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cancancans (狂贺荣膺PTT50大风云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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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证一][申诉] dierguarder 迫害本人言论自由
时间Sat Oct 30 17:02:34 2010
※ [本文转录自 About_Life 看板 #1CowtUWj ]
作者: icancancans (狂贺荣膺PTT50大风云人物) 看板: About_Life
标题: [申诉] dierguarder 迫害本人言论自由
时间: Sat Oct 30 13:32:11 2010
作者 icancancans (狂贺荣膺PTT50大风云人物) 看板 L_SecretGard
标题 [申诉] dierguarder 迫害本人言论自由
时间 Mon Oct 18 23:44:10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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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诉人ID:icancancans
二、被申诉看板/被申诉人ID:HatePolitics∕dierguarder
三、申诉事由:
本人在政黑的文章
#1Ck4ofR_ (HatePolitics)
[台肯] 恭请马英九总统出任中华民国首席性志工!
完全没有违反任何一条板规
板主先以「西斯文」为藉口栽赃我违规
7. 禁止发文或推文讨论男女性器官或性行为之西斯文。
在判决却又改口谎称违反
7-1. 禁止性别、非政治群体歧视或攻击。
反反覆覆、毫无论证且严重与事实不符
足证板主根本就是为水桶而水桶
只因我貌似冒犯了属於板主政治立场的政党领袖
然而我只不过是针对近日内政部长抛出的「性工作合法化」之政治时事议题
与其上司行政院长的上司-台湾权势最大的政治人物-马英九总统做诙谐的连结
我歧视了谁?攻击了谁?西斯了什麽?
政黑板不是只有「发泄性质 」的「黑特」
更具有「恶搞性质」的「黑色幽默」
我以马英九总统为揶揄对象在政黑板难道不是刚好而已?
难道中华民国与其辖下的批踢踢实业坊竟连这样的言论创意与表意自由都无法容忍?
严重到必须用水桶牢狱来伺候言论思想犯?
请小组长为我主持公道
更为中华民国的言论自由主持正义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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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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