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n063 (wen063)
看板Board-Police
标题[申诉] BigBank CP
时间Tue Feb 17 16:36:33 2015
注意:仅有相关当事人(案件检举人、被检举人)有申诉权限。
申诉人:wen063 (与BigBank为同人,BigBank已遭砍除)
申诉判决:
#1KuZ1uTb (ViolateLaw) 、
#1KuZ2AW0 (ViolateLaw)
申诉理由:
一、事件说明:
本人使用新申请之BigBank帐号,於PttEarnMoney板进行发文,
本人除了於PttEarnMoney板发文外,仅於test板发过少数文章,
且无备份、CP等违反规定之行为,意即自以为与判决结果明显不符。
然而却於Tue Feb 17 02:01:27 2015,遭到判决CP,
并於Tue Feb 17 02:01:45 2015直接遭到砍除ID。
二、本人声明:
(一)、除上述所提及之看板外,本人印象中没有到过其他看板进行发文,
更遑论有跨板张贴(Cross-post)之行为,特此申诉并请协助查明。
(二)、本人对於此申诉文内容之每一字句愿负全责。
三、本人诉求:
(一)、要求站方或相关人员提出任何违反Cross-post规定之相关证据,
无论是文章或着是相关记录皆请一并公布,以使人信服。
(二)、要求站方或相关人员解释Cross-post判定之流程,使大众能够
检验规定,并修改不合宜之处。
(三)、要求站方或相关人员修改「登入未满 60 次,砍除帐号。」之规定,
避免误砍帐号无法复原或产生衍生性问题,应以暂时停权或其他方式
替代,待申诉流程结束後再行决定是否砍除帐号。
(四)、若此次查明後为系统或人员误判,要求相关人员公开说明并对於
此误判结果致歉,并能按照上述修改相关规定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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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longbow2: 此案件重行调查中,在有结论前,先暂予回复帐号 02/18 00:03
2F:推 longbow2: 已确定撤罚 02/28 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