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ngbow2 (踮起脚尖的亲吻)
看板Board-Police
标题Re: [申诉] happydlla CP
时间Mon May 5 23:43:58 2014
若未经本站站长同意,
此类违规无法因紧急而取消罚单,
应洽各板板主请求协助,
并由各板板主代 PO。
本案维持原决定。
板务部看板警察局
※ 引述《happydlla ()》之铭言:
: 关於在多版po相同文章内容,是因为希望尽快找到当事者出面!
: 因为一旦法院受理案件,当事者将会背上罪名!
: 且因犯罪属实,上法院当事者一定败诉。
: 本人happydlla认为,只需当事者一个道歉,因此不希望让当事者有前科罪名!
: ***肇事逃逸并无和解,且有刑事责任***
: 兹事体大,望版务组思量
: 还请收回判决,并准许happydll
: a再将文章po回
: 以下附上文章内容
: 时间:民国103年5月2号下午12点18 分
: 地点:中山北路士林往圆山方向机车专用道未进涵洞处
: 事由:
: B车由於前车摔倒,故减速停驶於机车专用道,遭後方机车A因无保持安全距离并未注意交通状况,减速不及追撞 B,B摔倒在地!
: 尔後,B的左下肢被倒下的机车压在底下!但A就这样骑走停在稍前一点的地方看戏。
: B大吼:你不来帮我扶吗?
: A说:啊,你是不会自己站起来喔!
: B爆气自行脱困
: B再说:你不来跟我道歉吗?
: A:啊你又没事!
: 然後把B留在交叉路口,就骑走了! 故B非常生气,於是就报警了!
: 目前案件以肇事逃逸方向处理,由於 车辆在监理站并无资料登记,故会直 接起诉,并发传票给肇逃者!
: 未来将有缓刑或罚金的可能性!
: 故,在此呼吁,认识车辆的人请当事 者尽快出来面对,否则B决不姑息!
: 车号:CGR-9*2
: 当天A车驾驶者穿着格子衫,约30.40 岁的中年男子!
: 结论:B就是我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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