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ngbow2 (踮起脚尖的亲吻)
看板Board-Police
标题Re: [申诉] 转录文章已自删,不服Cross-Post判决
时间Wed Mar 12 23:33:33 2014
CP 违规一旦完成,
只要本局有证据可以查知,
就不会因为自删文章而变成未违规.
本案维持原决定.
板务部看板警察局
※ 引述《dprsm86111 (Pei_Li)》之铭言:
: 注意:仅有相关当事人(案件检举人、被检举人)有申诉权限。
: 申诉人:dprsm86111
: 申诉判决:本局 Cross-Post 检举案
: 申诉理由:
: 本人於3/6发表文章并转录,
: 过程中曾逾越文章的上限规定(含本文共计5篇),
: 然而在友人即时、好心的提醒下,已自行删除文章,
: 惟仍是受到Cross-Post的处罚,
: 整个发表、转录、编辑、删除的过程不超过一小时,
: 绝对没有延迟删除文章的动机及行为。
: 希望可以再次审议,并取消处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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