件作例外规定,且依照站规此类申诉仅得申诉至小组长。
#11PhstD5 (PttLaw)
[公告] 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条文版)
第二章 违规行为之处理
第八条(违规行为之认定权人)
看板违规行为,由版主认定事实之有无。其中关於板主管理板面不当及违反群组规范
行为,由小组长认定之。
其他违规行为及小组长管理群组不当,由本站认定事实之有无。
第十条(违规行为检举权人)
第六条所订各项违规行为中,除涉及特定个人权利,须由权利人自行提出或授权提出
外,任何使用者皆得向认定权人提出检举。
前项检举,须依本规则第三编所定申诉程序为之。
第十一条(违规行为之认定及处置)
经认定为违规行为者,认定权者得予以适当之处分,该处分须附理由且经公告方生效力。
各项违规行为之处分种类及范围,由本站另行规定之。於未规定前,暂由各认定权者裁
量。
对於检举之内容认定不构成违法者,由认定权人公开回覆并说明其理由。
第十二条(违规行为处分之申诉权人)
受前条处分之使用者,对於处分不服者,得依本规则第三编所订申诉程序, 提出申诉。
关於涉及特定个人权利之违法行为检举,检举人对於认定权人所作之认定不服者,亦同。
一、依上述站规第八条,
看板违规行为,由版主认定事实之有无。 其中关於板主管理
板面不当及违反群组规范行为,由小组长认定之。
二、您所述的情况。
(一) 版主若违反自己所订的板规,请问谁是检举权人?
(二) 版主若违规乱判到处纵放自己人,请问谁是检举权人?
(三) 第六条中提到看板违规行为包含不遵守版主所定之板规,版主违反板规
乱判,是否算自己违反板规?
(四) 版主违反自订之板规乱判,又是否为版主管理看板的不当行为?
如第一条说明,看板违规行为,都是交由板主认定事实之有无。若所提交之证据
足以证明板主违反自己所订之板规,亦或纵容部分特定人士,那才交由小组长
认定之。
三、依站规第十二条,受前条处分之使用者,对於处分不服者,得依本规则第三编
所订申诉程序, 提出申诉。
关於涉及特定个人权利之违法行为检举,检举人
对於认定权人所作之认定不服者,亦同。
四、如说明三,看板违规行为的认定权人均为板主,若涉及特定个人权利,得提出申诉。
所以,
#1DTBwsEe (L_SecretGard) 涉及判定对您是否有人身攻击的判定,涉及您
的权利,依站规予以判决。
#1DTwQbp2 (L_SecretGard) 并未明显涉及特定个人权利,
故不予以受理。
五、如上述说明,若所有看板违规行为均交由小组长认定之。那是否过渡扩张小组长的
权力,以及对板规的解释权,是让人存疑的。另一方面,若只要检举即可上诉,
那小组长等於直接行使板主的 看板文章管理权 权限
#1348aPLp (SYSOP) 。
故关於 "违规行为之申诉权人"、"违规行为之检举人"、"违规行为之认定权人"
请求站长移请法务部解释该法规的定义。
若法务认定所有检举案均需受理,亦会按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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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241.51.71
※ 编辑: GeminiMan 来自: 210.241.51.71 (03/24 1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