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ngbow2 (踮起脚尖的亲吻)
看板Board-Police
标题Re: [申诉] ghiblirider
时间Mon Nov 25 23:50:57 2013
※ 引述《ghiblirider (RIDER)》之铭言:
: 补充:今日爬文过去版友的申诉案件,得知站内主要是以超过五篇以上类似内容
: 来做Cross-Post判定,这样的裁定标准固然可理解,但实际运行对於
: 管理者们来说却不合理且不近人情,尤其如本案属版务管理上的运作,
: 具有临时且紧急的时效性,若经常会像这样遭到板友找麻烦,不仅在
: 管理实务上绑手绑脚,也会让有心投入心血的管理者们失去热情。希望
: 看板警察局及相关条文制定人员能够考虑对条文部分做出合理修正。
: 亦请考量撤回本案之判决。
既然已经爬文过了,
那就不多说。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
既然可以写信给板主徵求同意,
其实也可以请板主代发。
本局目前对於类似的规定已有执行上的放宽,
例如对於小组长对全组的组务公告,
群组长对全群组的公告,
都不会处罚,
已有调整。
但板主离开了自己的看板,
就是一般板友,
不会享有跟其他板友不同的特权。
另外,
只要是违反 CP 规定,
开罚单就是会砍除一周内所有文章。
这是系统设定,
非本局所能变更,
而事实上本局也没有人力在接获使用者检举後,
用人工一一审查一一砍除 CP 的文章。
相关建议本局看到了,
会列入未来修正的考虑。
本案维持原决定。
板务部看板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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